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确云:“自古文体变易多矣。梁简文帝及庾肩吾之属,始为轻荡绮靡之词,名曰‘宫体’。厥後沿袭,务于妖艳,谓之‘ゼ锦布绣’。其有欲尚风格颇有规正者,不复为当时所重,讽谏由此废阙。”
《诗法源流》云:“诗者,原于德性,发于才情,心声不同,有如其面,故法度可学而神意不可学。是以太白自有太白之诗,子美自有子美之诗,昌黎自有昌黎之诗。其他如陈子昂、王摩诘、高、岑、贾、许、姚、郑、张、许之徒,亦皆各自为体,不可强而同出。”
又云:“唐人以诗为诗,宋人以文为诗。唐诗主于达性情,故于《三百篇》近;宋诗主于议论,故于《三百篇》远。古诗于《三百篇》近,唐诗于《三百篇》远。”
太白云:“梁、陈以来,艳薄殊极,沈休文又尚声律,将复古道,非我而谁?”梁、陈,谓宫体以下,非谓陶、谢诸公也。休文声律,谓平仄也。
五言古诗,须去其有偶句者而论之,以自西汉至中唐为全局,犹七言律诗以自初唐至晚唐为全局也。汉、魏五古之变而为唐人五古,欲去陈言而趋清新,不得不然,亦犹七律初、盛之变而为中、晚唐,不得不然也。
弘、嘉人惟见古人皮毛,元美仿《史》、《汉》字句以为古文,于鳞仿《十九首》字句以为诗,皆全体陈言而不自知觉,故仲默敢曰“古文亡于昌黎”,于鳞敢曰“唐无古诗”也。此与七律之瞎盛唐而讥大历以下者一辙。去有偶句者,以其为唐体之履霜也。去晚唐者,晚唐已绝也。
诗之关系名教风化者,非五古不可。其贵重可见。
柳子厚《芍药》诗曰:“欹红醉浓露,窈窕留馀春。”近体中好句皆不及。可见体物之妙,古体胜唐体。
古体宁如张曲江、韦苏州之有边幅。子美之古诗只可一人为之。子瞻古诗如搓黄麻绳百千尺。子瞻极重韦、柳,而自作殊不然,何也?
唐体诗有涯,後之作者,患在薄弱,不患泛滥。古体诗无涯,後人泛滥之弊,遂同于五七字为句之文。“简贵”二字,时刻须以自警。
诗法须自《十九首》,方烂然天真。唐诗已是声色边事,况宋、元、明耶!
六朝尚有本非诗人偶然出语绝佳者。如刘俣云:“城上草,植根非不高,所恨风霜早。”十三字说身境心事如见,以六朝诗法宽故也。唐诗韵狭,有平仄,黏须对偶,故非老手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