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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妄想的地精

有达菲兄弟两个光头在,格瑞斯在这里果然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只是已经快要走出黑市的范围了,格瑞斯却仍然没有找到关于如何才能吸收灵魂晶体的任何线索。

格瑞斯走到最后的一座小屋前,小屋的左侧挂着一块小木牌,上面是一个地精的画像,画像下只写着一个字“书”,格瑞斯笑了笑,这个奇怪的招牌让人好奇。

格瑞斯推开了屋门,屋子里灯光闪亮,却没有一个人在,格瑞斯有些失望的转身离去。

“等等!”一个尖细的声音从屋子里传来,可是屋子里却仍看不到人影。

格瑞斯回过头去,却看到木质的柜台上一堆厚厚的书纷纷滑落在地,那书堆之中钻出一个绿油油的小东西来,道:“尊敬的客人,请进来坐!”

这个满身绿皮肤,只有半人高的小东西,头顶上耷拉着几根黑色的小鞭子,鼻子上穿着一个生锈了的铜环,身上披着一件白色的亚麻布短袍,一蹦一跳的走了过来。

达菲驻呛啷从背后拿下他的双刃大斧,恶狠狠的道:“该死的地精,是哪个笨蛋让他混进来的!”

地精吓得迈开小短腿就往屋子里跑了回去,然后从那短袍的小口袋里掏出了一份盖着红章的羊皮纸来朝着达菲驻:“别动手!我有地下佣兵团的团长米尔纳亲笔签名的文书,在这里,我享有和你们人类完全一样的各项生存权利,如果你杀了我,你将会以杀人罪被米尔纳团长通缉!”

格瑞斯大笑道:“哦,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杀地精会被以杀人罪通缉,要知道,小东西,你现在可是在我们人类的地盘上,地精和人类可从来都不是什么朋友关系!我们的军队在提马克城的外围每天杀死的地精可能都有几十个呢!”

这个地精连忙摇头,甩动着他的小辫子道:“不,不,那不一样,人有好坏黑白之分,我们地精也一样,提马克城那里的地精,是地精中的渣滓种族,我巴不得他们死光才好,可是我,南顿却不是来自那个低劣的种族,我拥有地精中最高贵的血统,我们的族群叫做斯兰,是地精王国中历史最为悠久的族群!”

“斯兰?哈哈哈!你是说你是地精中的贵族咯?”达菲驻摇晃着他的巨斧,慢慢逼了上去。

地精南顿尖叫道:“你见过像我这样会说人类语言的地精吗?我是斯兰一族中智慧最高,学识最高,长得也最英俊的地精!”

格瑞斯走了过去,拦住了达菲驻,道:“大肥猪,他说的倒没错,恐怕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能讲人话的地精了!杀了他的确有点可惜!如果他真的是混进来的话,刚才也不会叫我们进来了,而且这里可是米尔纳地下佣兵团的地盘,杀了他,恐怕我们也别想离开了!不过地精先生,我有些好奇,你是怎么说服米尔纳把你带到他的地盘的?”

地精南顿嘘了口气,伸出细细的小手臂抚摸着胸口,道:“这件事情说起来有点复杂,简单的说来,米尔纳在一次执行佣兵任务的时候救了我,在一番交谈之后,他非常震惊于我的博闻广识,还把我叫做地精之中的奇迹之子,他觉得我应该到人类世界中去,多多接触人类的文明,而他索要的报答仅仅是让我送他一百个好像被你们人类叫做…..叫做魔石的烂石头,我南顿虽然是个地精,但我也是一个有梦想的地精,我身负着斯兰一族的复兴大任,所以当他提出带我来坎多隆郡时,虽然明知道很危险,但我还是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一百个魔石?格瑞斯倒吸一口凉气,这个南顿还真够大方的,魔石这东西每个只有灵魂晶体三分之一的价钱,但是一百个的话也就相当于三十个灵魂晶体了,如果按照人类世界的金币来计算的话,每个灵魂晶体一万金币,那么一百个魔石就是三十万金币,这么多钱足够整个坎多隆郡十万居民过上一年的!

这个地精一口气就给了米尔纳三十万金币,难怪米尔纳会把他带到这个地方,有了这个地精南顿在,每过个几年弄上一百个魔石,地下佣兵团在几年之内用金币生生把自己砸成卡萨拉大陆上排名前十位的大型佣兵团也不是没有可能!

可格瑞斯想不明白的是,这个地精是哪里来的这么多魔石?

格瑞斯突然对地精南顿产生了极为浓厚的兴趣,他缓步走入这个小木屋中,只见这个小木屋除了摆放着一个木柜之外,其余的所有地方,全部都是书!

南顿将地上乱堆着的书搬到了一边,腾出了一小片空地,道:“很抱歉各位,你们是我店里的第一批客人,但我这里却很乱,也没什么可以招待你们的!”

各种各样的书,其种类之驳杂让格瑞斯瞠目结舌,有关于卡萨拉大陆历史类的著作,有记录皇家生活的宫廷笔记,有论述魔法文明的杂记。格瑞斯随手翻了一翻,竟然还发现了一本名为《重甲骑士团在战争中的作用》的书。

格瑞斯手里拿着那本《重甲骑士团在战争中的作用》的书,微笑着讽刺道:“南顿先生,难道你还想为你们斯兰一族建立一个重甲骑兵团吗?我看你们的身材似乎并不适合穿那种厚重的盔甲啊!”

说起斯兰两字,南顿的脸色就有些凝重,他的眉头紧紧的皱到一起,鼻子微微的抽动着,厚厚的嘴唇间露出几颗灰不溜秋的牙齿,细细的双手用力的握成拳状挥舞了几下,一本正经的道:“我的一生都将致力于斯兰一族的伟大复兴,为此我愿意付出我的生命,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斯兰一族一定能够拥有一支所向披靡的重甲骑兵团,到那个时候,我要亲自带领着他们将那些低贱的地精种族全部消灭!我要让地精一族成为卡萨拉大陆上受人尊敬的种族,重建地精文明,而不是现在这样像卑微的老鼠一样生活着!”

“南顿先生,你很特别,你的志向也很远大,你是我见过的自尊心最强的地精,我认为在地精中建立一支重甲骑士团完全可行,因为你只需要很少的材料就能制造一幅地精穿的全身甲了,这一点相比我们人类而言可是能省下不少的材料,不过我非常怀疑你们的身体能否承受的起盔甲的重量!”

达菲雄和达菲驻两兄弟已经捧着肚子哈哈大笑,一个想要建立一支重甲骑兵团的地精一定是地精中的疯子!

绿儿对地精这种绿油油的生物有着天生的厌恶,远远的躲在门外,把玩着刚买来的一些小玩意。

南顿狂热的神情变得有些失落,他揪着自己的小鞭子,来回的在小屋里走着:“这的确是个问题,我怎么没想到呢,地精的身体实在是太瘦弱了!”

“好了,南顿先生,我很期待卡萨拉大陆上诞生一个拥有重甲骑兵团的地精种族,但这种事情也不是一两天能解决的,现在我有个问题想问你!”格瑞斯没有将书随手一丢,而是小心翼翼的将书放到面前的木柜上,对南顿表现出了足够的尊重。

南顿那黄豆一般的小眼睛有些讶异的看着格瑞斯,道:“什么?”

“你的这个商店经营些什么东西呢?在地下黑市里向地痞无赖或者暗娼们出售你收藏的这些书籍,可绝对不是什么好主意!”格瑞斯好奇的道。

尽管看起来有些可笑,但南顿还是抖了抖他那件白色亚麻小短袍,表现的像一名人类世界里的学者一样:“米尔纳给了我一些钱,还有人每天给我送吃的,所以我不用为生活而操心,在这里我不出售任何东西,我只交换!”

格瑞斯饶有兴趣的道:“交换?”

南顿严肃的道:“是的,交换!你也看到了,我这里全部是书,可是这些还远远不够,我需要更多更多的书,用所学的知识来帮助我完成斯兰一族的伟大复兴,如果你能够给我带来一本这里所没有的书,那么我也可以为你解答一些深奥的问题,相信以我的博学,一定可以为你找到一个满意的答案!现在我最尊敬的客人,你有什么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问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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