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马车就到了一个岔路口,李克忠马上将马车听了下俩,对两人说道:“以我对李凌天的了解,李凌天的心腹,李克勤,此刻,必定已将上路,前来追杀我们。若是被他们追上了,他们人多势众,我们必然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想设计,将他们引到别的岔路上去,以此来拖延时间,所以委屈两位小姐,下来马车,随我步行一小段路程可好?”
“好吧,李大侠足智多谋,我自然是信得过的,走路,也不算什么。”说完,汪水柔就在春兰的搀扶下,小心的跳下来马车。
李克忠赶紧跳上马车,将里面的两个包袱,都拿了出来,然后将马车赶到一条路口前,让马在路上的正中间,然后拔出刀来,对着马屁就刺了下去。
那马被刺,剧痛之下,顿时嘶叫一声,就沿着官道狂奔起来,带起了一股尘土,眨眼间就走远了。
汪水柔大体上知道李克忠的意思,看到地上没有什么痕迹之后,不由的好奇道:“地上似乎没有痕迹,能够将李克勤骗到那一个岔路口吗?”
“痕迹自然有,不过不好好看,看不出来而已,当然,只靠痕迹的话,自然不能做到,所以我准备了这个。”说着李克忠从汪水柔的包袱里,拿出来一块手绢来。
那副手绢,正是汪水柔平时使用的物品,上面绣着鸳鸯戏水、弱柳扶风的图案,非常精致,一看就不是平常人家能够使用的。
正在汪水柔看着好奇的时候,李克忠从地上,捡起来一块石头,对着那条路就轻轻的扔了好出去,那方手绢被认出二三十米远后,掉到地上,那块石头从里面滚出来,滚到了远处,而手绢也因为一阵风吹了起来,被刮到了路边的树上。
看到这样的结果,汪水柔跟春兰都目瞪口呆,而李克忠也非常满意,如此一来,手绢在不远不近的地方,相信以那些人的细致功夫,自然能够看到,到时候,再仔细一看车辙,自然能够确定马车的去向,到时候,相信能够拖延很长的时间。
李克忠马上提醒道:“如此,我们走吧,我们自然是走这一条路的。”
看着那条蜿蜒到远处的小路,汪水柔感到有点绝望,她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走过如此远的路呢。
不过,她也不会退缩。
三人走在路上,都比较吃力。
李克忠除了佩戴了一把十斤左右的长刀,还要将两人的包袱,都背在自己肩上,李克忠虽然是高手,但是却必定不是神仙,负担上这么多东西,中午又没吃饱,整个人非常吃力。
而汪水柔则是一个大肚子,不敢快走,只能一点点的挪动,而春兰则必须在旁边扶着汪水柔这个大肚子。
所以如此一来三人走在路上,就难受多了。
等他们连续走了半个时辰的时候,汪水柔终于走不动了,她感觉自己的脚底非常疼,就是两条腿,也有点颤抖,最主要的是,两个脚后跟特别疼,只要人还占着,就会疼的让人难以忍受。
看到她这幅凄惨模样,却又倔强的没有喊累喊疼的样子,李克忠本来还想再狠心以下的,但是心里终究有点心疼,干脆说道:“好了,我们在路边上那块大石头上坐下来歇息一下吧,趁机喝点水。”
汪水柔跟春兰两个人几乎要呼喊出来了,因为那块石头虽然在路边上,但是却在众人前方,所以两人的速度马上提高了很多,几乎使用小跑的速度来到了石头上,然后马上就蹲在上面不愿意起来了。
李克忠几乎摇头苦笑,也跟着块步来到石头上做了下来,然后就一人递给了一个水囊。
然后自己掏出一个,就仰头喝了起来。
此时正是夏天最热的时候,下午一两点的时候也是一天之中最热的时候,三人赶路这么长时间,可以说又累又热,渴的不行。
此时喝道清凉的水,三人都感觉自己好像是重新又活过来了一样。
然后李克忠指着前方的一座小山说道:“这一条路,我走过,翻过这个山头,就有一个小镇,在那里,我们可以买到马匹继续赶路。这个山头不错,不能骑马,那些人必须丢弃掉现在的马匹,才能上去,不然的话,拉着马上山就费劲了,总之,我们的希望,都在这座山以后,我们休息好以后,就要加把劲了。”
汪水柔听到这话,不由的从心里开始佩服他的足智多谋了,如此计谋,都是连环计,竟然都用的不着痕迹,到时候,那些人的马匹已经跑了一天,根本就没劲了,想要留下马匹,必须等一晚上,若是想到山那一边买马,估计到时候,李克忠会想办法,将那些马匹,全部买到自己手里,让他们有钱买不到马匹,买到的也是劣马。
汪水柔感觉脚底板很疼,也顾不上什么男女大防了,直接将鞋子脱了下来,就要脱下袜子来看一下是怎么回事,却没想道,袜子竟然整个的跟脚底板粘到了一起,稍微一扯,就会让整个脚底非常疼。
看到汪水柔的动作,春兰,赶紧伸手过来帮忙,说道:“小姐,你这肯定是磨破皮了,您这细皮嫩肉的,哪能受得了这种苦啊。”
说着,整个人不由的就要心疼的哭出来了。
汪水柔的脚底板,春兰是知道的,没事的时候用了很多保养品,外加上不怎么走路,脚底下根本就没有一点老茧,也就比手掌的皮稍微厚一点,但是却也是白白嫩嫩的,根本就不能走远路。
汪水柔也明白,自己这往日里,让自己自豪不已的玲珑美脚,此时看来,似乎没什么好自豪的,反而是个累赘。
“既然起了水泡,就应该挑破,我这里有一些药,春兰你给你们家小姐撒上一点吧,省的感染。”说着,李克忠赶紧从怀里拿出来一些金疮药,递给了春兰。
“谢谢李大侠。”春兰道一声谢,马上就将东西拿到了自己的手里。
然后就帮着汪水柔,一点点的将那袜子撕了下来,露出了那双名副其实的玲珑美脚。
汪水柔的脚保养都很好,不仅脚趾甲修剪的圆润好看,而且整个脚大小适中,外形玲珑可爱,并且皮肤嫩白,没有一点老皮。
但是此时,脚底下却破了好几个水泡,流出了很多黄红相间的液体,让整个脚底板火辣辣的疼,还粘粘的。
看到这么好看的女人的脚,李克忠不由的眼睛有点直了,倒不是恋脚癖什么的,而是那脚实在是非常吸引人。
感受到李克忠的目光,内心封建的汪水柔不由的一脸通红的底下了头。
感受到汪水柔的异样,李克忠马上将脑袋转过去,不敢再看,而是装模作样的看向了远处的风景。
春兰则尽职尽责的将汪水柔的脚底板上的水泡全都弄破,然后将药面撒了一点在上面,然后小心的将袜子给穿在了上面。
然后又将另一只脚上的袜子也脱了下来,依法炮制,将水泡弄破,上了药之后,又将鞋子给汪水柔穿上了。
饶是春兰惯于伺候人,动作非常轻柔,汪水柔依旧觉得脚上的疼痛实在令人难以忍受,好几次都疼的叫出了声来。
挠的李克忠心疼不已,这比他自己受伤难以忍受多了,并且他还不能表现过多的关怀与心疼来,趁人之危也不是他的作风(趁着汪水柔落难,展开追求,虽然追求起来肯定容易很多,但是他不想这么干)。
感受到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的地方,汪水柔不由的对自己有一些泄气,这才刚出来,自己就已经累的不行了,如何能够逃出生天。
而春兰则对汪水柔一片心疼,小姐何曾受过这样的苦楚?
三人休息好了以后,就继续出发了,虽然汪水柔的身体极力的在要求着要停工,但是面临生命的威胁的时候,也是身不由己,再疼,咬咬牙也就过去了。
汪水柔感觉自己每一步,都踩在了刀片上一样,火辣辣的疼,而且两条腿虽然因为休息了一会儿,舒服了不少,但是此时再一次站起来,才发现,肌肉竟然有点疼痛。
汪水柔心想,这一次,我算是知道什么叫上刀山了,不知道什么是下油锅。
虽然三个人的速度非常慢,但是也依旧在十几分钟以后,就来到了小山的山脚下。
小山虽然的确是个小山,但是整个山头却非陡峭,而且延绵几千米,根本就不可能绕过去。
汪水柔没怎么爬过这样的山,但是她却知道大佛寺前面的石头台阶,想要爬上去,非常累人。
“只要爬上这个一百多米高的小山头,我们就轻松了,今天晚上至少能睡上一个完整个的舒服觉。只要爬过这个小山头。”李克忠此时也很累,所以赶紧鼓励道。话里面不乏对自己的鼓励。
不过,虽然能大家都知道这的确是个鼓励而已,但是这个鼓励的效果却非常不一般。至少汪水柔就感觉到,只要能翻过这座小山,此时脚上就是在疼点,也无所谓。
干劲十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