大事志第三
一日二日,万几1无旷,庶事所以用康也。夙夜匪懈,靖共2尔位,王事所以贤劳也。故敬事而信,为道国3之要。先事后食,为纯臣之义。王言如纶,其出如綍4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言所自也。涓涓弗塞,将成江河。星星弗灭,将至燎原。凡事之大者,莫不起於其小;是以谨乎小,而大可理也。国之人事在戎,兵戎之为祸至烈,残民命,耗国帑,兵戈所指,邑里为墟。然揆其致衅之始,皆由政乱民愁,而上不知。财殚力竭,而吏不恤。以致外寇乘虚,边圉不靖。内讧交作,家室靡宁。虽张杀伐之威,成戡定之功,而元气凋残甚矣。是故圣明之世,慎选守令,惠养元元5。重农事,以厚民生。兴文事,以正民俗。平讼事,以和民风。人事既修,天心自顺。灾眚不作,景福会昌。洪范休咎之徵,皆本五事实6,良有以也。南平建置於东汉之末,六朝纷纭,五代割据,其事靡得而详焉。自宋而后,文明大启。迄於明、清,彬彬盛矣。姑撮其大者,以著於篇。
【校】
旧本“王言如綍,其出如纶”应为“王言如纶,其出如綍。”
【注】
1.万几:旧指皇帝日常处理的纷繁的政务。
2.靖共:恭敬。共通恭。
3.道国:治理国家大事之意。
4.王言如纶,其出如綍:语出礼记。缁衣,后称诏令为纶綍。
5.元元:庶民,众民。史记囗孝文本纪:“以全天下元元之民。”
6.五事:指貌、言、视、听、思。书囗洪范:“敬用五事。”
大 事
汉
建安元年,孙策遣贺齐代韩晏,领会稽南部都尉,受商升降,侯官既平。建安八年,建安、汉兴、南平复乱,齐进兵建安,立都尉府,破降群贼,复立县邑。
陈
武帝永定元年,陈宝应乱闽中,豪帅往往立砦自保。武帝令肖乾往谕以顺逆,所在款附,就除1建安太守。天嘉二年,留异反,宝应助之,因逼建安,乾单使临郡,不能守,弃郡避闽中。时宰守并受宝应署置,乾独不屈。
唐
乾符二年,曹州人黄巢倡乱,横行天下。五年破虔、吉、饶、信等州。因刊山开道七百里,直趋建州崇安,镇将邓光布率兵御之,中流矢死。而沙县被屠戮。巢顺流而下,过延平,遇风雷雨雹。贼由福州攻杀而去。
【注】1.除:授官职。
宋
天圣三年,知南剑州曹修古建学馆於州城西山之巅。市田饩士1为诸郡倡。庆历三年,始诏天下修学校,置师儒官。我州建学先二十年,文化之盛,自是启之。建炎中,建寇范汝为遣叶彻来寇延平。摄南剑知州张御之,彻中矢死。其二子复来,与统制官任士安夹攻,大破之。
绍兴元年,范汝为复乱,宣武副使韩世忠奉诏讨之,亟领步卒三万,水陆并进,次2剑潭,贼焚桥遁。绍兴元年,建寇魏阿拥众数千,寇南剑州,通判朱倬擒获之。是年,广东人袭富聚众数千,流劫闽境,围南剑州,又犯沙县,知县万锷大破於浮流镇。二年七月,诏蠲3诸州被兵家田税。
淳祐间,峡阳寇作,知南剑州徐元杰,擒渠魁4八人斩之,余悉平。
德祐二年,丙子夏五月,益王即位福州,以文天祥为右丞相兼知枢密院事。七月,天祥开府南剑州,复邵武军。
【注】
1.市田饩士:买田地给养诸生。
2.次,停留。
3.蠲:减免。
4.渠魁:旧时统治阶级称武装反抗者的首脑。
德祐二年,益王广王入闽时,黄万石降元,以尝为漕使,欲取全闽为己功。汀、建诸州谋从万石送款,闻二王至,复闭门以拒万石。南剑州守臣林起鳌,遣军逐之,万石败走,其将士多来归,兵势稍振。八月,以王积翁为福建提刑招捕使,兼知南剑州,备御上三郡。九月,元阿刺罕寇建宁府,执守臣赵崇釠。积翁弃城去,走行都,遣人纳款於元。十一月,元军寇福州,积翁为内应,与知州王刚中以城降。
元
至元十五年,升南剑路,后改延平路。
大德六年,改剑浦,为南平县。
至正十二年,延、建山贼起,黄土寨巡检陈友定讨平之。
至正二十二年,春二月,伪汉将邓克明陷延平路,遂围建宁路。秋八月,汀州总管陈友定率兵至建宁路,大破之,悉复延平诸县。元拜友定福建行省参知政事。
至正二十八年,戊申正月,陈友定以兵据守延平。明征南将军汤和,率师取延平路,执友定,送建康,不屈死。
明
洪武中,南平剧贼赵子贵为患,知县朱孟常捕置之法。永乐间,延平山寇猖獗。
正统三年,沙寇邓茂七作乱。监察御史柳华奉命巡按于闽,警备盗贼。时承平日久,境内晏然,未闻桴鼓1之声。华至,檄各郡县,凡城郭乡村之中,大小巷道,首尾俱令创立一隘门。门上为重屋,各置金鼓兵戈器械于其上。又于乡村之小者,立望高楼于其中。大者,则立于四维。乃编其各乡民为什伍,而设总小甲以统率之。夜则轮番直宿于隘门之上,鸣鼓击柝,以备不虞。有不从令者,听总小甲惩治之。治之而不悛者,许总小甲闻官处问。由是总小甲各得以号召其乡之人,而无敢或违者。闽藩八郡,盖莫不然。行路所至,警备严肃,气象凛然,若有大寇之将至者,已知其不祥矣。况其所编总小甲,率多强梗狡黠之徒,往往于其事外,别生枝节,以豪夺于民。沙县民有邓茂七者,及其弟茂八,是时实编为其乡之总甲。乡例佃田者,岁还租外,有新米鸡鸭之类,以馈田主,名曰冬牲。至是茂七等,倡乡民革之,田主亦莫如之何。既而倡议,佃者合还租谷,令田主自备脚力担归,不许送至其家。田主因诉于县逮之,茂七等率众拒捕不服。县乃下巡检司追摄,茂七因杀弓兵数人。县以闻上,召官军三百人往捕之。茂七等又聚众格斗,官军杀伤殆尽。至是势不容己,乃刑白马,祭天歃血,誓众举兵反,时十三年之二月也。旁近尤溪县民,亦闻风而起,乌合之众,日以益甚,至十余万人,旋僭称王号,伪署官职,八闽为之骚动。诏遣兵讨之,而以都督刘聚为总兵,都督陈韶、刘德新为左右参将,佥都御史张楷监军,贼犹未下。十四年复命宁阳侯蒋懋为总兵,保定伯梁瑶,平江伯陈懋,崇信伯费钊为副总兵,都督范雄,都督佥事董兴为左右翼总兵。太监曹吉祥、陈梧监军。刑部尚书金濂参赞军务,御史丁瑄纪功。是年茂七率其众来攻郡城,与官军战于水南,为乱兵所杀,福建始平。景泰元年,其余党罗丕等,复率其众寇沙县,朝廷又命范雄及太监廖秀奉御马讨平之。镇守刑部右侍郎薛希琏,巡按御史陈员韬,督知县余宽抚恤疮残,招辑流徙。重建公署,虽粗复旧观,然凋弊亦甚矣。朝廷推究祸乱之由,始置柳华于大辟。而当时巡按御吏汪澄、柴文显并罹酷祸焉。
弘治十四年,建州土寇王胡维作乱,肆掠普安等乡。
正德八年,德化县贼郑韩五寇延平府,南平知县曾确购擒之。
嘉靖四十年,永安人刘永祖妖言惑众,结寨于集峰之巅,潜通贼陈明光,从尤溪寇沙县、延平。军门谭伦,都督刘显屯兵延平。郡守周贤宣领军门把总邓子龙,以部兵百八人,战于沙邑琅口,贼大败遁去。
是年古田、宁德、政和等县寇入普安等乡。义总祝士奇、陆天朗率义勇乡兵却之。
【注】
1.桴鼓:指战鼓或警鼓。史记囗田叔列传:“提桴鼓,立军门。”
四十一年,古田、宁德、政和等寇掠保福、遵教、普安等乡。
四十二年,古田等寇掠普安等乡。倭寇蔓延郡邑。客兵往来延平,络绎不绝,民无安居。
万历间,山寇吴建等以白莲教惑众,倡乱延、建间。朱都督檄官兵擒之,余党始散。
崇祯间,梅平州贼犯南平,调南营兵剿之。
乙酉闰六月,明唐王聿键,称号於福州。次年二月移驻延平。丙戍七月二十六日,王以兵部主事王士和知延平府。八月二十二日,清征南将军贝勒孛师薄1城下,士和死之,事在顺治三年。
清
顺治四年,土寇蜂起,延蔓八府。秋七月,吴长文、谢七宝等陷建宁,延平亦先后被掠,进围剑城,总兵张国柱、守道曾延孔却之。
五年二月,葛寇梅南、蓼地,民居尽遭焚烧其名前志失考。
九年,陈统、黄云纪等,分据大挂、漳湖坂各处为乱,副将张天禄擒云纪等贼众四百余人,遂平。
【注】
1.薄:迫近。
十年,余西周文璋窃发,跨踞余东。陈维纲、林新起等劫掠余东等处。官兵获吴进弟、周昌等,维纲、新起投诚,编入保甲。是时李京倡乱於桔溪等处。张有弟啸聚於大外等处。叛贼数百,突入长安等处,蜂掠杀人,擒去男妇缚归。尤溪县十七都漳溪寨官兵捕之,寻溃去。
康熙十三年,耿精忠反,伪都督曾养性率兵来寇。九月大师至,延民获安全。
康熙五十二年,降谕海宇承平日久,户口日繁,地亩并未加广。宜施宽大之恩,共享恬熙之乐。嗣后直隶各省地方官,遇编审之期,察出增入人丁,止将实数,另造清册奏闻。其征收钱粮,但据康熙五十年丁册,定为常额。续生人丁,永不加赋。仍不许有司於造册之时,藉端需索,用副朕休养生息之意。
雍正二年,县令文国绣奉文,就粮匀丁。
乾隆元年,县令许廷璠查议,具详抚院卢焯具题,奉旨豁免余丁口额银三千三百八十三两六钱零。乾隆三年,於钦奉案内,复免虚苗丁口银三百六十五两九钱。自后丁粮画一,户役害除。
道光十九年,降谕廷臣会议,严禁鸦片烟草。章程颁发各直省遵行,予限一年六个月。
咸丰三年,四月间,红巾黄有使作乱,自永安陷沙县。三十日率众数千,围攻郡城。五月十一日,省援剿统带官副总兵李煌,游击常福兵至,延协副将李寿春开城会省援兵,击破之。按:有使即万荣永春州人,业操舟。乱时有使犹在郡城,或告之曰:闻永安乱,名尔旗号,乃大惊走永,不日陷沙县,随下攻郡。贼以红巾裹头为号。时延平协李寿春武探花出身,有勇力,手持大刀四十觔,防守西门外。先遣宋千总士超带兵百名,御之於西芹三门瓦厂。贼由后山抄出包围,众寡不敌,宋千总暨兵丁阵亡三十八人。李协亟回守城,贼数千环攻有日,昧爽贼由东门龙山偷城入。守者睡熟,独一延平卒醒觉,见大炮位移向城将轰,卒见贼已入城,急以晚食余粥於炮门沃之,遂大声疾呼,卒竞为贼所杀。李协闻警,提大刀驰上山杀贼,贼随退,城得以全。初胡道宪应泰闻永乱,即截留饷银,请省兵,事急城闭,复募人泅水赍文请救。至五月十一日,省援军至,李协率兵开城出战,会援军夹攻破之。贼众溃散,沙、永随复。黄有使逃逸,不知所终。
咸丰丙辰六年,知府金万清奉檄往顺昌,查办土匪,扎万全坑,匪众攻围,阵亡。
延、建、邵道袁艮往顺昌,防堵发寇,兵溃殉难而亡。
咸丰丁巳七年,发逆大股围攻建宁府寻1退,延平戒严。八年八月,发逆至大历口乡,团拒之,寻退。
咸丰己未九年,发酋石达开、郭万淙屠顺昌。分股至上洋,及南平界江汜,乡兵力战却之。
咸丰庚申十年,土匪王贵生等蜂起,结寨金井岩。候补道陈维汉奉王制军令,带广勇住扎西芹,擒土匪二十余名,戮於西芹。十二月二十七日,攻金井岩匪巢,破之。
【注】
1.寻:不久。
同治甲子三年八月,总督左宗棠由浙至延,防堵漳州发酋汪海洋之寇,驻扎延平,营扎天地台,及东教场,军令严肃。
光绪丁亥十三年,郡城及洋口,纷传哥老会蠢动。谭制军檄候补道刘麒祥带兵至延,查办拿获滕福标、赖八古、潘和兴先后正法。并办保甲,上游遂安。
二十九年癸卯三月,改道南书院为中学堂。秋设蒙养学堂。
三十年甲辰,始用紫铜元。
三十一年乙巳秋九月,奉文停科,岁考、乡、会试。
三十二年丙午,始设两等小学堂。
三十三年丁未,延平协营考验把总外委。奉文裁延平都司。是年奉文严禁鸦片烟,以十年肃清为限。六月,始禁开设烟馆。七月,设教育会。
宣统元年己酉,选举谘议员。延平六邑,当选者四人。二年,福建省开谘议局於大贡院。是年县设自治研究所,巡警教练所,及商会、农会。九月设劝学所。
三年辛亥正月,县始设禁烟公所,调验吸烟人。乡设去毒支社。三月县开自治议事会,董事会。
秋九月十九日,福州革命。都督孙道仁电至延平,军、商、学界,赞同光复。奉文称黄帝四千六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奉文改用阳历,以是日为中华民国元年一月一日。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元年壬子夏,裁县留府,迁县署於府治。冬十二月,选举省议会议员,并参、众两院议员。
二年癸丑二月,裁府复县,改为县知事,仍治府署。改延、建、邵道,为北路观察使。
三年甲寅春,停办城自治会。改观察使,为建安道尹。改内河水师,为水上警察第二署。四年八月,奉文复设劝学所。
四年乙卯冬十一月,改为洪宪元年一月。次年丙辰三月,复奉文取销洪宪,仍称民国五年。
五年阳历四月,奉文举行道试,旋改六月十七日。监试官、道尹蔡凤,省委典试官吴夔,南平取俊士七各,外属共取四十名。
六年丁巳春,改延平中学校,为省立第四中学校。设省立第三师范学校於旧县学,建筑校舍,秋七月开学。
七年秋,蔡道尹设道立甲种森林学校于旧箭道。次年移普通寺。秋七月建筑城市石路,至九年四月工竣。
灾祥附
宋
太平兴国七年七月,溪水暴涨,坏民居一百四十余家。
至道三年,民刘相妻,一产三男。
景德四年六月,山水汛涨,漂溺民居无算。
乾兴元年,麦一本五穗。
天圣四年六月丁亥,大水坏官民庐舍千余区,溺死者百余人。诏赐被灾家米二石。溺死者,官瘗之。九月壬申,雨水坏民居。
皇祐四年九月,禾一本,双茎十二穗。
元丰元年五月,木连理。
元符元年,禾一茎九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