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李瑞
我已经应聘到这家公司3个月整,人力资源部通知我和小王下午老板要请吃饭。我明白,老板是决定了要留我们当中的谁做助理了。
我心里非常自信。论资历,我当然要比小王强。我们的电脑操作技术都差不多,但文字处理能力我要比他强,我有几十篇大大小小的文章发表在报刊上,但他半个字都没有;论人际关系,我也比他强,他竟然冒失鬼一样和两名同事红过脸,更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固执地坚持自己的观点而与老板争吵,弄得老板很生气。HR经理就跟我透露过,老板挺赏识我,说我有能力,协调性也很好。我现在几乎就可以肯定,这下午的宴会就是正式让我做经理助理的时候了。
吃饭的时候,我被安排坐在老板的左手,小王坐在他的右手。老板是个左撇子,他的高脚酒杯总是放在左侧,害得我夹菜很不顺,只好拣点就近的凑合,真是有些扫兴。但老板兴致很高,把我们两个轮着番地表扬,说三个月来表现都很好,并且说尤其是小李,为公司写的文章在报刊上发表后影响颇大,市场反响也很好,是难得的人才。HR经理闻言向我暗做庆祝成功的动作,我心领神会,兴奋得都想跳了,看来我是稳操胜券了。老板没有在饭桌上拍板。当然,应该这样,吃饭就是吃饭,在饭桌上宣布任命状总是不太适宜的。
第二天一早,我直奔公司。
然而我怎么也没想到,HR经理竟然通知我去交接工作,然后到财务部结算工资。小王正式做了经理助理。
“为什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满脸疑惑的我追问HR经理。
经理摊开双手:“没办法,老板决定的。他说你的能力确实很高,本来也打算让你做助理,可是昨天下午的酒宴改变了他的想法。他故意把高脚酒杯放在你面前,让你不好吃菜,而你竟然一声不吭,不敢提出来,也不敢挪一下,只是逆来顺受,于是他觉得你缺乏大胆革新的精神。此外,他还说了一句话:‘选择最好的并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
从财务部回来后,我收拾完自己的东西就离开了公司。我真的应该好好想想老板说的话。
“速度”与“发展”绝对是当今社会的关键词,与此相连的必然是革新精神。因为,只有新的淘汰旧的、改良旧的,才会带来发展。对于企业来说,往往仅仅是先后之分就能决定成败命运,所以,在企业对人才的定义中,革新精神是必不可少的一项。LG电子中国区总裁孙晋邦就认为,培育出具有革新精神和极强执行力的人才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革新就意味着反抗,因为有新的必然要突破旧的,这就需要一种坚持的勇气。当李勇默默忍受着那个酒杯时,就表现了他的内心深处对革新的恐惧……
你是不是经常在单位打印请假条?以后可别再这么做了。为什么?小杰说可能会扣奖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