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亲们说几句话,菜地歪萝卜第一次写小说,只是写着玩,图个开心,也希望大家看的开心。
亲们,能给几句鼓励不,提点意见也很好嘛。
萝卜尽量敲字细致些,情结更紧凑些。
啰嗦于此,希望明天,能看到大家的留言。
进城,住店,瑾儿强烈要求自己和成风住一间,理由很简单,“瑾儿长大了”
程烨炫和二妞,考虑三秒后,点头同意。
洗个热水澡,舒舒服服的躺在大炕上,成风继续尽职尽责的守门。
看到亲爹太高兴了,竟然忘了问他,为啥偷偷溜出车队。镖局的叔叔伯伯们怎么样了。瑾儿承认,对那些叔叔伯伯没有什么感情,毕竟,相处的机会很少,除了丁大爷送了成风,陈大叔拍了自己一巴掌吐出嗓子里的硬块,让自己可以开口说话。对于其他人,真的没印象,没感情。即便对这两个人,也仅是想知道而已,不想念,不担心。
小五,南坪侯府。还有那个码头帮。淮远南山上的酒坛子。
小五怎么样了,南坪侯府二少爷,怪不得那么厉害,王侯将相,侯爷上面只有皇帝王爷,这南坪侯,也是万万之上了。
如果那时候答应嫁给他,也不错呢,什么桂花酿,樱桃烧酒酿,十香红豆糕,可以想吃就吃,几道快马,天南地北的好吃的,都可以笼络到家里。
南坪侯府,肯定很有钱了,地面上都铺着金砖吗?顺手抱着个花瓶,也许都是前朝古物吧,拿出几千两银子,盖个大大的戏院,招来南北的各色美女,陪吃陪喝陪唱,也可以把樱桃卖出珍珠价,何况还有南坪侯府的金字招牌,就是菜里的沙子,也是珍珠!这世界,权是最容易生财的东西,从古自今!
不知道还去不去迹边。反正,还是喜欢北方的冰天雪地的,等有空,可以滑雪溜冰。无聊了,可以拉着亲爹和二妞上山采野果,挖人参,人参,很值钱的,万一遇到前年参娃,可以带回家,当弟弟妹妹养着。哄着他,让他变出很多金银珠宝,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趁着自己年纪还小,应该学些功夫,飞花摘叶,水上飘,都要学。
不知道帅爹有多少钱,赵成文那么辛苦的赚钱养家,瑾儿可不要那么累了,瑾儿这一世只想坐拥无数金银,做一只奢华的米虫!
赵成文的父母还好吗。赵成文的弟弟,一定会好好孝敬父母的。
赵成文的老公是个本份人,薪水那么高,带着几分傲骨,应该不会争夺财产的。
想着想着,瑾儿又睡了过去。。。。。。。
另一个房间,二妞和顾烨炫,也洗了澡,不同的是,两个人,已经睡醒,正懒散的聊天。
“丁老大是查达.纳罕克多的堂弟,负责男方的情报收集。这一次,是故意激发皇帝和王爷的关系,二当家也是奸细,二当家已经混入东宁王府。这一次,东宁王会反!”
“查达,纳罕克多,已经联合了几个大部落,只要俸成国内乱,就会伺机发动大军,抢夺北疆土地。”
二妞只说了一句话“你的身份被发现了吗?”
“巴尔虎.那鲁呼琦。落巴尔虎部大可汗巴尔虎.胡克丹的第三子。其母,汉族程姓商家之女,被巴尔虎.胡克丹所掠。十五岁离开巴尔虎部落,下落不详。”
这是丁老大未拆封的密信里的文字。
这也是程烨炫匆匆离开镖局的原因。巴尔虎,那鲁呼琦,就是程烨炫!
这一次还是要去迹边,是为了带二妞回家。在内地走了很多年,二妞应该回家看看了。
人,总是会想家的。
那个草原上的巴尔虎部落,也不时出现在自己梦中。若是可以,自己也想去看看那个狂躁暴怒的父亲,再次牵着他的手,到母亲的坟头洒下一碗马奶酒。
阳光温暖的时候,程烨炫和二妞敲开了瑾儿的房门,摇起正在美梦中的瑾儿。
买马,吃饭,上路!
问客栈伙计,最大的马市在哪里,伙计自告奋勇的带路,拐了几条街,成风也开始不耐烦,冲着伙计露出一口尖牙。
又走了一段路,才到了这个最大马市,程烨炫更是大手大脚,给了伙计一锭十两的银子,让伙计跟到马市。
这伙计是个机灵人,找来了一个膘肥腰圆的汉子,这个汉子手上有上好的蒙古马,要价一百三十两,看了马,程烨炫比较满意,小伙计三言两语把价格砍到九十两,两匹马,一百八十两,送马鞍鞭子。
二妞又给了小伙计一锭十两的银子。小伙计千恩万谢的感激,欢天喜地的原路返回。
瑾儿充分意识到,钱,很重要,在这个世界,只要足够聪明,赚钱不难!
三口之家,终于过起了快意江湖的日子。策马飞奔。转眼就跑出了城镇。成风跑了几十里,就开始渐渐落后。二妞把成风扔在马背上。
两匹马三人一狗,一路向北。
待到傍晚,已路过三个镇,找了个客栈,吃了一顿颇为丰盛的晚餐。
瑾儿不累,拉着帅爹二妞成风逛街。八仙过海的剪纸,喜庆热烈的大花棉袄,镶了狐狸毛的大毛帽子,带着梅花的鹿皮棉靴,还不忘给二妞买了一对鎏金的万字耳环。
回客栈的路上,酸甜脆生的冰糖葫芦三支,又给成风买了带着血丝的鲜嫩烤羊肉。
三口之家的幸福,越发浓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