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2—1856)
汤金钊,字敦甫,勖兹,萧山人。嘉庆四年(1799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十三年(1808年)充上书房行走,国子监祭酒,内阁学士。道光元年(1821年)署户部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时朝中有人主张增加赋税,汤上疏反对,获准严禁勒索。六年(1826年)授都察院左都御史、礼部尚书。
多次赴山西、直隶、四川、湖北、福建等地办理重大案件,持法公正,深得人心。九年(1829年)充上书房总师傅,调吏部尚书,不久遭谗言罢总师傅,降为兵部侍郎。十八年(1838年)任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又调吏部尚书。
次年,力主严禁鸦片,和肃亲王敬敏等,议订禁烟条例三十九条,支持林则徐抗英斗争。后因力荐林则徐主事广东,违朝廷之意而被降职四级,授光禄卿,不久以病离任,卒谥文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