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凌送完了货,收了钱,今天收获不错,有五千多。除了张老板和李皓铭之外,方凌又有了几条新的出货渠道,都是一些酒店的老板和采购。
自己每天能赚的钱,别说高中生了,就算是大学生看到了,恐怕也得羡慕到流口水。
方凌把钱揣入兜中,想着,自己有了钱,是不是应该给爸妈买点补品或者保健药品,让他们补补身体。
不过怎么解释钱的来源呢?方凌有点头痛。
想了想,他最后决定,还是迟一些再买,到时候说是自己打工,拿了工资,给两老买的礼物。这样解释起来比较容易。
方凌想通之后,正准备回家,却看到眼前的一个人有些眼熟。
这人斜倚着栏杆,一副潇洒的样子,嘴里叼着一根烟,头青脸肿的,眼角外侧还有一道细长的伤疤。这些伤痕好像都是新添的。这人穿着牛仔裤,上身的t恤被扯得皱巴巴的,上面还有不少手印、脚印。
看来这家伙,似乎刚刚被人揍了一顿。被人揍完,不上医院,不躲回家,居然还这么有心情在这里吸烟装逼,真让人哭笑不得。
总感觉这人很熟悉,不过方凌一时也想不起来。
“方凌?”那人斜眼看到方凌,疑惑地试探道。
“诶?……你是……你是土匪!”方凌端详了很久,终于记了起来。
那人笑道:“哈哈,还以为你不记得我了呢!”
这人原来是方凌的初中同学,最玩得来的朋友之一,名唤陈盛之,听起来有点像是起义头子“陈胜”,再加上他行为猥琐无耻,因此有了“土匪”这个外号。
他初中毕业之后,没上高中,又离开了南平一段时间。后来就逐渐失去了联系。他现在模样变化极大,让方凌一时认不出来,反观方凌,虽然长高了,但衣着造型变化极小。
“你现在在做什么啊?怎么搞成这个样子?”方凌见到了一年多没联系的故友,心情变得好了起来。
陈盛之尴尬地摸摸脸:“呵呵,我现在也没做什么,瞎混呗。”
他避重就轻,没回答方凌的问题,看到方凌还想问,陈盛之连忙说道:“诶诶,别说那么多了,我们这么久没见,难得见了一面,走,我请你撮一顿去!”
说完就拉着方凌走,那副热情的样子,让方凌招架不住。
方凌看到陈盛之满脸满身的伤,虽然看起来伤得厉害,但其实未及筋骨,不然他也不能靠着栏杆装逼了。
不过既然他不愿意说起这件事情,方凌也不再去揭他的短处。
两人没走几步,方凌突然感觉裤兜在震动,有电话来了。
“喂?”
“方凌,是我”手机里传来了悦耳的声音,声音里似乎还夹杂着呼啸的风声,对方应该在路上开着车子。
方凌听出了是江婉宁的声音,连忙说道:“哎,是宁姐,怎么了?你找我什么事情?是小言不舒服了吗?”
他下意识的以为,江小言溺水的后患还没全消。
“不是,他没事,他在家里睡着觉呢。”江婉宁笑了笑,银铃般的笑声勾动心弦,“你现在在哪里啊?我想请你喝杯东西,有没有空啊?”
“啊?现在啊,我虽然在外边,不过我刚碰见一个朋友,他要请我吃东西,所以……”
“这样子啊……”江婉宁略略有些失望,不过很快调整过来,“那好吧,不打扰你了,下次再请你喝。”
方凌说道:“嗯,好的,拜拜。”
刚挂上手机,就看到陈盛之努了努嘴:你小子,这么有女人缘。当初初中的时候,方凌、赵若溪、陈盛之三人同班,他自然是知道方凌和赵若溪的事情。也认得刚才的声音并不是赵若溪的,所以才这么调笑方凌。
方凌耸了耸肩膀,没有解释什么。
两人并肩而行,轻松地交谈,不过总感觉少了些什么,又或者说,以前的单纯的友谊,发生了些变化,有那么一丝不经意的隔阂,横亘在二人之间。
走到一个路口的时候,突然前方灯光刺眼,接着听到“滋”的一声刹车,一辆银白色的科迈罗停在前面。
江婉宁用手拨了一下头发,简单的动作,却是无比动人。
“方凌,这是你的朋友吗?咦,他怎么了?”
“呵呵,其实没什么事的,他是我初中同学,刚刚撞见的”方凌点点头。
江婉宁眼波一转:“既然这样,不如我请你们两个一起去喝一杯。”
“这样啊……”方凌沉吟了一下,转向陈盛之,征求他的意见。
他却没注意到,陈盛之自从看到了江婉宁,就一直保持着震惊的状态,看到方凌向他投眼神,他才反应过来。
陈盛之凑近方凌,压着声音说道:“她就是刚才打电话给你的人?”
方凌点点头:“是啊,你也认识她?”
陈盛之没有回答,再问:“她刚刚说请你喝东西?”
“对啊,土匪,你怎么了,神经兮兮的。”方凌一脸不解。
陈盛之猛地一拍额头,作深切悲痛状,他实在不知道怎么说方凌好了……神经大条?太过淡定?
“你知不知道她是谁啊?”他咬牙切齿,又压着声音,让人感觉非常怪异。
方凌木然点点头:“知道啊,她叫江婉宁。”
“……”陈盛之无奈,“算了,我败给你了,她可是信达集团的总裁啊!市里的龙头企业,帝豪城就是信达集团开发的!”
“哦。”
“你怎么没点反应啊。”陈盛之很不满意方凌的表现。
方凌无奈:“我不是‘哦’了一下吗。”
陈盛之的脸顿时垮了下来,只吐了两个字:“你狠!”,对于方凌这种生物,已经不能用粗神经来形容了。
在一旁抱着手等待的江婉宁,笑呵呵地说道:“你们说了这么久,还没商量好?”
她语气轻松,但心里其实不是很高兴。以她阅人的能力,自然看出方凌的朋友,对她的眼光,是完全不同的,属于那种崇敬,仰望,羡慕之类。
那人应该是知道自己的身份,毕竟她在市里很出名,上过报纸电视,出入一些大场合,公共活动,南平`市里很多人都见过她,所以知道也不奇怪。
江婉宁对待别人,其实并没有冷淡或者疏远,反而是很友好亲切。但和她在一起,总是让人压力不自觉地变大,害怕在她面前犯错误,所以总是小心谨慎地说话做事。
久而久之,认识她的人,在她面前,都小心翼翼的样子,失了真。让她觉得很没意思。
方凌却不同,且不说他救过自己两次。和他交谈,也是非常愉快的。
而且现在看来,这两人说了这么久的话,估计方凌也是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但却仍然宠辱不惊,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这份气度,让江婉宁更是欣赏。
她脑海中快速的闪过一组画面:方凌追着一辆面包车;方凌一人面对两个彪炳大汉,却丝毫不退让,从人贩子手中夺回被拐的孩子;方凌跃入水中,从水中救出孩子;方凌手轻按语孩子的腹部,把他肺中积水排除,把孩子救醒。
遇事从容不惊,反应迅速,身手敏捷……
本来江婉宁就觉得方凌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年轻人,有等他毕业,将其收归麾下的心思。现在她更是对方凌高看一眼,觉得此人将来成就非凡。
当然这只是江婉宁的直觉,不过她对这份直觉,却抱有很大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