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7—1923)
谢飞麟,名震,号显雷,侠佛,嵊县人。近代革命志士。幼年在私塾读书,喜欢拳技,十七岁设馆教学,并自学诗文经史。二十岁到杭州崇文书院求学,二十七岁人县学,三十五岁补廪人贡,但无意求取功名,从杭著名拳术家俞渭滨学技击。1901年任教于绍兴东湖通艺学堂。1903年回乡主持东乡公学。光绪三十年(1904年)与王金发、周志由等组织“大同学社”,宣传民族革命。次年,创办爱华女校,提倡女子教育,不久又任绍兴东湖通艺学堂监督及上海《女报》主笔。期间,曾加入光复会,参与筹划皖浙起义。事败避往上海,进上海理科专修学校,参与研制炸弹,并与王金发、竺绍康一起加入同盟会。1911年杭州光复,浙江都督府任其为总务科长,不就,随王金发去绍,并任军政分府总参议兼秘书长及部队参谋长,帮助王金发筹饷练兵。
次年随王赴京,发起并筹组慈善会。1913年,宋教仁被刺后,抱病起草讨袁檄文,并由上海潜回家乡组织旧部,投入二次革命。1916年再次集结3000余军民,成立浙东护国讨袁军总司令部,自任总司令。不久张勋复辟,即参加护法运动,并在沪创办《真报》,发表了《敬告各督军及一般武人书》、《告国民书》等。五四运动时,在上海《救国日报》等报纸上发表议论,支持学生爱国运动,抨击北洋政府卖国外交,反对军阀割据,由此遭到浙督卢永祥忌恨以赏金五千元派人密捕。由于叛徒出卖,1923年2月9日在上海被捕,连夜密解杭州,同月15日被杀害于杭州陆军监狱。
谢飞麟十分注重妇女解放,他与他人组织大同学社、创办爱华女校、提倡女子教育,给越剧的产生和成长提供了土壤;辛亥革命前后,谢飞麟数次客居上海,他熟悉上海和家乡情况,更结识了不同界别人士,特别是嵊籍著名人士竺绍康1910年病逝、王金发1915年牺牲后,他更成为嵊籍人在上海的依靠和中坚。他充分利用他所从事的革命宣传、新闻舆论优势,保护了一大批越剧演员,而且还大大促进了越剧在上海文化领域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