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菜预想中的老头儿跟他们一道欢乐的扯淡的授课情景并未到来。白菜甚至都没听到老头儿说了几句话,就被赶出了学堂。原因是,她不识字。
白菜真正是一点儿底子都没有。她本就是无人管教的孤女,从来没人教过,又怎么会认得字。于是,当老头儿让她们照着书念诀的时候,白菜便愣住了。
夙儿和奕儿念书念得摇头晃脑,唯有白菜
老头儿见着白菜不识字,起初还有些难以置信,“你,不识字?”
白菜讷讷的点头,“嗯。”
“名字,会写不?”
“不会。”
下一刻,老头儿便出了门,不消片刻,便拉着一个人进了屋子。
来人是昇夜君,身上还穿着朝服,显然是准备去见天君的模样。
昇夜君一脸的不明所以,俊朗的眉头微微的蹙着,眼神却是死死的锁着正委委屈屈嘟着嘴的白菜,“怎么回事?”
白菜真的是委屈,她不明不白的来到天上,经历生死,为了保命又被逼着学习神仙的修炼之术,如今又被嫌弃了不识字。可是,昇夜君这样问,她又不敢回答。连夙儿奕儿这样的黄毛小儿都识字,她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实在是有些丢人。
老头儿一巴掌拍在昇夜君额头,“这丫头不识字!”
“哦,”昇夜君神色如常,只是伸手揉了揉被敲过的部位,然后斜起眼看了眼老头儿,“不识字,你就不能教么?”
老头儿冷哼道,“这个不归我管,我只管教修炼之术,反正不识字你自己解决,我管不着,除非,”老头儿又开始了他淫邪无比的笑,“除非你再给我弄五个舞姬来。我就考虑额外教她识字。”
昇夜君深深的叹了口气,然后便拉起了白菜,“去我书房,我去见了天君就回来,我教你认字。”
白菜鼓着腮帮子点头。
白菜跟着龟叔进了昇夜君的书房。她之前还没到过这儿,她只知道,昇夜君似乎有大部分的时间,都是耗在这里的。
书房里左右两边,是占着整个墙壁的两个大大的书柜,桑木的书案正对着门,上面端端正正的放着笔墨纸砚,貔貅的玉石纸镇压着洁白的宣纸。
白菜无聊的在屋子里瞎逛,然后沿着书柜,翻看书柜上一本本的书卷,书上密密麻麻的小字,她一个都不认得。
她正看得无趣,却闻门外有脚步声,她有些讶异,按理说昇夜君不该如此快就回来才是。她探了头看去,却是一个陌生的面孔。
来人是一个挺拔的男子,穿着破旧的衣衫,衣服上还有补丁。眉目间有点儿疲惫的姿态,可是却还是挺精神的。白菜看的眼熟,却实在记不起男子是谁。
直到男子走到跟前,白菜才忽然记起来,那是之前一晚上,她和睚眦见到的苦陀君。这个男子,便是洛澹的父亲吧。那个据说在天界曾经颇受女仙喜爱的男子,那个明明升了仙,却因为犯了错而从云端坠落到地狱的男子。
她直挺挺的站在书房里,看着男子靠近,她挤出一丝笑,然后唤了一声,“苦陀君。”
苦陀君的脚步停滞,英气的眉目里有着分明的讶异神情,白菜被他看得不自然,抿着唇,然后退到屋子中间,“昇夜君不在呢。”
苦陀君的眼睛红的可怕,眼里的红猩红猩红的一片,叫人看着心慌得很。白菜正是想再说话,却见苦陀君眼里的红慢慢的就退了去,眼里却是润湿的,他微微笑了起来,温润如玉的模样。他的背有些佝偻,弓着背却直直的看向白菜。
他终于在门口站定,阳光打在他的背上,他也笑了,笑的很忧伤,他说,“你长得很像洛澹。”
白菜抿着唇点头,“嗯。我知道。很多人都这么说。”
苦陀君笑,“是个凡人?”
“嗯。凡人呢。”
“我也是从凡间来的。我升仙之前,是个儒生。”
“儒生,”白菜在书房的门框处坐了下来,“就是读书人?读了考功名做官的?”
“嗯。因为少年老成,算是朝廷里比较说得上话的人。后来又立了功,死了之后就升仙做了神仙。其实我都不知道,我怎么会升仙。”苦陀君也在白菜身侧坐下,两个人懒懒的晒着太阳说着话。
“天上和凡界,你觉得哪个比较好玩?”
“我不知道。”苦陀君一本正经的说话,“你呢,觉得哪里比较好。”
“我喜欢凡界。天上的人活得累。”
“凡界也累。要讨生活,要生存。”
白菜歪着头,“总觉得在凡界,我活的安心点儿。在这里,好像随时都会死。”
“为什么会来天界的呢,昇夜君带你回来的,因为你像洛澹?”
“不是的。”白菜本想把事情都说出来,却忽然记起昇夜君说的话,这个事情似乎不适合让外人知道。虽然苦陀君不是坏人,白菜还是决定不说。她这个小命,每日都很危险。
见着白菜半日没说话,苦陀君便笑了,“不碍的,不想说就不用说了。”
“今天苦陀君你是来找昇夜君的?”
“嗯。”苦陀君微微一笑,“听说洛澹的尸身,有了动静,所以想来问昇夜君。”
“洛澹,是个什么样的人呢?”白菜看着他,他的发顶有些发白,“我天天跟着昇夜君和睚眦在一块儿,他们总是神神叨叨念叨着洛澹,所以我很想知道洛澹的事情。”
“一定说听着他们所说的名头吓到了,其实洛澹不过是一个寻常的半仙,从小就受欺负,被欺凌。我仙阶低,许多仙阶高的小仙我根本管不住。我没法时时刻刻守着洛澹,她被欺负的多了,就想要变强大,”苦陀君弯着嘴角,“她学会了七十二变,其实她只会变成一种动物,她只会变成白猫。然后她就跟着昇夜君日日混到学堂里学法术修炼。”
白菜“扑哧”一声就笑了,“所以他才被叫做猫猫君的么?”
“是的,他们俩整日混在一起念书修习法术,时间长了,大家便都以为昇夜君养了一只猫做宠物。洛澹便也干脆在昇夜君府上住了下来。俩人朝夕相对,整整十万年。”
十万年。
白菜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昇夜君会痴迷至此。如果两个人能够彼此守着十万年。那么,其中一个人的离开,必然是另外一个人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