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翅灵兔,中级一阶灵兽,毛皮为不错的纺织原料,精油可药用,食用价值一般。
谭朗把过去半月内猎得的存在永鲜袋中的若翅灵兔全拿到了简陋的小木屋外,山间的阳光格外明媚,伴着青山绿水,谭朗今天心情不错,因为要到城里赶集的缘故。
城里是他的家,有着一栋他生活了三年的古朴宏大的十四檐角的大屋,已经一个月没享受过典雅的紫色格调与冬暖夏凉的大床了,还有宠爱他的娘亲,严厉火爆的父亲……
就是他的父亲,谭兴,把他送到深山老林中,为了学得一技傍身,日后能自食其力。谭朗一想到父亲怒视的样子心中就是一恨,借着这个机会他很想回去看到娘亲,但又同时希望不看到父亲。
就这么想着,谭朗的新师父来了,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儿,到底多老,谁也不知道,只知道他是龙谭世家唯一的一个猎人,而且还是个外姓,人们都叫他萧老,谭朗在跟他相处了半月之后也乖乖的喊上了萧师父。
萧老耍着个酒葫芦而来,看了一眼草地上满满的永鲜袋,又开始嘲弄起来:“哟,小子,你这半月搏斗的成果不错啊,走起,赶集去咯。”
谭朗很讨厌萧老用“搏斗”这个词,这种灵兔又不会攻击人,只是身形比起一般的兔子飘逸,难抓一点而已。
谭朗用一根长木棍,把这些兔子平分挂在两边,担在有着厚厚皮垫的肩膀上,稳了稳,出发了。
到了溪边,萧老用他的酒葫芦灌起了溪水。
谭朗一奇,问道:“萧师父,感情你那葫芦不是用来装酒的啊?”
萧老尝了一口甘甜的溪水,逍遥的道:“清清爽爽的去,迷迷糊糊的回,才算做得好买卖。”
谭朗不明其意,只知道此行是去城里卖兔子,又问:“萧师父,你以前也到城里卖猎物吗?我怎么没见过你啊。”
萧老用溪水漱了漱口,喷洒在溪边草地上,被阳光掠起一道彩,摇头道:“我怎么可能会去城里卖猎物,再说我这把老骨头也挑不动几个啊,哈哈。”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大笑起来。
“那萧师父不打猎,怎么生计啊?”谭朗小声询问。
萧老笑得更灿烂了,“像这样卖一次兔子得的钱都不够我喝一口呢,可是我当一次向导,那便够我喝好几年的咯,嚯嚯嚯。”说罢又喝起了溪水。
“向导?可是给猎团佣兵做向导么?”谭朗脸上忽然来了精神。
萧老点点头,唱起了些听不懂的调子,不怎么好听,可是老人家唱得很投入。
谭朗跟在萧老后头,往事渐渐浮现……
他本是个运气还算不错的来自地球的穿越者,说运气不错是因为他在这个世界的身份是个还算不错的世家的前族长的孙子。他来这个世界三年了,从十四岁的谭朗到十七岁的谭朗,从体格特异的“天材”到体格特异的“废材”,从“谭家十二少”到乡野小猎手。自从一年多前龙谭世家中谭家失了势之后,他的日子一天不如一天,亲人的青眼成了白眼,外人的嘲笑也越来越大胆,终于有一天,父亲谭兴请去了萧老,带他到了这里……
两仪大陆,夜冉国,龙谭世家。
五大宗派:战、斗、杀、灵、药。
战宗:魂战和意战九阶:战卒、战士、战将、战帅、战王、战皇、战神、战圣、战无
斗宗:气斗和力斗九阶:斗者、斗士、斗将、斗帅、斗王、斗皇、斗神、斗圣、斗无
药宗:理药和噬药九阶:药生、药工、药师、药匠、药王、药皇、药神、药圣、药无
杀宗:念杀和隐杀九阶:杀手、杀士、杀师、杀匠、杀王、杀皇、杀神、杀圣、杀无
灵宗:识灵和经灵九阶:灵者、灵精、灵师、灵仙、灵王、灵皇、灵神、灵圣、灵无
每个宗派的每一阶段都有初级、中级和高级的区别。一阶之前还有部入门修炼。
这五个宗派只是被大陆普遍承认的,当然还有其他旁门左道,比如说:猎宗。
这个大陆上一般每人只能把五宗十项中的一项修炼到一阶以上,能练两种的都是屈指可数的远古英雄人物。
十四岁时候谭朗因为把其中的三项都练到了一阶前的六级,所以被称为“天材”,可是后来家族请来一位灵仙鉴定得谭朗却是体内再无更多空间进步,果不其然,其后近三年里面他真没再进步,由此才得了“废材”的称号。
修练无望,他终日无所事事,加之地位也在衰落,父亲便送他去跟了萧老学打猎。
在夜冉国北部临着群魔之地,而在夜冉国南部临着仙灵之地,有很多魔兽和灵兽供猎,只是危险性也极高,一些为了钱财的五宗高手加入佣兵团去狩猎,团灭这种事几乎天天都有人传,只是成功了便能赚得很多很多的钱。所以哪家又愿意让孩子去学猎呢?
萧老的歌声忽停,又含了口溪水,吐去绿油油的随风而摆的长草之上。“小子啊,想不想要只猎犬啊?”
谭朗听得此言,笑容顿时绽开,“啊,当然想啊,是能帮忙狩猎的猎犬吗?”
萧老摇摇头,纠正他:“不是狩猎,是追猎,狩猎那是佣兵团那些外行做的,我们猎人的境界叫做追猎,你记好了!”
谭朗赶紧“哦”一声,心里重复了五六遍。
“猎犬当然能帮你追猎了。”萧老回答了他。
谭朗两眼放光:“那敢情好,多养几只呗。”
萧老怒骂:“笨蛋,猎犬不是养的,是练出来的。一会到了城里随便挑一只吧,多了练不好的。”
谭朗奇道:“随便挑的也行吗?小狗狗也行?”
萧老不屑,反问:“哼,我随便挑个资质最差的也能教他当猎人,小狗狗就不能当猎犬吗?”
谭朗知是在说自己,稍微有些不高兴,可是话里却都是道理,不得不服。
“况且,年龄越小越好培养,小狗狗才好呢。”萧老补充。
谭朗又高兴起来,“太好咯,选小狗狗去咯。”一兴奋,肩上担子一歪,差点掉了一地,赶紧稳住,萧老又走得远了些。
没去夜冉国富饶的首府陀勒城,而是去了临近龙谭世家的幽城,虽然街市差了好几个档次,不过卖些一阶灵兔还是绰绰有余了。
熟悉的地方,谭朗高兴又忧愁,他很像见到一些熟悉的面孔,但又不想见到另一些熟悉的面孔,权衡之下,只决定卖了灵兔,买只猎犬,大吃上一顿,回家一趟。
相比之下,萧老就显得简单得多,他只想胡吃海喝一顿。
进了城两人就分开了,萧老约他三个时辰之后龙腾酒家二楼相见。
龙谭世家没有专门的猎物收购店,因为这个地方猎人实在不愿光顾,他们更喜欢去陀勒城交易。但有一家皮毛制品店,专门收购各式皮毛,旁边还开了家食馆,方便一起收购。
谭朗很早以前就知道那个地方,所以才提议萧老来幽城,并给他介绍了一些好酒。萧老上一次来幽城谭朗的父亲就在龙腾酒家招待了他,那的美酒使得他久久不能忘怀,这么一来,师徒两人的愿望都得以实现。
谭朗的记忆中这家毛皮制品店一直是个光头男人在收购,今天居然换成了个女人了。
检查了一番灵兔,那女人赞道:“虽然只是一般的灵兔,可是保存得很新鲜,皮毛也很完整,既没有刀伤,也没有箭伤。恩,敢问阁下是怎么猎杀的?”
那女人一边问着一边好奇的端详着谭朗,当了猎人之后谭朗虽然“蓬头垢面”的飘逸了起来,可是那英气非凡的面貌自然还是不能完全遮住。谭朗可不想被认出身份,撇了个侧脸给女人看,答道:“用石头扔的呗。”
“石头……”女人惊讶念叨,居然能用石头扔死敏捷异常的若翅灵兔。
“到底能卖多少钱呢?”谭朗有些不耐烦的问。
女人回过神来,答道:“一共八十只,每只是七十碧,一共五千六百碧,毛皮上好、肉质新鲜加三成,最后是七千二百八十碧,算你七千三百碧吧。”
谭朗点头后女人给了他一些大小不一的碧绿石子。
这些碧绿石子是夜冉国内流通的货币,单位是碧斯,简称碧,有一千、一百、一十、一四种面值,按照大小区分。这种石子轻盈却又坚硬,刀剑不能损,酸毒不能蚀,由夜冉国高级工艺师打造,想要仿照,必须是级别非常之高的五宗才有可能,只是那么高修为随便做点别的,绝对比造碧斯赚钱。
这一万碧可以换一个金币,金币是两仪大陆上的通用货币。
谭朗把拿到的钱放进随身携带的紫狐皮袋中,转身就走。这是他赚的第一笔钱,高兴极了,现在他想做的便是花去这笔钱。
当谭朗还在想什么地方卖小狗的时候,忽然一个背着背篓的汉子从眼前掠过,那背篓顶上露出一只很可爱小狗的脑袋。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谭朗立刻上前搭上了那个汉子,原来是个大叔,一口外地口音。
谭朗说要买他的小狗,正好大叔也就是来贩狗的,两人一拍即合。谭朗打开了被斜了的背篓盖,刚才那只探出头的可爱黑白交错的小狗居然悬在背篓边,下面是五六只差不多个头的小狗,谭朗看上了它,拿在手里,好小!就一个巴掌那么大。
“就它了。”谭朗选定。
“公子真是好眼力,我这阴阳犬血统可是很纯的哦。”汉子自吹自擂,外乡口音差点令谭朗听不明。
谭朗面上笑着,心中却道:“你就吹吧,你就狮子大开口吧,少爷我今赚了钱,区区一只狗,小事!谁叫我喜欢呢。”
谭朗信心十足,问道:“那么,多少钱?”
“半个金币。”汉子答道。
“什么?半个金币!”谭朗相信他一定卖得贵,可没想到会这么贵。一只死的若翅灵兔七十碧,活的大概两百碧,可灵兔是灵兽,这小狗只不过普通之物,最多也不过一百碧,它居然要五千碧。“喂,我说,你这也太贵了吧,都能买灵犬了。”
汉子笑道:“我这虽然不是灵犬,但品种纯正,说实话,差不离多少的。”
谭朗正想拒绝,手中一热,原来小狗伸出了舌头在舔他。看它这么可爱,谭朗把心一横,道:“三千碧吧,怎么样?”
汉子皱眉,犹豫的摇摇头,“四千五,不能少了。”
谭朗心中不舍,再讨价:“四千吧,行了我便带它走了!”
汉子似乎很痛苦的表情,忍痛割爱道:“行……就四千吧。”
看他的表情,谭朗一时觉得成功了,赚了,付了四千碧,捧着活蹦乱跳的小狗就走。
才走出几步,谭朗一想七千三只剩三千三了,好像是中了奸商的诡计,再看看手中的黑白小狗,没什么特别之处嘛。
倒霉!
不过萧师父好像说过什么样的狗都能当猎犬,只要年龄小便好,这么看来,又好像再合适不过,何况小狗外形讨巧,看着舒坦。
本来谭朗还想去哪吃一顿好的,但听闻萧老说要在龙腾酒家相会,肯定有得吃,当下决定省下肚子省下碧斯先回家一趟。
小狗喜动,谭朗拿捏不住,一只手托着放于眼前,另一只手指着它,命令:“你给我听好了,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主人,我会好好养你的。”觉得不妥,又改口:“不对,我会好好练习你的,让你成为一只猎犬,但是现在请你乖乖的不要闹,我要回家看我娘亲。”说完把狗儿塞进了紫狐袋子,不一会小狗又把它可爱的小脑袋露了出来,并无吵闹,谭朗安心的把紫狐袋子挂在腰间,走上了熟悉的归家路。
熟悉的十四檐角古朴大屋,紫木门半掩着,谭朗一阵喜悦袭上心头,奔跑入内,口中叫着:“娘,我回来啦。”冲进正堂,熟悉的紫衣女子。
闻他叫喊,转过头来,却是个陌生女人,年轻漂亮。
同样陌生的眼神,四目相对,面面相觑。
看着正堂中散乱的物件,谭朗警惕的皱起眉,喝问:“你是谁?”
那女子被他一喝,吃了一惊,随即又回复常态,反问:“你又是谁?”
谭朗原以为是家中来了毛贼,但看她镇定自若,加上身着华贵,言语才稍缓和:“我当然是这里的主人了,你在这干嘛?”
“主人?这么说你就是朗哥哥了。”紫衣女子走近细细的打量着谭朗。
谭朗被他盯得很不自在,往后退了退,“我是叫谭朗,可是我不认识你啊。”
“我是你的表妹若苑啊,表哥不记得啦?”那自称若苑的女子直勾勾的看着谭朗,一刻不曾放松。
谭朗才想到可能自己装束太奇怪了,抓了抓后脑,“不太记得了……呵呵。”
若苑终于不再盯着他看,踱起步来,“也难怪,那时候我们太小了,才四五岁,记不得正常啦。”
谭朗心道:“老子穿越来才三年,别说四五岁,就是十二三岁也记不得啊。这个表妹很漂亮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五宗高手,先问问她来做什么。”
“若……苑表妹啊,我娘亲呢?”谭朗问她。
“姑姑啊和姑父出远门了,所以才叫我过来的。”若苑答道。
“啊?出远门了……那是去哪了,要多久才回来?”谭朗又再问。
“表哥啊,别老站着,坐下说,我去给你泡杯茶。”若苑说着端起桌上的紫砂茶壶,摇了摇,似是空的,四下寻觅着,口中呢喃:“茶叶,茶叶……”
“茶叶在这。”谭朗说着从桌下隔间取出了一个紫砂罐子。
“啊,刚来不久,还不熟悉。”若苑接过去,笑着说道。接着取好了茶叶,忽然一脸尴尬的看着谭朗,不好意思的说道:“表哥啊,对不起,我忘记我没有烧水了,我现在去烧,你等一会。”说完就要往外跑。
谭朗看她跑的方向不对,想是刚来不久一切不熟悉,赶紧叫住了她:“我不渴,不打紧,先聊会吧。”说着谭朗从柜子里取出了些保存新鲜的灵果置于桌上。
两人临桌侧坐,谭朗把问题又重复了一遍:“我娘亲和爹爹去哪,做什么去了?”
若苑长浓眉毛下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回答:“姑父跟姑母只说要去很远的地方,应该是皮城那边吧,好像要去一两个月那么久,所以叫我过来住咯。”这些话从她小而红却够厚实的嘴唇中出来,把她客居的身份又渲染了一番。
皮城是两仪大陆最中心的城市,全名皮斯森特,又叫“中央之城”,“公正之城”,谭朗的哥哥谭明四年前去了那里求学,对于现在这个谭朗,完全可以说是素未谋面,只是听了很多关于谭明的传说,一般的少年天才的故事而已。这么说父亲和母亲是寻哥哥去了。
谭朗忽然想起一件事,以往母亲出远门来不及通知他,都会在院后一棵不起眼的树下的埋上一个盒子,里面会留下一把栓了红绳的钥匙和一张便条。
“表妹啊,我娘有没有给你钥匙什么的?”
若苑不答,直接从腰间掏出一把栓着红绳的钥匙,悬在他面前,“你需要吗?给你好了。”
谭朗还存的一丝怀疑也没有了,赶紧推辞:“不用,我不在这住的,以后还得辛苦表妹看家了。”
若苑淡淡一笑,收回钥匙,问:“表哥不在家中住,要去哪住啊?”
“我啊,去山里住,娘没跟你说吗?”
若苑摇摇头,不解的问:“好好的家里不住去山里住干什么?”
谭朗无奈一笑,“去学艺啊。对了,表妹练五宗中的哪一宗?”
若苑答道:“气斗,不过才一级,等于没有。”
谭朗一阵失望,比自己还差很多,可是若苑的表情似乎没有自卑之感,根本不以为耻,谭朗先前设想的“美女高手表妹”化为泡影,不过也正因此,他有了很多的自信。
“表妹啊,练不练五宗其实也不那么重要,像我,练的是猎术,打了灵兔还可以换钱呢。”谭朗大加安慰。
“哦,原来表哥是去山中当猎人啊。刚才见着表哥时候还以为苑儿终于有个人陪着了,没想到还不是要一个人住。”落寞之情溢于言表。
这么露骨的言语和表情在谭朗心中激起一波又一波的浪潮,赶紧补充:“我也会经常回来陪表妹的,表妹要是烦闷了,可以找我带你去游山玩水哈。”
“好,一言为定啊。”若苑白皙的脸上又露出了漂亮的笑容。
谭朗心情爽快,忽然又注意起周围凌乱的摆设,“表妹,这些是干什么呢?”谭朗指着那些被打开的柜子和盒子。
若苑轻拍桌子,惊呼:“哎呀,差点忘了,我昨日来的时候幽城里说这几日有大盗,好多家人都丢了东西,当时我没注意,今天早上起来却发现那个柜子上的古图腾雕像不见了,我到处找找看,是不是我昨日打扫放错地方了,再找不到我就去报官了。”
听她这么一说,谭朗才注意到那个平日爹爹最爱的古董雕像确实不见了,这要是被爹爹知道那还得了!
“是今天不见的吗?”谭朗问着一些他知道了也没什么用的问题。
“是的,昨天还在呢。”若苑肯定的说。
“对了,我们这没有官府,案件的处理部门叫做正公部,可以去那报案。”谭朗这算是给她出了主意。
若苑焦急中点了点头,“我昨日见了,一时慌张说错了,表哥……你能陪我去一趟么。”若苑小声的请求着,面微微沉,双眼由最靠近上眼皮的地方怯怯的瞧了过来。
谭朗自然是同意了。
就在他要起身的时候,紫狐袋子里的小狗溜了出来,滚在他的腿上,翻了个身,还想再翻一个身的时候被谭朗抓了起来,再次塞回袋子。
“哇,好可爱的狗狗啊,表哥你养的?”若苑一下就捕捉到了这个情景,产生了兴趣。
“刚买的,走吧,我们去正公吧。”虽然这个表妹很可爱很漂亮,可谭朗还是不愿意自己花了大价钱的狗狗被她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