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当时政治环境的影响,中国经济理论界没有明确地提出过社会主义条件下经济波动或经济周期的见解。但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速度、比例、平衡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过,甚至也有过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波浪式前进的研究。其中,尤其是关于社会主义的平衡—失衡的客观性、必然性,一直是讨论的焦点。因为,不论是承认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可能存在人为的失误,还是承认社会主义经济发生失衡的客观性,都需要勇气。按照经典的理论,只有资本主义经济才存在经济波动或经济周期的客观必然性,社会主义经济不存在经济波动的客观必然性。
毛泽东同志的观点比斯大林高明。他从哲学的高度,概括了经济发展中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这就从根本上阐明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发生失衡是客观规律,而不仅仅是一种主观失误。毛泽东指出“在客观上将会长期存在的社会生产与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就需要人们经常通过国家计划去调节。我国每年作一次经济计划,安排积累和消费的适当比例,求得生产和需要之间的平衡。作为平衡,就是矛盾的暂时的相对的统一。过了一年,就整个说来,这种平衡就被矛盾的斗争所打破了,这种统一就变化了,平衡成为不平衡,统一成为不统一,又需要作第二年的平衡和统一,这就是我们计划经济的优越性。事实上,每月每季在局部地打破这种平衡和统一,需要作出局部的调整。”
中国理论界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不平衡的存在,最早可以追溯到关于价值规律自发作用的讨论。
早在1952年,薛暮桥同志在枟学习枠杂志1952年第9期中,结合学习斯大林枟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枠,提出:“由于我们已经有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已经有了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并且已经开始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价值规律所起的作用范围,无疑地已经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在今后将要受到更多的限制。现在我们国家已经掌握着国民经济中的最重要部分,已经能够自觉地利用价值规律,限制价值规律的自发性和破坏作用,因而有可能保证在我国不再出现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
薛暮桥当时认为,如果认为价值规律在我国能够像资本主义国家那样自由泛滥,不受任何限制,就可能陷入一种严重错误。“这种错误将使我们保存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否认国民经济有计划的可能性和重要意义,其结果将使我们不能摆脱资本主义的危机,不能过渡到社会主义。”显然,薛暮桥当时的观点受到斯大林的很大影响。其积极意义在于肯定了社会主义建设中不能没有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其局限性在于(1)笼统地将经济危机或经济波动归结为价值规律的不受限制;(2)没有考虑到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仍然可能出现经济衰退或经济波动;(3)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级阶段通过各种政策手段和经济手段可以实现宏观调控。
1957年薛暮桥同志再次强调必须承认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积极作用。但是同时他又提出如果我们确定工业品和农业品比价不适当时,“价值规律就有可能使合作社的生产违反国家计划,破坏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平衡”。
在这里,我们可以把薛暮桥的观点归结为几点:一是认为比价关系确定的不合理,也就是主观计划不反映客观规律,可能导致经济失衡;二是国家计划的失误可能通过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引导新的经济失衡;三是价值规律本身就具有自发性、事后性的特点,任其发挥作用,也同样容易产生经济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