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读档了。
回到了我最讨厌的日子,回到了我最讨厌的大扫除!
你知道我是多么恨他,我肩膀酸痛无比,根本没有一点干劲,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读档,他不会真的想要攻略我吧。
他这次拒绝了和柳欣星一组。我,为了不让他找到我,我选择乖乖呆在仓库,但是我的懒惰阻止了进行整理,我就坐在仓库的一角,蜷缩着身体。
仓库里的味道真难闻!无数的灰尘强行钻入我的鼻孔,我木讷地望着前方的昏暗,不知道该干什么,不知道该想什么。
我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天使,她问:“你的愿望是什么?”
我知道这是梦,我回答她:“如果可以,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爱一次。一次就好!”
睁眼,睁眼的时候,已经傍晚了。你问我为什么知道,那是当然了,仓库的门开着啊。咦?仓库的门为什么开着,我使劲晃了晃僵硬的身体,感觉身边有个东西正靠着我。
啧,又是那个烦人的沈旭!
我立马站了起来,他便一下摔在地上。醒了,抬头看了看我,笑了笑:“嘻嘻,本来想要帮你的,结果看你睡得这么香,我也。。。抱歉。”
“你帮我干什么?!”去帮你的柳欣星啊!当然第二句话没有说出口。“我说过我自己会处理,我会偷懒!”
听了这话,他呆呆地看着我。
我这才想起这话他存档那会儿我没说过。立马掩饰:“抱歉,这话是我对柳欣星她们说的。。。因为每次她们都这么说我,所以被你这么一说就立马反应了这句话。”
我脸红着辩解道,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万一他觉得我是活在游戏里的那就麻烦了,这样他就会想方设法攻略我。
尴尬的气氛弥漫了开来,此时我是多么希望他能说个一两句打破这样的沉默。算了,就这样好了,这样他也能放弃我,我像他读档之前那样,径直走向花社。
风忽的吹了过去,陶琳琳她们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她们全身是汗,是扫除得过于卖力了吗?我心里想着。
她们看了看我,没有多说什么,然后转向沈旭对他说:“沈旭,柳欣星在路上购物回来的时候被车撞了,现在整个人躺在医院呐!”
我不知道这是哪来的剧情,我只能理解为这是为了“支援”我而想出的办法。沈旭听了,愣了愣。我不爽的瞪了他:“你还不快去?!”
“那你呢?”
我?是啊,我怎么办?!这不很简单吗,我怎么样都好,我怎么样都无所谓,你关心谁都可以,就是别来关心我啊!
“我的扫除还没结束,我还要倒垃圾,现在腾不出时间来。”
“是啊,沈旭,毕竟今天是大扫除,倒垃圾的事情就交给林xx吧。”王梦蝶这么劝说着。
林xx,能别叫那个名字吗,改成她就好啊。。。
沈旭没有办法,咬了咬牙,存下了档,然后直奔病院。
留我一个人在寒冷的空气中,夕阳就像无情的刻刀,把悲伤刻在我的脸上,把孤独刻在我的心里。我哆嗦着,自言自语道:“是不是在仓库里睡久了。。。”
阿嚏!寒风中,一个有着夕阳色秀发少女,抖着身子,两手抱在腹部,似乎是在抚慰无形的伤口。寒冷的阳光就这么目送着她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宿舍。
我回到镜子前,看着镜中的自己,看看是不是比先前精神了些。并没有,甚至是更加虚弱了。我在这个世界会不会死去?死了会怎么样,死了能够转生,能够去爱吗?
说来真是讽刺,一个少女恋爱的游戏,竟然存在着一个无法恋爱的少女。一间名为“花社”的宿舍,并没有花,有的只是少女,一个活在花社里的少女,却是一个空白的存在。这是多么相似啊,那三个人才是花,我不是花,那三个人才有资格去爱,我没有资格。。。
那么。。。我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存在的?至少,给我一个理由啊。。。
晚上,陶琳琳发了消息到我的手机上,说:“一切顺利,柳欣星的伤是假的,只是擦伤。”
我早就料到是她们搞的鬼。
我回了一句“明白”。
我的脸捂在纯白的枕头上,枕头已经湿了,当然,那不是我的口水啦。脸上残留着一些液体蒸发变干燥的感觉,身体毫无力气,这种时候,果然只有洗澡才最好吧。我在更衣室里脱了衣服,然后进了浴室。
这个浴室我就没有进过几次,因为浴室里通常发生的男女主角偶遇的狗血剧情。这种老套的剧情不但受到很多男生的喜爱,而且被看作是“神剧情”!
门开了一次,关了一次,我泡在温暖的澡堂里,享受着疲劳被洗去的感觉。
门又开了一次。。。进来的是他,那个最烦人的最难缠的人。什么啊,这家伙有偷窥女生洗澡的癖好吗?!
他呆呆地站住了,看向了我。我裹了一条浴巾站了起来,丝毫没有羞涩,丝毫没有畏惧,问道:“干什么,很好看吗?”怎么可能好看,这种没有神色的眼睛,没有秀色的头发,没有营养的。。。欧派!当然我真的没有在意欧派的大小,真的!!!!
他眨巴眨巴双眼说:“现在,,9点,是男生入浴的时间。。。”仍然是这种口气,这种懦弱的口气,真是令人不爽,令人不爽到想起那个懦弱的自己!
“是吗。”我裹着浴巾走了出去。在更衣室里把刚浸润的身体擦干,换上那套一直穿的衣服。
继续,向着那不曾改变的目标———房间,走去。
他立马反应:“那个,不介意的话,你先洗。。。”
“不用了。”毕竟衣服都已经穿好了,更何况我也不好擅自改规定。
回到房间,透明的窗户,透着冰凉的月光,把丝丝缕缕寒气,带到了我的房间。我的房间没有暖气,从来没有。我蹲坐在房间的一角,把头埋在膝盖之间,然后,面前浮现出了懦弱的她。
她———是我,以前的我。以前的我很懦弱,我不敢反抗任何人,没有过任何吐槽,被称作是最乖巧的角色。我只会点头,摇头,“嗯”这三种表达方式,其余一概不会。我不敢反抗任何人,即使被人打了,我也会面无表情,乖乖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所以,我看到那样的他我就来气,我就想告诉他不能这样。但我又不能告诉他,我怕他来找我,我怕我,爱上那样的他,那样温柔体贴善良然后又逐渐变得勇敢的他。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爱情对我们来说就是毒药,一旦深陷其中便无法自拔。即便那个男人爱上了另一个女人,我们也会用着粉色的眼神看着他,我们也不会讨厌他。这样想的话,也许,不能恋爱对我来说,是一种幸福吧。。。
可是,为什么呢,我偏偏,讨厌这样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