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0—1807)
汪辉祖,字焕曾,号龙庄、归庐,萧山人。父汪楷曾任河南淇县典史。
辉祖五岁人私塾读书。十七岁,进县学为秀才。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中举,四十年(1775年)为进士。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授湖南宁远知县,五十六年(1791年)为湖南道州(今道县)知州。一生为刑名幕宾时间最长。
自乾隆十七年(1752年)至乾隆五十年(1785年),三十三年间,先后入江苏金山县署及常州知府胡文伯,无锡知县魏廷夔、长州(今苏州市)知县郑毓贤,秀水(今浙江嘉兴县)知县孙尔周,平湖知县刘国煊、仁和知县(今杭州市)李学,乌程(今吴兴县)知县蒋志铎、兴德(满族人)、徐朝亮,钱塘知县(今杭州市)芮泰元,宁波道(宁波台兵备道)孙会中,海宁县刘雁题、战效曾,慈溪县黄元炜,龙游县王士听等幕府;历事十六个幕主。在长达三十三年佐人为治的幕宾生涯中,操守谨严,恤民饥苦,强调佐人以尽心为上,律己以立品为先,以俭为基。著有《佐治药言》、《学治臆说》、《史姓韵编》、《病棍梦痕录》等。
相关链接“《佐治药言》”《佐治药言》是汪辉祖历十余年所著的一本幕学传授心法。此书大旨为:“律己以立品为先,佐人以尽心为尚,以俭为立品之基,以勤为尽心之实,读律以裕其体,读书以通其用”。内容一是办理刑名、钱谷等政务的技术与原则,一是阐述清代幕业的道德与规范。与以往的幕学著作不同的是,在乾隆嘉庆时代幕道日益沦丧的背景下,汪辉祖特别注重对幕业道德规范的整理阐述。
““宽永钱”事件”乾隆二十年(1755年)前后,东南沿海市面上流通一种“宽永钱”,乾隆皇帝怀疑是民间私铸,下诏各地官府严厉查禁,清查不尽的地方官要受“失察”处分。
汪辉祖当时在江苏当幕友,他代江苏巡抚庄有恭起草了奏疏,说明“宽永”乃日本的年号,这种铜钱是日本铸造发行,再由东南沿海商民在和日本贸易时带入国内的,并非民间私铸。他举的例证是朱彝尊的目录学著作《曝书亭集》所载日本《吾妻镜》一书有“宽永三年”的序言,考证该年合中国明朝天启四年(1624年)。而且康熙年间出使琉球国的徐葆光在其《中山传信录》一书中也提到“市上行使宽永通宝钱”。
这份奏疏上奏朝廷后,乾隆皇帝下诏,改前令为官府禁止商民将宽永钱带回国内,并由官府收买已经在国内流通的宽永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