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经商讲诚信,履行契约,纵横五大洲,经商数千年,绝少有坑蒙拐骗或者违约的事例。他们一般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做短斤少两的事,以诚信经商立世。犹太商人的诚信一来自于其宗教文化,《塔木德》中有许多关于贸易活动中诚信原则的规定;二来自其远见卓识,作为一种弱势存在,如果不守诚信,犹太民族必定会消亡。
1信守合约爱惜声誉
犹太人视自己为上帝的“特选之民”,在出生的第八天要做“割礼”仪式,以此作为上帝和犹太人之间契约的证明。犹太民族是个契约民族,他们所信仰的《旧约》,其中的“约”就是指上帝与人立下的“契约”。这种信仰的核心理念就是:作为立约一方的人,如果按“约”的规定去行事,作为立约的另一方上帝,就会降福于他。
所以犹太人重视契约和声誉,契约是他们存在的理由,如果不遵守契约就会有灾难。因此,犹太人在经商中最注重“契约”,并使之高度神圣化。在全世界商界中,犹太商人的重信守约是有口皆碑的。《塔木德》上告诫人们:“人与人之间的契约,与神和人的约定相同,绝不可以毁约。”既然“契约”是上帝和人的约定,那么每一次立约就意味着指天发誓,绝不反悔,若毁约就是亵渎了上帝的神圣。
犹太人的经商史可以说是一部有关契约的签订和履行的历史。犹太人信守合约几乎可以达到令人吃惊的地步。有个小故事可见一斑:
一个犹太老板和雇工订了契约,规定雇工为老板工作,每一周发一次工资,但工资不是现金,而是工人从附近的一家商店里购买与工资等价的物品,然后由商店老板结清账目领取现款。一周后,工人气呼呼地跑到老板跟前说:“商店老板说,不给现款就不能拿东西。所以,还是请你付给我们现款吧。”过一会儿,商店老板又跑来结账了,说:“贵处的工人已经取走了这些东西,请付钱吧。”
老板一听给弄糊涂了,反复进行调查,但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能证明对方说谎。结果,只好由老板发了两份开销。因为只有他同时向双方做了许诺,而商店老板和该雇员并没有雇用关系。
犹太人普遍重信守约,别看他们从来都是丝毫不让,分厘必赚,但如果在契约面前,纵使吃大亏也要绝对遵守。这对他们而言是非常自然、毫不怀疑的事。所以,在犹太人中,根本就不会有“不履行债务”这句话。这里有一个犹太人做生意十分注重合同的例子:
有一位日本出口商与犹太商人签订了10000箱蘑菇罐头合同,合同中有这样一条规定:“每箱20罐,每罐100克。”但日本出口商在出货时,却装运了10000箱150克的蘑菇罐头。货物的重量虽然比合同多了50%,但犹太商人拒绝收货。日本出口商甚至同意超出合同重量不收钱,而犹太商人仍不同意,并要求索赔。出口商无可奈何,赔了犹太商人10万多美元后还要把货物另作处理。
合同的品质条件是一项重要条件,或者称为实质性的条件。合同规定的商品规格是每罐100克,而日本出口商交付的每罐却是150克,虽然重量多了50克,但卖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规格条件交货是违反合同的。按国际惯例,犹太商人完全有权拒绝收货并提出索赔。
合同是犹太人生意经的精髓之一,他们自己信守合同,也要求签约对方严格履行合同,不容许对合同有不严谨和宽容。犹太人用他们的行动向世人表明:只要和他们签订了契约,你就不会有任何的后顾之忧了。
在这样的商业大背景下,对于不遵守契约的犹太人,他们会义无反顾地把他驱出犹太人商界,让他永远背负一生的骂名,一个受到犹太人同体排斥的犹太人就意味着生意史的结束。而对于不履行契约的非犹太人,他们会严格追究责任,毫不客气地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一方面会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一切损失,另一方面也会向犹太共同体通报。既然国际贸易是犹太人的天下,那违约者被挤出国际市场的危险就会马上来临。这种规矩一旦确立,就会对犹太人和一切生意伙伴形成一种威慑力。
在与犹太人交往中要想博得信任,第一件重要的事便是遵守契约,无论发生了什么突变,无论在任何特殊的环境之下,都要做到这点,否则你便是枉费心机,因为犹太人绝不会信任一个对他们的“神”不敬的人。
犹太人在签合同时向来善于讨价还价,这是因为订约时一切尚未决定,商量的余地大得很,接不接受完全由自己,而合同一旦签订,由自己决定的东西全成了决定自己的东西,哪怕再吃亏也得认真去履行。
犹太商人如此缜密的做法,确保了契约的顺利完成,即便出现意外也能及时采取弥补措施,把可能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这种作风受到了商界一致首肯,也是我们应当学习借鉴的。2诚信公平才能获得永恒的成功犹太人向来以“上帝的特选子民”自居,耻于做“亵渎神”的买卖。犹太商人在四邻歧视的眼光注视下发展到今日辉煌的地位,他们从本民族几千年流动不止的生存状态与商业活动的规律中领悟出了诚信公平才是真正的经商之道。
犹太商人把诚信看成是经商之本,要想成为一流的商人,必须把诚信摆在心头。《塔木德》对商业交易做出了许多规定,把商业交易成为一种特殊的原则,具有超乎一般生活领域的行为规范。这意味着,即使是非常虔诚之人也可根据“在商言商”的原则从事交易。但是,《塔木德》里探讨的大多是如何成为有道德的商人,而不是教导世人成为唯利是图的大商贾。例如:
“神给正直人存留真智慧,给行为纯正的人作盾牌。为要保守公平人的路,护庇虔敬人的道,你也必明白仁义,公平,正直,一切的善道智慧必入你心。你的灵要以知识为美,谋略必护卫你。聪明必保守你,要救你脱离恶道。”
“义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恶人的道,好像幽暗,自己不知因什么跌倒。”
“诡诈的天平,为耶和华所憎恶;公平的法码,为耶和华所喜悦。”
“正直人的纯正,必引导自己;奸诈人的乖僻,必毁灭自己。”
“恶人经营,得虚浮的工价;撒义种的,得实在的效果。”
由此而来,犹太人形成了商人必须具备商业道德的传统。犹太人认为,在交易中纵使事先未获任何保证,也有权利要求购买的商品具有良好的品质。去购物就是意味购买没有瑕疵的商品,就算商家在交易中宣称“货物出门,概不退换”,一旦该商品确有瑕疵,买方仍然有权要求退货,并且商人们也得同意退货。在犹太社会里,唯一的例外是,卖方预先告知该项商品有点瑕疵,譬如卖驴子时事先说明这条驴已患病,这种情况下完成的交易,买方不得要求退货。
所以,《塔木德》告诫人们:“以谎言伪语骗得的财宝,是浮云轻烟,死亡的罗网。”并且规定:卖方贩卖有瑕疵的商品时必须事先向买方具体说明该项瑕疵。只有这样,买方的权益方能获得保障,避免遭到伪劣商品、卖方疏忽乃至价格欺诈等侵害。
一位女士去一家乐器店买钢琴,最终选中了一架她认为物美价廉的。她将营业员叫到身边,将自己的选择告诉了他。营业员一看钢琴上的售价标签愣住了,他向这位女士道歉,请她稍等,他要去向经理库克瓦尔请示一下。一会儿,犹太人库克瓦尔从店堂后快步走出来,老远便向这位女士伸出手,笑着说:“祝贺您!您花最少的钱买了一架最好的钢琴!”原来,也是由于营业员的疏忽,售价标签上少标了一个“0”,但店主与顾客的交易就这样轻松地完成了。
库克瓦尔认为:少标了一个“0”是自己的错误,如果不按标签上的售价出售就是说谎、欺诈。《塔木德》允许人们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说谎,一种是当别人已经买了东西来征求你的意见时,即使东西不好也要假装赞赏一番;另外一种是当朋友结婚时无论如何都得赞美新娘是一位绝色佳人,并祝他们婚姻美满,白头偕老。除此之外,说谎是一种罪过。
说谎、欺诈对一个人的信誉毁坏很大,所以,《塔木德》教诲人们要爱惜自己的信誉:“良好的声誉胜于名贵的香液;死日胜于生日。”“信誉之于商人,恰如荣耀之于战士和仁爱之于圣徒。”的确,从长远的观点看,信誉是一笔重要的资产,生意人的成功是靠良好的信誉来保证的。
犹太人在全世界各民族中能够崛起,成为最会做生意的商人,与他们取信于人大有关系。做虚假广告骗人购买或进行交易,这种欺诈手法在《塔木德》中是被禁止的。《塔木德》允许人们对人对物做一些虚饰使之更美,但禁止在交易中进行虚饰的行为。例如,禁止卖牛的时候在牛身上涂抹不同的颜色,也反对把其他各种动物的毛发弄得硬邦邦的。因为牛涂上颜色会比原来更漂亮,动物的毛发弄得硬邦邦就会使动物看起来更大些。拉比们告诫商人们,也不能在各种工具上涂抹颜色再出卖,因为工具涂新涂料可以使其显得新颖,更漂亮。总之,在犹太法律中,为求欺人耳目而在物品上面涂抹颜色的行为是被禁止的。
在交易中,犹太人做买卖是由两项要件构成,一是支付货款,或者相当于货品的代价;二是移交货品,这表示卖方有义务将该项货品安全地移交买方手中,交易才算告成。这样做是因为,做生意要最讲道理。有一个叫赫斯特的英国人写了一篇文章,记述了他在以色列目睹的一个小场面,从中可以看出犹太商人的气度。
赫斯特在文章中说,他在以色列旅游,住在一个商业区的旅馆里。一天下午,他和一位朋友走进一家专门经营旅游纪念品的商店。商店营业面积不小,但商品的陈列非常粗放,店里没有一只玻璃货柜,铜雕银器、彩瓶挂盘、仿古的大理石雕像随意地摆在一张张木台子上。
那里的商店经常都是冷冷清清的,不像英国人有些商店总是摩肩接踵,拥挤不堪。可就是这么巧,有两位外国女游客在就要走出店门时,可能是因为其中的一个大概仍然留恋某件商品吧,转身要再看一眼。就在她转身之际,她腰间的挎包将门口木台子上的一个五彩瓷瓶挂到了地上摔个粉碎。
正当那位女游客有些不知所措的时候,店主已经走到她面前,说:“对不起!没有吓着您吧?”女游客也连声道歉,问他:“要我赔吗?”店主说:“在我们这里,货品安全地移交买方手中交易才算告成。您在告诉我,应该把东西摆在恰当的地方。请吧,欢迎您再来!”
最后的结局是这样的:那位女游客买走了一个古希腊的铜像。她的朋友大概也觉得这位店主可以信赖,买走了两个彩色挂盘。
世界上任何人经商都是为了赚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这“道”中,良好的信誉是至关重要的。对一些人来说,需要一个体味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犹太商人是最好的榜样,可以令那些不懂此道的人渐渐上“道”。
最后牢记《塔木德》的教诲:“我在太阳下还看见:正义之处有不义,公平之处有不平。我心里想天主必要审判义人和恶人,因为各种事情和行为,在天主那里都有其定时。”欺诈和非分妄为虽然一时能够获利,但终究会归于破灭,只有诚实和正直才能获得永恒的成功。3要想挣大钱必须有大德《塔木德》上说:“和狼生活在一起,你只能学会嗥叫;和那些优秀的人接触,你就会受到良好的影响。”这句话是在告诫人们:要远离品德低劣的人,多和品质高尚的人交往。
犹太商人不屑与品德低劣的人做生意,有些人虽有亿万家财,但没有高尚的道德修养,也会受到犹太商人的鄙夷。犹太商人认为,生意人应具备圣洁的人品,虽然人品不能当饭吃,但人品是立身之本,对事业的成败影响颇大。
在犹太人中,著名投资家索罗斯极为重视人品的高下,认为一个人仅仅才华出众是不够的,还要有上等的人品。他喜欢诚实的人,对那些做事自私、不够诚实的人,尽管他们十分聪明,也会请他走人。正如他的朋友沙卡洛夫说:“他是我所见过的最诚实的人,他根本不能忍受说谎。”这是对索罗斯的客观评价。
索罗斯说:“对那些才气纵横的赚钱高手,如果我不信任他们,觉得这些人的人品不可靠,我就绝不希望他们当我的合伙人。”
有一次,垃圾债券大王麦克·米尔被起诉后,垃圾债券业务出现真空。索罗斯很想进入这一黄金领域,为此他约谈了好多位曾在米尔手下做过事的人,想请他们做合伙人。但是,索罗斯发现这些人有某种忽视道德的态度,最后他放弃了这些人。索罗斯觉得,有这些人参与他们团队,他会很不舒服,尽管他们积极进取又聪明能干,也很有投资天分。
索罗斯说,“如果一个人不值得信任,即使这个人拿来世界上所有的东西来作担保,也不要借钱给他。”索罗斯如此看重合伙人的人品,是因为金融投资需要冒很大的风险,而不道德的人不愿意承担风险。这样的人不适宜从事负责、进取、高风险的投资事业。
索罗斯的团队里曾经有一个人,私自在一处债券上投资了1000万美元。结果投资赢了利,但索罗斯认为这个人对自己的行动不负责任,还是解雇了这个人品欠佳的合伙人。他认为,投资作风完全不同的人在他的团队里都可发挥用场,但人品一定要可靠。
《塔木德》上说:“有道德在,人都效法;道德不在,人都期待;道德在永远加冕奏凯,因为她在为无玷的报酬奋斗,获得了胜利。”品德是一个人最好的无形资产,要想挣大钱必须有大德。讲商业道德,经营的都是质量上乘的商品,货真价实,诚实无欺,这样才能够在商界立足。
美国面包大王凯瑟琳·克拉克,宣称她自己的面包是市场上最新鲜的食品,为了取信于消费者,她在包装上特别注明了烘制日期,保证绝不卖存放超过了3天的面包。凯瑟琳认为,吃的东西,新鲜度是最重要的条件。只要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起良好信誉,自己的面包就是不同于别人的面包,也就成功了一半。
针对经销商方面的问题,凯瑟琳实行了一套新办法。由公司派人把烘烧好的面包用车直接送给经销商,按地区排了一个循环表,每3天送一次,同时把经销店没卖完的面包收回,如果有的店不到3天就把存货卖完了,可以随时用电话通知,马上就送货上门。
这样的方法,麻烦了自己,方便了经销商,但却使自己的原则“超过3天不卖”得以坚持实行,保证了上市面包的新鲜。她以此严格要求自己的职工,命运终于赐给她一次戏剧性的宣传机会。
一年秋天,一场大洪水导致了面包的紧缺。凯瑟琳公司的外勤人员由于没有接到特别的指示,照常按循环表出外到各经销店送刚烘制出来的新鲜面包和回收超过期限的面包。一天,运货员乘车从几家偏僻商店回收了一批过期面包。返程途中,停在人口稠密区的一家经销店前,立刻被一群抢购面包者包围住了,提出要购买车上的面包。
运货员解释面包是过期的,不能卖给大家。结果反而被误解为想囤积居奇,人越围越多,几个记者也加入其中。运货员被逼无奈,只得解释道:“各位先生,各位女士,请相信我,我决不是想囤货投机而不肯卖,实在是我们规定得太严了。车上的面包全是过期的,如果凯瑟琳知道我把过期的面包卖给顾客,我就会被开除。因此请大家原谅。”
由于大家迫切需要面包,这车面包最后还是在双方的“默契”下,很快被“强买”一空。几家新闻记者将获得的这一独家新闻着力渲染,成了轰动一时的报道。凯瑟琳公司的面包新鲜,诚实无欺,给消费者留下无比深刻的印象。
凯瑟琳这种经商之道使她只用了短短十几年功夫,就把一个家庭式的小面包店完全变为现代化大企业,每年的营业额从2万多美元猛增到400万美元,跻身于美国富翁之列。
商人必须讲究商业道德,正经钱可赚,昧心钱不可得;虽然一时能瞒得住别人,但自己良心不可欺。见利忘义,缺乏商德,难以赚到合法的钱财。若是走歪门邪道,即使赚到了不义之财,也会很快地失去。亿万、千万富翁若无大德,就不仅不能守住财富,而且往往容易引来杀身之祸。
做生意在本质上就是做人,在商业生涯中,牢记“最重要的是人品”这句箴言,有助于你走上成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