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浩人世,我与爷爷的感情最深。我在爷爷身边长大,农忙季节,常常跟爷爷扯牛绳。每到夏季,跟爷爷在地里看庄稼。田野里空气新鲜也凉爽,我看着天上的星星和月亮,听爷爷讲古。有时候讲到小半夜。
花开花落,雁秋去春来。光阴流逝,爷爷老了。外出谋生,早不在爷爷身边。但我总觉得爷爷那慈祥的目光在看着我。去年腊月天,我到家乡出差,顺路看望爷爷。下了火车,我就朝爷爷承包的责任田走去。我想,这会儿也许老人家正在田里做活呢。
太阳三杆高了,天晴得好。我贪婪地看着家乡的景色。路很直,也宽阔,两边柳树、梧桐树,很茁壮,已成材了。朝远看,便是梨园、苹果园和桃园。爷爷栽果树也是好把势,土改后,就栽了10多亩,后来果树入了社,70年代搞大寨田,那些果树都砍光了。这几年,爷爷又栽起果树来。
老远,我就看见爷爷了,他戴着狗皮帽,穿着粗布长袍,扎着腰。旱烟杆插在腰间,烟荷包摆来摆去。爷爷手里拿着一把剪刀,在精心修剪果树。我心里一热,上前抓住爷爷的手。
爷爷一下子就认出我来,嘿嘿笑了半天,说道:“爷爷这几天眼皮直在跳,想是你要回来看我了。”
爷爷真的老了,眉毛胡子已经全白,牙齿脱落只剩一枚,那饱经风霜的脸上褶皱一层一层的。可那混浊的老眼里,仍然闪出熠熠的光芒,充满活力。嘴里吐出的热气,凝成水珠,挂在胡梢上,亮晶晶的。我紧紧握着爷爷的手,他的10个手指又粗又短,个个弯曲,骨节间长满疙瘩小刺,指上的裂纹像刀刻一样。我心里涌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鼻子一阵酸楚,说道:“爷爷,你这双手还是闲不住啊!”
爷爷笑着说:“惯啦!”
爷爷一生的习惯就是劳动,打我记事起,就没见他歇过一天。他的活路好是黄河滩上有名的,庄稼行里十八般武艺样样都利落。爷爷苦作一生,到了风烛残年,还这般做活,作为孙子,我无法表达自己的心情。我望了望这茫茫的大地,寒冬腊月中每一个生命,都是那么悄然,那么顽强。作为万物之灵的人,对世界又是多么的赤诚。我用颤抖的手慢慢擦掉爷爷胡须上的水珠。
爷爷儿孙满堂,一人省一口,他也吃不完,可爷爷却说,吃自己刨出来的食才有味儿。村里分责任田,他非要二亩地不可。大伯和父亲都不同意爷爷要地,一是怕爷爷受累,二是怕人家说闲话。
爷爷这位种了一辈子地的老农民,对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谁能理解他的心情呢。爷爷气得好厉害,额上青筋勃起老高,胸口一鼓一鼓的,老眼里含满泪水,逢人便说:“我是个庄稼人,种了一辈子地,干活还能累死人?为啥不分给我地?”
爷爷犟起来,几头牛也拉不回来。最后还是分给他二亩河滩地。
爷爷不服老,日出而作,日没而息。二亩兔子不拉屎的老河滩,硬叫爷爷给改造过来了。这年冬天,爷爷要在河滩上栽果树,消息像一股风吹遍全村。有人说,这老爷子真是老糊涂了,这把年纪,等果树挂枝,说不定已成仙去了。也有说爷爷想活两辈子哩!
别人的话,爷爷一句也没听。他常常说:“儿女有不如自己有!”
爷爷想得很远,他不栽那种传统的果树,他栽上的梨树是一个叫“白雪酥”的新品种,听说汁美价高,梨树生长了五个冬春,枝条又黑又粗,已经一蓬蓬了。爷爷说,过年就能挂果了。
爷爷做起活来,还显得十分麻利,一把剪刀在手里运用自如。手指粗枝条,一下子就剪断了。他一边忙活,一边说道:“我记事的时候,咱这百亩河滩就只长草不长粮。现在上面政策好了,荒河滩成了宝地。你看大家见我的树长得好,也都栽上了。要不了几年,这荒滩就变成了金滩银滩啦……”爷爷说着,高兴地笑起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上大学的时候,认识了古典文学课的一位老师,她叫曲珊。当年的曲老师很漂亮,不是那种标致美人,但很特别。
我们是师生,也是忘年朋友,那时候的她还是单身。曲珊结婚的时候,已经是37岁,在此之前,没听说她有什么恋爱记录。她结婚的时候,我已经改行做记者,问过她的感情经历,她说:“既简单又复杂,一言难尽。该讲的时候,就会讲给你听。”
2003年初,曲老师回北京,给我打电话。问她此行的目的,她说:“既不是探亲也不是访友,是来参加葬礼。”我想,这是到了“该讲的时候”。
我们在北京亮马花卉市场对面写字楼的咖啡厅见面,地点是她挑选的,她说要买百合,买25枝百合,为了一个她牵挂25年的人。
我一直记得你在我的班上听课的时候那种样子。咱们认识有14年了吧?
还记得我结婚那天吗?好多朋友凑热闹,大家说我老公是个有福气的人,和我结婚,是找到了一个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女人,一张纯粹的白纸。我的确是没谈过恋爱,我只是暗中喜欢过一个人,一个长辈,他是我上中学时候的语文老师,年纪比我要大很多,足以做我父亲。
我要给你讲的是一个暗恋的故事。我忘了在什么地方看见过一句话,说暗恋是世界上最卑微的一种心情,实际上不是这样的,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没有真正地暗恋过。她只看到了人自我的一面,没看到当一个人抛开自我之后去喜欢一个人的那种幸福。从我第一天感觉到他充满了我的内心开始,我就很幸福,一直到现在,都是这种感觉。
很多人描述自己的初恋对象,都会用英俊潇洒一类的形容词,我从来不这么说,那不符合事实。我的老师,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已经是人到中年的一个小老头了。我愿意说他有一种特别的气质,温和、沉静,他的眼神很纯净,我觉得那是多年来饱读诗书之后沉淀下来的一种修养。我记得那时候的想法,就是如果他是我的亲人,该有多好!
我最好的朋友是我们班的班长,她的父母都是这个学校的教师,她家就住在学校的教师楼里。女孩子都是有这种小心眼的,我想接近他,就通过这个同学。我总是到班长家做功课,我们开着门,和筒子楼的楼道只隔着一个布帘,我能听见他下班回家的脚步声,有时候还能看见他的腿,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从市帘外面经过。有多少人从那里经过都没关系,我一看就知道哪双腿是他的。看见他过去了,我就可以收拾书包回家吃饭,觉得这一天没有白过,心里很满足。
从班长那儿,我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他没有孩子,爱人是我们学校校办工厂的工人,原来,他的家乡在江苏农村,他的爱人是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的,没有什么文化。他到了北京之后,才把她从农村接出来。刚刚听到这些的时候,我不太理解,为什么一个如此有修养的男人会跟一个农村妇女一起生活?他们有共同语言吗?她能懂得他吗?这种感觉,让我多了一些对他的心疼和惋惜,我想他一定是不想抛弃糟糠之妻被人笑骂才维持这段婚姻的吧。
凭直觉,我知道他喜欢我。在他,那种喜欢没有超出一个老师对一个学生的喜爱和欣赏;在我,我愿意相信,除了师生之情以外,还有那么一点男人对女人暧昧的钟情。我这么多年都是这么想的,如果没有这种像信仰一样的感觉,我也不可能坚持25年对他念念不忘。
因为我勤奋,最终,我做了我们班的语文课代表。在中学时代,可能没有比课代表更小的“官儿”了,但是,当时那就是我的梦想。我终于可以替他做事了——我要收大家的作业、作文、卷子,收齐了交给他,这样我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去他的办公室;我要把他改完的作业、作文、卷子发给大家,这之前,必然先要到他的办公室去拿。我比别的同学更有理由接近他,这有多好!我不善于写作,虽然这么多年都在教中文,可是高中时代最后那一年,我跟我自己较劲儿,拼命要把每一篇作文写好,为了博得他的表扬。活了大半辈子,我没写过情书,高中时代的我,把每一次作文都当成写给他的情书。他改过的作文本,我一直收藏着,那上面他用红墨水笔写的评语都褪色了。每当拿出来重新看的时候,我还是能体会到当年那种脸红心跳的感觉。虽然我们后来通信,一通就是很多年,但是没有一封信给我的感觉胜过当年他给我的评语。
高中最后一年,我要参加高考。就是在那个最紧张的时候,我得到邀请,去他的家。我还记得那是下午放学之前,他给我们上完最后一节语文自习。他走到我的课桌边上,弯下腰跟我说:“晚上来我家吃饭好吗?我想跟你谈谈高考的事情。”我紧张和兴奋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赶紧点头。他说把地址写给我,我脱口而出说不用了,我知道他住在什么地方。说完了我自己也傻了,这不是把秘密告诉人家了吗?他笑了,笑得特别温柔。
他家虽然小,但是能看得出师母是一个非常爱干净的人,里里外外一尘不染,什么东西都放得井井有条。这么多年,在我的印象里,师母是一个贤惠、善良的女人。而且,在我结婚之前最后一次去看望他们的时候,我意识到师母其实才是最了解我的心思的人,她从一开始就知道,我爱上了她的丈夫,虽然我从来没有以为这份感情能被人看穿。那天师母送了一只玉镯子给我,包在一块红色的绸子里,她说:“孩子啊,你终于要出嫁了。这是我当年嫁给你老师时候的聘礼,还有一只,我留下了。等有一天我老了,再交给你。我们没有孩子,这些年,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孩子,当成我们家人。”女人和女人,永远是最能互相了解的,有时候,并不需要互相交代什么。
就是在那天,我决定要考中文系,而且,我要做老师,和我的老师一样的老师。那以后,我就像得到了什么许可似的,可以经常到老师家,他也愿意我去,我能感觉到,他甚至比我更希望我能考上大学,能如愿以偿。我挺顺利的,以我当年的学习成绩,上大学是个奇迹。我更愿意相信这是感情的力量,让我在最后的阶段废寝忘食。
说起来,在那个时代,我应该算是女孩子中比较勇敢的人,我选择了把我的感情说出来,不管能不能有结果。那是我上大学之后的第一个春节,很多同学一起去看老师,我们到了他家。热闹之后,大家陆续告辞,我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他执意要送我。我们穿过小小的操场走到学校大门口的一条小路上,他说着一些叮嘱的话。我忽然觉得很感伤,刚刚吃饭的时候,我看见他的头发已经白了很多,在灯下闪着银光。我的老师他老了,我喜欢的这个男人已经开始老了,而我,还是没有真正的长大成人。我拉住了他的胳膊,说我有话说,要停下来,面对着他才能说出来。他没有挣脱我的手,很温和地停下来,说好。他的微笑在昏暗的路灯下显得很温柔,让我不能平静,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他一直站在我面前,等着我说话。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我准能知道的是他的姿势和笑容始终如一。我终于说了。我告诉他我是为了他才拼命学语文的,为了他,我选择了他一辈子从事的职业,为了他,我曾经搜索枯肠要找到一个理由才能到班长家做功课,就是想看着他的双腿从我的视野里穿过……我还说了什么,当时就不记得了。
他一直默默听着,直到我停下来,注视他的眼睛。他把胳膊从我的手中抽出来,慢慢地抬起来,摸摸我的头发。他的手从我的头发上滑下来,落得很轻很轻的。我不能料想他会说什么,更不能料想这些话说出来之后他会怎么看待我。我能做的只有等待,那时候的等待现在想起来比这25年都长。
他说:“孩子,我知道。”他的声音特别平静,没有一点波澜起伏的激动,也没有因为被一个学生爱上而来的那种不安,都没有,就是这么简单的几个字。
又过了不知道多少时间,他问我:“你想知道我和你师母的过去吗?”我像被什么东西勾住了灵魂一样,点头,然后还是等待。
他拉着我的手,走到路灯下,示意我坐在马路牙子上。我坐好了,他开始讲一个比我今天告诉你的这个故事更老的故事。
他和师母是同一个村子里一起长大的孩子,他们是青梅竹马。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他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一家人的生活就靠父亲一个人来维持。师母的妈妈是一个非常厚道的人,不忍心眼睁睁看着这一家四个男人衣服破了没有人补、回到家里没有热乎的饭菜吃,竟然做了一个在当时让全村人都觉得震惊的决定,她让自己的女儿在没有婚礼的情况下去做了这个家里的女主人,照顾他们的生活。那年,师母不满16岁,是整个村子里惟一一个没有“名正言顺”的新娘。他家很穷,能给师母的聘礼只有母亲去世留下的一对玉镯子。后来,他得到机会可以到城里上师范学校,师范学校是不需要学费的。即使是这样,也足以让这个清贫的家庭更清贫。师母和他们全家一起供养他这个走出农村的“秀才”,后来,辗转中,他有了更多的机会,能到北京,能当上中学教师。
那天,我知道了他们为什么没有孩子。在他一次回乡探亲之后,师母怀孕了。但是很不幸,那个孩子在3个月的时候流产了,师母当时还在家乡的小工厂里上班。这次流产差一点让师母送了命,结果是她再不能生养孩子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他给我讲他和师母的经历那天是我一辈子最难忘记的日子。我想我还太年轻,还来不及去明白什么叫做责任,什么叫做知恩图报和相依为命,什么叫做无私地去爱一个人。但是,我明白另一个道理,就是即便我对他有最深厚的感情,和师母为他做的一切比起来,也微不足道。
那天晚上之后,我再也没有提起过我对他的感情,我想从心里把他当成一个我敬仰的老师、父亲、朋友。我常常去看望他们,每次去,我会带着新鲜的菜和水果,我会记得他家的煤气罐是什么时候换的,大约什么时候会用完,我会和师母一起拆洗过冬的棉被……师母也会买好看的毛线替我织一件厚实的毛衣……在那天晚上之后,和以后的很多年里,我成了他们的女儿。
我觉得特别幸福,真的。我想我一辈子有幸结识这样的一个家庭、这样的一对夫妻,真的是我的福气。我看着他们一起慢慢地老了,退休之后,老师牵着师母的手,两个人一起去买菜、遛早,老师坐在窗户边上看书,师母在一边择菜或者戴着老花镜做针线,那些情景让我觉得特别温暖。
曾经,我给老师写信,问过他:你爱师母吗?不是那种包含着责任的爱,而是一个男人对一个爱惜自己、懂得自己的女人的爱。他在回信里是这么写的:一个女人为了你,可以不惜生命;一个女人为了你,可以放弃一生只有一次的风光出嫁的机会;一个女人一辈子不会有怨言地默默陪伴你,不管生活是艰苦还是顺遂,她不会因为身处逆境而离开你,不会因为衰老和贫病而厌弃你,她不要求回报,惟愿与你长相守。这样的女人,如果你是男人,你会爱她吗?
我曾经把这封信给我丈夫看,他说:“曲珊,可能今后我们的孩子都已经不能理解这种感情了,但是,我觉得咱们还是会为了这些感动。”我觉得我丈夫说的话也正是我想说的。
是师母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老师不行了。她说:“你要是能回家,就来看看他吧。”就这么一句话,我和丈夫放下工作和孩子就回来了。我是在医院里见到他的,已经没有呼吸了,安安静静的一个人,面容特别慈祥。
说到这儿,我要感谢我的丈夫,他了解整个25年的故事,但是他从没有剥夺我保留心里这份爱的权利,他说他和我一样尊重老师的人品,他以我有这样的一个“家庭”为荣。
师母在老师火化那天把另一只玉镯子给我了,还是包在一块小红绸子里,她用那么老的手颤巍巍地打开、拿出来、给我戴上,她说:“孩子啊,要是有下辈子,我宁愿咱们还是一家人。”师母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多少年潜伏的一点惭愧没有了,我想我也应该算是一个高尚的人吧,至少,在我怀疑他们的婚姻的时候,我没有霸道地介入,在我了解了他们的婚姻之后,我被这里面高尚的精神所打动。我还是能够敬佩和维护一种美好的感情的人。
每一天的坚守,连起来,就是一生……
曲珊在QQ的留言板里为我的这篇访谈留下了这样的结尾:
那是一段古典的爱情,在这个被时尚充斥、一切都在出现之初就意味着马上要被淘汰的时代,我怀念古典的爱恋,那是我灵魂深处一场永远不会落幕的演出。
现在的我,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是一个敬业、护家的男人的妻子,我在柴米油盐和为生计奔波之中渐渐体会到幸福的真谛。长相守是每一对恋人的理想,而实现这个理想,需要一辈子的时间、耐心、智慧和包容,还有一辈子的奉献和担当。
我觉得我找对了人。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找对了人之后,剩下的就是每一天的坚守,连起来,就是一生。外婆的刀削面差不多七八岁的时候,我被母亲送到了外婆家。
我至今仍不知道母亲为何要将我送到那里去,大约是我太过顽劣的缘故吧。我记得,当时的我很不情愿到外婆家去,曾用了各种啼笑皆非的方法来抵制。但最终,我还是被母亲拖去了那里。虽然我为此忿忿不平了三天之久,然而,现在想起来,我实在是应该感谢母亲的决定的。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外婆那里还没有通公路,我和母亲这一路便好一阵走。待到怀揣糕酒、手携娇儿的母亲走了个七折七回,人困脚乏之际,看见满头白发满面红光的外公,一路小跑着接了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儿时的我很怕外公,怕他满脸的络腮胡子和刀锋一样刚劲的皱纹,更怕他胡萝卜般粗细手指的大手,惟独不怕他抱我。母亲说,我刚出生的时候,外公就抱过我。那时是夏天,他似乎怕我热,便直着小臂抱我,托着我,满村子地绕,逢人便讲:“这是我外孙。”
外公的出现,使我规矩了很多。得以喘息的母亲便和外公说笑着走进村里去。七拐八折地走了好一阵,柳槐相遮映的外婆家便出现在眼前。
花白头发,笑眯眯的外婆早已等在门口。她嗯啊地应着母亲的问候,伸手挡开母亲双手捧过的糕饼,蹲下身拉我到她怀里去,硬硬的手指摸着我的头,笑着说:“俺家亮亮又长高哩。”我却嘟着嘴,老大的不高兴,我不喜欢这里,我觉得这里不是我的家。
一家人笑语欢声地往屋里去,除了被母亲踢了一脚的我。
屁股的疼痛,使我抽着鼻子,满脸的痛苦状,外婆悄悄地塞一块糖给我,然而不管用,我含着糖,嘴里呜呜地响。
午饭的时候,外婆端上一盆饽饽来。
饽饽的样子,很像是我们所说的馒头。或者它就是馒头,只不过叫法不同罢了。外婆蒸的饽饽,实在好吃得出奇,刚出锅的时候,带着微微的黄,不似城里食品店的馒头,白得扎人的眼,叫人一见便失了胃口。抓一个饽饽在手里,软软的烫一烫手,整个人都暖了起来,连心都软软烫烫的。就着腾腾的热气,尽着性地咬一大口,嫩嫩的香便流满了嘴,滚滚地淌到胃里去。软软甜甜的滋味,留在舌齿之间,叫人难以忘怀。
然而,我最难忘的,却是外婆精心调制的刀削面。
第一次吃到外婆的刀削面是在母亲走后不久。自小生活在母亲身旁的我,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忽然感到莫大的委屈。嘴一张,外婆的糖块箭拔弩张地飞了出去。还未等外公外婆反应过来,我已哇哇地痛哭起来。
外公古铜色的脸上立时渗出了汗珠,他喂我糖,给我买花花绿绿的贴纸,甚至用肩膀驮着我去看大牛家娶媳妇。我却丝毫不理会急得团团转的外公,自顾自地,张着大嘴嚎啕痛哭。
外婆一声不响地看着我,她悄悄走去了厨房,在那里叮叮当当地忙了起来。当我哭到荡气回肠之时,外婆也颠着小脚送出一碗面来。
一阵异香使我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
“吃吧,孩子。”她挑着面往我嘴里喂。
迟迟疑疑地,我咬了一小口。这的确是一小口,小小的嘴,轻轻地咬,但就是这一小口,却足以令我破涕为笑,我吮着舌头,响响地嚼着面,双眼再也离不开那碗和筷子。
从此,每当我哭闹的时候,外婆总要做面给我吃。
我至今也无法知道外婆是如何将一碗普通的面做到如此好吃的。听外公说,外婆年轻时便长于做面,尤其是刀削面,更是出名的好吃。我曾亲眼见过外婆做面,那的确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得来的。首先,你必须有一身的力气,否则,单是做面条的面你便揉不来。揉得小了,面软,刚一出锅便粘在一起,缩成一坨面糊,吃不出任何味来。外婆揉面的时候,总是用着全身的气力,使劲地压下去,又用力地揪上来……直到那面硬到当当响,外婆才去揭开那口特大号的铁锅。
削面更是一个细致活儿,完全可以用赏心悦目来形容。外婆把笨拙的菜刀灵巧地上下挥舞,飞动的刀片仿佛翻飞的蝶翅,刀刀都险险地擦过手指,却永远不会削上去,闪着寒光的刀口吞吐着粉白的玉片,飞花溅玉地落入滚开的水中,晶莹的水花落到锅沿上。外婆所用的汤料,不过是紫菜海米和葱姜蒜白之类,最多加一个鸡蛋,这一锅的鲜味儿就齐全。滚滚地煮一会儿,热热地捞上来,再浇一大勺油花儿四散的面汤,画龙点睛般地点几滴香油,无上的美味热气腾腾地横空出世了。
抱着外婆家特大号儿的海碗,一路倒着手到屋里去,趁热呼啦啦地吞一气,那滋味儿,玉帝都坐不稳。
举着那碗面,吧唧着嘴去逗邻家的狗子,是我那时最爱做的事了。
做得多了,死没出息的狗子就哭起来,这时候,慈爱的外婆便叫狗子进来,要我分一半给他吃。我若高兴,便挑几根给他,若是心里烦,我就把碗抱在怀里,死也不松手。笑眯眯的外婆也只好另做一碗来。
现在想起来,在外婆家的那几年,大约是我这几十年的生活中最幸福的时光了。
我一天天地长大了,外婆却日渐苍老起来。她挺直的腰杆弯了下去,矫健的步伐也开始蹒跚,无法再时常做面给我吃了。我也渐渐懂事,不再缠着她要面吃。我不想看到她满头大汗地做面的样子,真的不想。
初中快毕业的时候,母亲要我回城去考高中。我不愿离开外婆,便处处躲着母亲。母亲无奈,只得叫外婆来劝我,外婆却一声不响,她佝偻着腰,一步一挪地去了厨房。
中午的时候,母亲喊我吃饭,我没有吱声,外公来叫,同样没有回答。直到外婆来了,我才磨蹭着走出门去。但我被惊呆了,我被桌子上满满的一锅面惊呆了。我回头看着外婆,外婆眼红红的。她捞了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面,细心地调上香油和醋,颤巍巍地递给我。
我无语,我知道外婆的意思,我只是低着头,大口地吃着面。饭后,母亲又小心翼翼地说要带我回去,我什么也没说。
回城的那一天,外婆拄着拐杖一直送我到村门。她死死地拉着我的手,丝毫不肯放松,外婆的手还是硬硬的,掌心却有些凉,不似以前的温暖。
班车来了,外婆猛地推开我的手,背过脸去。
我的泪早已蓄满眼眶,但我咬住了嘴唇,拼命地忍着。
车门打开了,我低着头冲上去,木然地坐在座位上,呆呆地看着自己的鞋尖。
车里空空的,像极了我的心。车子动了,飞滚的车轮将外婆远远地抛在后面。我再也无法忍受这感觉,急急地扭过头去。外婆的身影小小的,她挥着手,在脸上抹着什么。我的眼泪再也抑制不住,它自眼眶奔涌而出。
十几年过去了,外婆送我回城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去年春节,我去看外婆。得到消息的外婆早早便坐在村口的青石上等我,旁边站着我的小表弟,外婆的眼早已花了,她已看不清过往的行人。
看到我走出车门,小表弟拍着手叫外婆:“姥姥,姥姥!表哥来了!”外婆颤颤地站起来,她拉住我的手,硬硬的手指去够我的头。
“俺家亮亮又长高了哩。”她咧开了空空的嘴。
外婆不知道,我已有很多年不长个儿了。她够不着我的头,只是因为她的腰越来越弯了。
我的心酸酸的。
到了家中,外婆放下拐杖就去做饭,谁也挡不住。不用说,她一定是去做刀削面了。幸好小姨已经把面做好,外婆只不过把面下到锅里,坐等面熟罢了。
好一会儿,被小表弟扶着的外婆才把面端到了屋里。“吃吧,孩子。”她把面送给我。
我吃了一口,愣住了,面是苦的。
外婆笑眯眯地说:“听说你要来,俺一早儿就叫你姨做好了面。知道你口重,俺就多放了点盐。”外婆的手抖抖地指着柜子上的一个玻璃瓶。
我顺着外婆的手指望去,那哪里是什么盐,分明是满满的一瓶碱。
外婆真的老了!
我似乎应该说些什么,但我觉得我更应该保持沉默。
津津有味地,我把那面吃完。滴水之恩紫红色的天空渐渐变得暗黑,我握着桑木棍,孤单地走在村路上。
来时搭的是一辆热热闹闹的赶集的班车,到乡场便去寻找据说矗立在附近田野中的“字库”古塔。
第一次到这个金黄菜花亦开亦败的陌生乡间,绕过好些小桥流水人家,才找到了青麦田里残存的白色石塔。再弯弯绕绕寻回先前下车的小街时,乡场早已散尽了。
街角凉粉摊前头裹苗帕的老妇人的回答更叫我失望:“班车一点过就没有了,要是你早些到,还可以搭摆摊的货车。”我知道那种货车,拖拉机的拖斗上堆满货包,人坐在高高的包垛上,一不小心便会被甩下车来。
现在,便是那样的车,我也情愿冒险搭乘了,然而,这会儿,什么车也没有了。
“在那里住一晚,明早再搭班车走嘛。”老妇人指指对面一家写着“迎宾旅馆”的木楼对我说。
但我无论如何也得赶回去,明早还得上班呢。走三十多里路是没有问题的,只是我根本不认得返回的路径。老妇人指点我沿这条乡路一直朝东走,别走岔路就可以走回去了。“小心哟,这个季节山里有蛇。”她顺手砍下一截桑木枝给我。雷声从远处沉沉压过来,闪电在天边耀眼地勾勒……我一边走一边看有没有经过的车可搭。一辆卡车嘶吼着爬上山坡。我在路边挥手,司机不知是怕麻烦还是没看见,从我身边呼地开了过去。
山下沟坳里,几户人家的窗格透出昏黄的灯光来。雷声越滚越近,大雨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瓢泼而下。只得加紧步子,快快地走在窄路中央,担心蛇会摹然从路边草丛间钻出。
终于又有一辆小拖车开来了,这次被我拦在了路中央。
车停下来,我跑到驾驶室窗下。
没想到,司机竟会是那个人。
去年夏天在山区小镇见习期间,有一天将散集,在街上闲逛时看见了他。
当时,他衣衫不整地斜靠在土墙根下,胡须很长、头发蓬乱,无神地半翕着眼。人们在他身边窃议着,却不愿多事,怕帮助这样一个来路不明的人会惹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这个潦倒的人并没有在面前放一只乞讨钱币的碗,但我确信,他一定是又渴又饿了。几步之外有个茶水摊,还卖着白糕,我去买了一杯水一块糕递给他。
他无神的眼并没有因我的热心而闪亮,他甚至不抬眼看一看,自顾自吞食起来。
“快散集了,要去哪里,你也该去了。”我规劝了那个流浪汉一句,便走开了。
已过了几个月,眼前这个人虽然整洁而精神,我还是认出了是他。
“去马山吗?”我焦灼地问。
“去马山?”他迟疑了一会,让我上车。
道着谢坐进驾驶室。小拖车颠簸着,他燃着的烟头,红红的亮点忽明忽灭。
“你是马山人?”他问。
“不是,我在那儿见习。”
他有点失望:“我倒曾遇到过一个马山人呢,那真是个好人。”
“你去过马山?”
“去过。”
话题断了,黑暗中,他似乎笑了笑。
四周静静的,只有雨点叩窗的脆响。他忽然说:“说起来那次去马山,怪难为情的。那时我赌输了,输得精光,被撵出来,流落到马山,有个人给我水喝,给我吃的,可惜我不认得她,要不,真得好好谢她。”
“就为了那个人送你一点水一点吃的吗?”
他不屑地看我一眼,深深吸口气:“你不懂,我那时候心灰意冷,没脸回家,她劝我:‘快散集了,要去哪里,你也该去了。’我听了她的劝告,回家了。唉,我真的说不出的感谢她,要不是她那一杯水一块糕一句话,我现在还不晓得会怎样呢。”
他没有认出我来。我心中有掩饰不住的喜悦,想不到那件小事会对他帮助那样大。
我决定不提看见他潦倒情形的就是我,每个人都有尊严,我要让他拥有一份完整的助人的快乐和自豪。
“我也很感谢你,要不是搭上你的车,这会我还在山路上挨雨淋呢!”
他听了果然高兴:“其实你也不用谢我,要谢该谢那个给我水喝的人。那次之后,我才晓得,人有时候是多么需要旁人帮一把。”
“马山到了!”他刹住车。
我道着谢,请他下来喝杯热茶休息一会,他一边倒车一边说:“我还得赶回去运货呢——本来,我的车是不到马山的。再见!”
没想到,爱心热心这枚风信子这样快就传来我身边。
夜色中,雨滴在地上,溅出了大朵大朵亮丽的水花……妹妹的信我和弟弟离家读书后,妹妹就是家里惟一的“文化人”了。母亲没读过书,父亲读的书不足以将一封信写完整。总之,我们与家里的通信联系全靠妹妹来执笔。
“文化人”是我们送给妹妹的称呼,其实她只读到小学三年级。她是自己主动弃学的。家里拿不出足够的学费,当时大概也就几块钱吧。老师说,再不交齐学费就不要读书啦!第二天,妹妹就把一张破桌子和一把断了腿的椅子搬回家了。结果挨了母亲一顿骂。母亲骂她时有这样的内容:“今后连给你哥写封信都不会!”母亲骂过之后也没别的办法,她确实拿不出那几块钱的学费来。
妹妹赌气不上学时,确实没认识到“写封信都不会”的严重性。但她马上就认识到了。一个小学三年级没读完的农村女娃,要担负起与两个在外求学哥哥的通信任务。当然,她还得干活。她干完活后晚上伏在煤油灯下写信,像个被老师罚抄作业的学生。实际上,给两个哥哥写信,成了妹妹弃学后特殊的“家庭作业”。
这些情况是我收到妹妹第一封信后才知道的。这封信很短,有很多错别字,她陈述了不再上学的理由:她在家里帮忙做事我们会安心些——她说得不对,我们并不安心,而是更加愧疚。
记得那封信的结尾是这样的:“今天就写到这里吧,我还要给小哥写一封信呢。”
后来我发现,妹妹每封信的结尾都要写上这句话。后来我还知道,她写给弟弟的信的结尾是这样的:“今天就写到这里,我还要给大哥写信呢!”回家后问她:“你是不是每次要同时写两封信?”她想也没想便说:“不是啊,我写一封信要好久的。”
原来,她认为既然是一封信,就应该多写一点字,可又实在不知道说什么,便有这个“通用式”的结尾。她有两个哥哥,便想到用这个似乎是顺手拈来的句子凑字数。
母亲说,妹妹写信从不让人看。虽然家里谁也看不懂,她还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认认真真地写,旁边摆上她三年级下学期发的课本——一副真正做学问的样子,所以后来我称她为家里的“文化人”。
信写完,也不读给父母听,只是说:“都写上啦都写上啦!”母亲对她说:“你不念,你哥还是要看的啊!”她说:“看就看呗!
我们放假回家,她便提前打招呼:“不要笑话我写的信哦,不然我就不写了。”
我们还是要说:“写得好写得好,错别字越来越少了。”
说真的,妹妹的信中,错别字的确是越来越少了。后来听说,她写信和发信也没原来那么害羞了。我们那儿发信,要走到十几里地的小镇上去发。她出去发信时,不再将信揣在口袋里,而是大大方方地拿在手上,遇到熟人问,她还要将它扬起来,自豪地宣称:“给我哥发信去!”在她看来,这确实是件值得骄傲的事。在我们那小村子里,只有妹妹能够说这样的话,因为她有两个哥哥上了大学。
弟弟考上大学后,家里更困难了。妹妹来信的内容也有了变化。这样的句子开始频频出现在妹妹的信中:“哥,这次又让你失望了,家里还是没有钱寄给你,怕你着急,先写一封信给你……”在穷困中长大的孩子心是比较硬的,可每当看到妹妹的信,看到信中的这些句子,就忍不住要掉泪。
妹妹的来信虽然句子不太通顺,可我都能够读懂。但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考虑到我的回信妹妹能否读懂。我上小学时写字是很规矩的,后来就越来越不规矩了。后来发现,我竟然一直在用那些龙飞凤舞的字,在对付一个小学三年级没上完的学生!直到妹妹来信说:“哥,你写的字又有好多我不认识……”
此后,我给一些同学写信,怎么笔走龙蛇都没问题。但面对信笺,一旦记起是在给妹妹回信时,我马上就变成了一个端端正正的小学生……唯一的听众用父亲和妹妹的话来说,我在音乐方面简直是一个白痴。当然,这是他们在经受了我数次折磨之后下的结论,在他们听起来,我拉的小夜曲就像是在锯床腿。这些话使我感到沮丧和灰心。我不敢在家里练琴,直到我发现了一个绝妙的去处。就在楼区后面的小山上,那儿有一片很年轻的林子,地上铺满了落叶。
第一天早上,我蹑手蹑脚地走出家门,心里充满了神圣感,仿佛要去干一件非常伟大的事情。林子里静极了,沙沙的足音,听起来像一曲幽幽的小令。我在一棵树下站好,心剧烈地跳起来。我不得不大喘了几口气使它平静下来。
我庄重地架起小提琴,像一个隆重的仪式,拉响了第一支曲子。但事实很快就令我沮丧了,我似乎又将那把锯子带到林子里。我懊恼极了,泪水几乎夺眶而出,不由地诅咒:“我真是一个白痴!这辈子也甭想拉好琴!”当我感觉到身后有人并转过身时,吓了一跳,一位极瘦极瘦的老妇人静静地坐在一张木椅上,她双眼平静地望着我。我的脸顿时烧起来,心想这么难听的声音一定破坏了这林中和谐的美,一定破坏了这位老人正独享的幽静。我抱歉地冲老人笑了笑,准备溜走。
老人叫住我,她说:“是我打搅了你吗,小伙子?不过,我每天早晨都在这儿坐一会儿。”有一束阳光透过叶缝照在她的满头银丝上,格外晶莹。“我猜想你一定拉得非常好,只可惜我的耳朵聋了。如果不介意我在场的话,请继续吧。”
我指了指琴,摇了摇头,意思是说我拉不好。
“也许我会用心去感受这音乐。我能做你的听众吗?就在每天早晨。”
我被这位老人诗一般的语言打动了;我羞愧起来,同时暗暗有了几分兴奋。嘿,毕竟有人夸我,尽管她是一个可怜的聋子。我拉了,面对我惟一的听众,一位耳聋的老人。
她一直很平静地望着我。我停下来时,她总不忘说上一句:“真不错。我的心已经感受到了。谢谢你,小伙子。”如果她的耳朵不聋,一定早就捂着耳朵逃掉了。我心里洋溢着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很快我就发觉我变了,家人们表露的那种难以置信的表情也证明了这一点。从我紧闭小门的房间里,常常传出阿尔温·舒罗德的基本练习曲。若在以前,妹妹总会敲敲门,装出一副可怜的样子说:“求求你,饶了我吧!”我现在已经不在乎了。我站得很直,两臂累得又酸又痛,汗水早就湿透了衬衣。但我不会坐在木椅子上练习,而以前我会的。不知为什么,总使我感到忐忑不安甚至羞愧难当的是每天清晨都要面对一位耳聋的老妇人全力以赴地演奏;而我惟一的听众也一定早早地坐在木椅上等我了,并且有一次她竟说我的琴声能给她带来快乐和幸福。更要命的是,我常常完全忘记了她是个可怜的聋子!
我一直珍藏着这个秘密,直到有一天,我的一曲《月光奏鸣曲》让专修音乐的妹妹感到大吃一惊,从她的表情中我知道她现在的感觉一定不是在欣赏锯床腿了。妹妹逼问我得到了哪位名师的指点,我告诉她:“是一位老太太,就住在十二号楼,非常瘦,满头白发,不过——她是一个聋子。”“聋子?”妹妹惊叫起来,仿佛我在讲述天方夜谭,“聋子?多么荒唐!她是音乐学院最有声望的教授,更重要的,她曾是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而你竟说她是聋子!”
我一直珍藏着这个秘密,珍藏着一位老人美好的心灵。每天清晨,我总是早早地来到林子里,面对着这位老人,这位耳“聋”的音乐家,我惟一的听众,轻轻调好弦,然后静静拉起一支优美的曲子。我感觉我奏出了真正的音乐,那些美妙的音符从琴弦上缓缓流淌着,充满了整个林子,充满了整个心灵。我们没有交谈过什么,只是在这个美丽的清晨,一个人轻轻地拉,一个人静静地听。我看着这位老人安详地靠在木椅上,微笑着,手指悄悄打着节奏。我全力以赴地演奏,也许会给老人带来一丝快乐和幸福。她慈祥的眼睛平静地望着我,像深深的潭水……
后来,我已经能足够熟练地操纵小提琴,它是我永远无法割舍的爱好。在不同的时期,我总会遇到一些大家组织的文艺晚会,我也有了机会面对成百上千的观众演奏小提琴曲。我总是不由地想起那位耳“聋”的老人,每天清晨我惟一的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