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7—1689)
余缙,字仲绅,号浣公,诸暨人。缙幼时就读乡塾,时魏忠贤乱政,拟作弹劾之文,塾师惊叹不已,赞为拾遗、补阙之材。顺治九年(1652年)进士,授封丘(今河南封丘县)令。其时洪水泛滥封丘遭淹,余便率吏民筑长堤、引支河,并招募百姓,开辟荒地,多有政绩。顺治十六年(1659年)擢为河南道御史,后迁为山西道御史。为官期间,洁身自好,廉正奉公,在抑制豪强、打击奸商、削弱三藩(吴三桂、耿精忠、尚可喜)中多有建树,另有《大观堂集》。
相关链接““此拾遗补阙材””余缙读私塾的时候,听说魏忠贤乱政,曾写过一篇弹劾他的文章,他的老师惊叹不已,夸赞他说:“此拾遗补阙材”。
在封丘做官时,民间所最苦者,无如包荒一事,因人户逃亡,荒地遍野,朝廷议决募民开垦,设兴屯道、兴屯厅以为管理。初时,民无不乐从,及征租征额反高过熟田,致使已耕之地复又荒芜。朝廷却以此作为考核官吏之根据于是郡县竞相虚报,甚而以荒地应征之粮摊于熟地之上,。百姓困苦不堪,怨声载道。总督李绳武巡视封丘,余缙导引总督至旷野,使其目睹饥民裸跣毛食之惨象。总督遂为之疏奏,方得蠲免虚夸之数。
余缙还廉正奉公,抑制豪强,打击奸商及妖言惑众之巫神,故中州治行,推为第一。上《四愿疏》,婉谏康熙躬身察己。又上奏请削三藩势力,以免尾大不掉之忠,后吴三桂及耿精忠、尚可喜果然反叛,识者无不叹服余缙先见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