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一堡之地为两堡,更名竹北上一堡、竹北下一堡。又一析竹北二堡之地为两堡,更名竹北上二堡、竹北下二堡。并竹南一堡之中港南条溪以北之地,仍名竹南一堡。
计分五堡,仍归新竹县管辖。至光绪二十一年正月,以五堡再改为三堡,即以竹北上下一堡改为竹堑堡、竹北上下二堡改为竹北〔堡〕、竹南一堡改为竹南堡;而各堡名虽改而界仍旧,与各堡之钱粮税契及一切公事并无窒碍。所以光绪二十一竿正月起,奉府宪谕定:嗣后各堡以三堡而言,俱各遵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