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昱看着前方那道高大的城墙和其后连绵不绝的大片房屋,心里十分的兴奋。回到这龙家堡,等会儿见到龙魄,把三天前的发现说出来,就是一件巨大的功劳,说不定还能达成多年来的心愿——就此进入长老会。
半年前在云山城的行动失败,回到龙家堡后龙魄并没有责罚任何人。因为不知道龙昱和刘行之间发生的事情,龙魄也并没有觉得龙昱有什么过失。但龙昱自己对这次失败却耿耿于怀,尤其是对于刘行戏耍了自己怀恨在心。
龙昱的怀恨有三。其一是向来极爱干净的他对于刘行把他骗进那么恶心肮脏茅房感到极其愤怒。其二是他回到龙家堡以后,思前想后,觉得一定是刘行阴了自己,否则那林啸风怎么会在龙家的人还未列好阵势就突然偷袭。事后,他仔细回想了当晚的情景,逐渐明白过来那个突然来上茅房的少年肯定是刘行的同伙,而刘行则很好的利用了这次机会。其三是自己竟然被一个蝼蚁一样的家伙戏耍了!一向自视甚高的龙昱觉得这是彻底的侮辱,是绝对不能忍受的。
龙昱觉得这件事就像是自己干净漂亮的履历上一个刺眼的污点。必须要把那蝼蚁除去,才能让这个污点永远地不被人看到。因此,半个月前当他被派往樊曦城为家族办事的时候,他便决定了要在办完事后去一趟云山城,把那个可恶的家伙杀了。
当他赶到云山城的时候,正好看到了刘行和丰宁的冲突。刘行表现出来的武艺让他大吃了一惊,他明确记得半年前刘行是不会武功的。这一意外的发现让他激动不已,立即改变了行动计划。
和其他人一样,龙昱也认为林家的宝物和秘笈都被薛无涯拿走了。事先他完全没有想到,这一次私自的行动却有了如此惊天的发现。
漫长的等待后,终于到了龙昱向家主进行回报的时刻。走入议事厅,龙昱看到龙魄的脸色不豫,但他心里却十分的淡定。
“樊曦城的事情办得如何,怎么比预定晚了十天回来?”龙魄的语气十分严厉。
“回禀家主,樊曦城的事情十分顺利。晚回来是因为我去了一趟云山城,我发现林家的武功秘笈在刘行的手里!”
“什么?”龙魄猛地一拍桌子,站起身来,桌上的那只青花茶杯摔到地上,啪的一声化为碎片。“这是真的?”龙魄的声音竟微微有些发抖。
龙昱连忙将自己如何发现刘行突然身具武功,最后如何蒙面偷袭刘行,确认了对方的林家武功的过程简短说了一遍。
“那你怎么没有直接把秘笈从他那里抢回来?”
“我曾经数次潜入他和他女友家里,能藏东西的地方都找过了,都找不到秘笈。而且他最近和长空帮的人走得十分近,我不敢贸然行动。万一惊动了他们,就算我拿到秘笈,只怕也没法离开云山城。”
“他会不会把秘笈交给了长空帮的人?”
“不可能,他练武的时候都是藏头露尾的,显然是不想让任何人发现他的林家武功。而且他明显没有加入长空帮,如果他真的把秘笈献给了长空帮的话,不可能是这个情况。”
“你的身份有没有暴露?”
“没有,我很小心,长空帮的人肯定没有发现。而最后和刘行的动手,我也是蒙了面,加上他之前曾与孤儿院的人有过冲突,我想他应该会认为我是孤儿院的人。”
“很好!你做得太好了!龙昱,你这绝对是大功一件。我们接下来要好好计划,怎么瞒过长空帮把这秘笈弄到手。”龙魄说完,开始低头沉思起来。
“家主,那刘行已经应征入伍。我相信,这么宝贵的东西他必定会带在身上。新兵在潞城训练满半年以后,新兵们有一次探亲假期。我趁这个机会在半路动手,神不知鬼不觉。”
龙魄又猛地一拍桌子,大笑道:“此计大妙!如果这次秘笈到手,你就是龙家的大功臣,我保你进入长老会。对了,这件事情你绝对不能告诉任何人!到时候你不用去,我会亲自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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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是整个晋国北部的重镇。一条南北向和一条东西向的官道交汇于此,晋国的重要漕运大河潞水也从城边流过。北方中心的位置,加上便利的交通,这里渐渐成了物资和人流的交汇地。随着财富、物资和人才的不断涌入,这里也慢慢发展成了晋国北部第一大城市。
正是因为其要冲位置,潞城也成为了晋国北部最大的驻军地。以彪悍著名善于进攻的虎头军的驻地便在此处,虎头军里最著名的是两个骑兵营,也是晋国公认最强的骑兵,分别由周无畏和厉永胜两位将军带领。
因为西面的战事紧张,而晋国的东面是海洋没有敌人,因此除了少数士卒,虎头军的绝大部分都已经被派往了西面的前线。这让今年的新兵没有了近距离接触他们的偶像的机会。巴松就是其中深感失望的一人,他的偶像就是周无畏。
这周无畏跟他以及丰宁一样,出身于孤儿院。从军十五年,从普通士兵开始,一步步成为一个骑兵营的将军。并带领着原先毫不起眼的旋风营异军突起。这旋风营的崛起之路没有丝毫的背景或者关系作用,它完全是依靠实打实的战绩硬生生地杀出了一条血路。而其中,更让人称道的是他数次不合兵法的突击和奔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旋风营给人的感觉就是一股无可抵挡的锐气,不讲道理地凭着一口硬气把挡在前面的任何障碍冲垮。
巴松一抵达潞城郊外的军营便得知了旋风营已经上了前线的消息,不觉有些失望。看看四周,不单是一起前来的五个孤儿院里的同伴,绝大多数的新兵们脸上都挂着失望。确实,周无畏在晋国人气很旺,大多数的新兵都是他的粉丝。
突然,两个笑得没心没肺的脸庞映入了巴松的眼帘。他认出,其中的一个人是刘行。在云山城集结的时候他便看到了刘行,当时十分错愕。不过随后便是列队行军,两人并没有交流的机会。
在眼下这失望的心情里,刘行脸上的笑容便显得有些刺眼,巴松便忍不住走上前说道:“刘行,笑得这么开心,看来脸上不疼了是吧。是不是全好了?”
“是,全好了,谢谢关心。”刘行随口答道,脸上那没心没肺的笑容没有减少半分。似乎他正说着的不是自己被打的事,倒像是应付路人甲‘嗯,你好你好。’一样的随意。
巴松一愣,刘行这根本没把他当回事的回答完全不是预计中的那些。这也让他的这一记刺拳打到了空气里,随后的组合拳更是没有了用武之地。
“刘行,真没想到你也会来从军,你就这么着急着要报仇?”巴松不甘心。
“现在好像是你更着急吧!我以前还真没见过这么着急找抽的,别急,半年以后新兵大比的时候,你会如愿的。”说完,刘行对着巴松温和一笑,似乎在给对方加油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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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行对于行伍里的新生活,适应得很好。前世的时候,他从小就梦想能当兵,做个英雄。随着年纪的增大和阅历的丰富,他不再去做那些英雄梦,但却一直遗憾没有机会入伍。
他一直认为军队是个非常锻炼人的地方,身体的锤炼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通过艰苦的训练可以锤炼人的意志,而超强的纪律要求更可以培养好的生活习惯和自律能力。有了这些品质,便没有什么可以跨越的困难。他当然不认为大学里的军训有什么作用,在他看来,缺乏了严格的要求和军事化的管理,剩下的不过是装模作样的形式。
刘行的这个遗憾现在得到了很好的弥补。在这个冷兵器的时代,战场上有很多近距离的肉搏战,因此对战士的身体要求和单兵武力的要求比前世要高得多。而战场上多兵种配合作战以及阵型的重要性,也自然体现在了日常训练里对纪律的苛刻要求上。
行伍里还是一个特别好的培养团队意识和集体感情的地方。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这句话放在战场上是再合适不过了。如果你的队友不给力,个人能力再强,最后也只会被潮水一样的敌人吞没。因此,军队里是一个特别强调团队的地方,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这里,你永远只是一个团队里的一员。无论你强还是弱,都必须和其他队员同甘共苦甚至同生共死。这样的感情是其他地方无论如何也培养不出来的。
各地来的新兵被打乱了地域交杂在不同的队列里,除了最初随机指定一名十夫长,每十天都会让士兵们自己选出新的十夫长。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优秀的十夫长会带领他的团队表现得越来越突出,而此人如果得到的支持足够多,便会被推举为百夫长。从历史的经验来看,这些被推举出来的百夫长,大多数在日后都会成为军方的栋梁。
刘行的表现让他自己都觉得惊讶,他迅速融入了这个群体中,也表现得很好。训练开始的第十日,他就被推举为了十夫长,而四个月之后他更是成为了百夫长。这意味着,有上百位战友愿意把自己的命交到他的手里。
年轻士兵们的感情是简单而直接的,个人武力更强一定会得到士兵们的敬佩,但绝对不意味着他们会把命交给你。要做到这一点,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的决心、判断力、大局观比其他的人强上一大截,听从你的指挥会让他们在战场上获得更大的生存机会。
巴松的表现更好,他成为百夫长比刘行更早了十天。让刘行完全想不到的是,整天骂骂咧咧抱怨个没完的武法,在新兵训练的尾声也成为了百夫长。看来这厮除了义气和力气,还是有些能力的。
一届训练营里出现了三位百夫长,这在晋国的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这也让这一届的新兵营引起了军方从上到下从未有过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