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2—1928)
王家襄,字幼山,绍兴人。自幼有志于学,然屡试未就,弃而学法律。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留学日本,习警政。回国后任浙江巡警局参议、高等巡警学堂教习兼提调等职。宣统元年(1909年)被选为浙江谘议局议员,继而出任吉林巡警总局局长。武昌起义后,被补任为杭县知事兼军政分府长,未赴。1913年为参议员议员,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继任参议院议长及宪法会议议长。期间屡拒军阀巨款贿赂。1914年任袁世凯参政院参政、副议长,袁世凯野心暴露后托故出京。1916年冬与梁启超等组成宪法研究会。次年改任福中公司督办。1918年参加发起“和平期成会”。1922年再次出任参议院院长,不久因曹锟贿选离京出走。1924年退居天津。1928年卒于北京协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