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李玉
德方代表竟然要求马上离开,这让我们都感觉到有些不妙。
我们厂是一家制药厂。以前效益还行,但随着外商逐渐进入中国的医药行业,我们感到越来越吃力了。现在,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我们必须扩大生产规模。但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大量的资金呀,怎样才能快速地筹集这么多的资金呢?当今最省事最有效的办法当然是引进外资了。德国的这家医药公司就是我们的目标。
经过三个月的前期准备,我们的合作已经有些轮廓了,所以邀请德方进行实地考察,并进一步洽谈合作事宜。
和德方代表进行了短暂的会谈之后,德方代表要求参观工厂,于是厂长和我们这些接待人员就陪着德方的代表到车间参观。可是不知为什么,在参观制药车间后,德方代表立刻要求回宾馆,并声称不愿再合作。不管我们怎样劝说,丝毫不见效。无奈中,只能叫车送走他们。
第二天,等我们驱车再去见德方代表时,却被宾馆服务人员告之客人已离去。
我们马上发出信函,要求解释原委。随后,德方就发来了传真,是因为厂长的一个小动作导致了这次合作的“流产”。
原来,就在参观制药车间的过程中,厂长随地吐了一口痰。
德方代表清楚地看到了这个场景,于是制药车间参观一结束,便马上拒绝继续参观,同时也打定了终止与我们厂谈判的。
德方的传真这样写道:“制药车间对卫生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作为一厂之主的厂长都能随地吐痰,那么员工的素质可想而知!与这样的工厂合作,如何保证产品的质量呢?”
看到德方的传真,厂长一直沉默。我知道,他想得很多。
中国社会科学院赵英教授曾讲过:“中国走上市场经济的道路,不仅需要体制的改变,而且需要文明形态和国民行为的改变。”传统思想一贯认为细节并不重要,曾有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之说,把细节等同于鸡毛蒜皮,大有重视细节就是浪费时间之嫌,于是我们日趋大而化之。
其实,在中国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
所有的人都期望得到别人的尊重,长着一双势利的眼睛,不会尊重别人的人一定会得到报应,而且就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