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1910)
陶大均,字杏南,会稽(今绍兴)人。年十四,官费留学日本,专修日语。光绪五年(1879年)起,供职于横浜领事馆及驻日使馆。光绪十七年(1891年),北京同文馆组建东方馆,回国任教习。二十一年(1895年),清廷以甲午战争失败,命李鸿章与日本议和,陶被聘为通译,同赴日本签订《马关条约》,为李鸿章所赏识,回国后人其幕府,任职于天津直隶总督署。
二十四年(1898年),李鸿章调任两广总督,大均赴京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上行走。二十六年,义和团起义,为拳民所执,乃置之狱。不久,八国联军侵入北京,狱吏逃散,乃得出狱。即赴北城日军占领区。日师乃与各侵略军约定,划地相守,以俟和议,民乃得安。旋李鸿章入城议和,复聘大均人幕。
大均以为议和必胸有成竹,先发制人,乃为鸿章设计条款若干。次年,订立《辛丑和约》,侵略军撤退。而外人以政府锢康、梁党人,无革新之意,大均乘机向朝进言,以为康、梁变法,实当民意,今锢其党人,终身勿复用,士气摧沮,将不能振,要求肆赦党人,以振士气,朝廷从之。光绪三十年(1904年),由道员借补商部会计司郎中。明年,任奉天巡驿道,复任奉天交涉史。宣统二年(1910年)任外务部左丞。逾月,授江西按察使,旋改提法使。七月,卒于任所。陶一生经历甲午战争、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两次参赞李鸿章幕府,为我国近代史见证人,著有《中日战纪》二卷,《戊戌政变纪要》一卷,《庚子劫余录》三卷,《平龛文存》四卷,《劫余委游草》一卷,《平龛公牍》五卷,《平龛日记》十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