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4—1626)
黄尊素,字真长,号白安,余姚人。明末清初思想家黄宗羲之父。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进士,除宁国(今安徽宣城)推官。天启二年(1622年)擢御史,疏请召还刘宗周、邹元标、周洪漠。数论边事,声震朝宇,又力陈时政十失,触犯魏忠贤,停俸一年。继杨涟一再上疏弹劾魏忠贤,直指其不法。天启五年(1625年)被革职归乡。次年,魏忠贤大兴东林党狱,受刑而死。崇祯初,赠太仆卿。福王时追谥忠端。有《黄忠端公遗稿》、《四书缄》、《隆万二朝历卿记》等。
相关链接““夺俸一年””黄尊素是东林党的中坚分子(阉党编造的黑名单《东林点将录》中称他为“急先锋”),《明史》称他“謇谔敢言,尤有深识远虑”。
他嫉恶如仇、敢作敢为并且“博览经史,不专为科举之学”。天启四年(1624年),黄尊素上书皇帝,揭露当时政治中的十大失误,奏章的末了指出:皇帝过分倚重乳母和宦官,所引起的“萧墙之忧”比外敌的侵犯还要严重。如今再不重用贤人,斥退小人,再把刚正的大臣们视作仇敌一般,难道皇上就不替国家考虑考虑吗?但是,黄尊素寄以希望的这位皇上却对江山社稷的安危漠不关心。每当国家大事需要裁定时,魏忠贤就挑他专心于弄刀使斧的时候,派人向他禀报,他头也不抬地说:“我知道了,你们用心去办吧。”于是,政事完全由魏忠贤操纵了。黄尊素的奏章,自然落到了阉党的手中。魏忠贤大怒,给了他“夺俸一年”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