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为你帮人打出了天下,你就是功臣,理所应当地与人共富贵。正所谓“狡兔死,走狗烹”,每个老板都可以跟你共患难,但很少有能跟你共富贵的。
高先生今年40岁,刚离开他待了15年的公司。
15年前,他到一家小电器行工作。高先生忠诚能干,甚得老板的器重,高先生颇有“士为知己者死”的豪气,每天卖命地做,老板也未亏待他,两人情同手足,业务也因此而一日千里。
后来公司扩大,进口外国家电,高先生花了半年时间建立了全省的经销网,可说备尝艰苦。老板对他的表现相当满意,待遇、红利也一年比一年给得多。
3年后,公司开始稳定成长,高先生以为他混得差不多了,开始把担子放了下来,有空时常出国散心。在老板的指示下,他把很多重要的工作交了出去,成为一个“德高望重”的“元老”。高先生也对他能在立下战功之后享“清福”大为满意,谁知半年后,老板拿了一张支票放在他的桌上,要他离开这家公司……
高先生万分不情愿,可是也不得不离开。
在这个故事中,高先生就成了被“杀”的功臣。高先生的遭遇很让人同情,但他也有自己需要检讨的地方。比如他天真地认为自己有大功于公司,就该得到最好的待遇,他相信自己对老板忠诚,老板就该对他有情有义。要知道不是每个人都会这样按牌理出牌,否则哪来那么多“杀功臣”的事。
为什么与人共富贵那么难呢?为什么功臣有常常被“杀”的下场呢?
就老板这边来说,有的纯粹是基于私利,不愿功臣来分享他的利益,抢他的光芒,所以“杀功臣”;有的老板为了保持“天下是我打的”的绝对成就感,所以“杀功臣”;更有的认为利用完了,再也不需要这批当年共打天下的战友,所以“杀功臣”。
就功臣这边来说,有的功臣自以为帮老板打下天下,如今“天下太平”,自己正可以握重权,领高薪,甚至“威胁”老板顺从自己的意志;有些功臣因为的确功绩不凡,颇受属下爱戴,因而结党营私,向老板勒索利益;有的功臣则不断对外炫耀自己的功绩,忘了老板的存在……
总之,功臣让老板产生威胁感、剥夺感,老板自尊被损,又不愿功臣成为负担,从私心考虑,于是不得不假借各种名目把功臣“杀”了。说句老实话,有时候有些功臣还真是不得不杀,因为有些功臣在立下“战功”后,会认为自己的功劳天大地大,其嚣张跋扈反而成为大局的危险因素,杀了他,反而可使大局清明稳定,所以“杀功臣”这件事并不见得都应受到责备。
不过,再怎么说,“杀功臣”之事总是令人伤感的,而一个人若有能力,也不必避讳当功臣,倒是“天下”打下来之时,自己的态度要有所调整:
①急流勇退,另谋出路。功臣不可能会被“杀”,但被“杀”的可能性永远存在,因此与其待得越久,危险性越高,不如在老板还珍惜你时,以最光荣、风光的方式离开,为自己寻找另一片天空。也许你走不掉,至少这个退的动作也是表态,老板会欣赏你这个动作的。
②隐姓埋名,不提当年勇。也就是说,如今只有老板的名字,你的名字“消失”了,一切荣耀归于老板,你从此“没有声音”;也不可提当年勇,你一提,不就在和老板争锋头吗?他是不会高兴你这么说的。
③淡泊明志,终生为“臣”。利用各种时机表现自己的胸无大志,无自立为王的野心,永远是老板的人。你若野心勃勃,老板怕控制不了你,又怕商机被夺,迟早会对你下“毒手”。
④与时俱进,自显价值。很多功臣认为理所应得很多利益而不做事。然后成为退化的一群,因而被“杀”。因此要保全,必须随时显露自己的价值,让老板觉得少不得你,否则一旦成为废物,就会被当成垃圾丢掉,谁在乎你曾是功臣呢?
当你的功劳大到无以复加的时候,当老板不得不肯定你的功绩的时候,你就该小心了,千万别犯高先生那样的错误。要记住,不是每个人都能跟你共富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