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汤方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筛末) 干姜(一两) 粳米(一升)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内赤石脂末方寸匕。温服七合。日三服。若一服愈。余勿服。
桃花汤。非湿热暴利。积多气实之所宜。盖所以治阴寒虚滑之剂也。李时珍云。赤石脂。手足阳明药也。
体重性涩。故能收湿止血而固下。味甘气温。故能益气生肌而调中。中者。肠胃肌肉。惊悸黄胆是也。下者。
肠泄利。崩带失精是也。白入气分。赤入血分。故仲景用桃花汤。治下利便脓血。取赤石脂之重涩。
入下焦血分而固脱。干姜之辛温。暖中焦气分而补虚。粳米之甘温。佐石脂干姜而润肠胃也。
少阴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而便脓血者。盖阴寒下利也。二三日至四五日。阴邪在里。气滞肠间。故腹痛也。
下焦无火。气化不行。故小便不利。且下利不止。则小便随大便而频去。不得潴蓄于膀胱而小便不得分利也。
下利不止。气虚不固而大肠滑脱也。便脓血者。邪在下焦。气滞不流而大肠伤损也。此属阴寒虚利。故以涩滑固脱。温中补虚之桃花汤主之。
辨误 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痢疾也。盖夏秋时行疫痢。或湿热流行。或寒湿浸淫。皆六气淫慝之所致。凡湿火所犯。从下而上。先伤手阳明大肠。使广肠肿溃。皮伤血瘀。变为脓血积滞。气道闭塞。
清阳不升。浊气下坠。肠肿路窄。时时欲便而不快。故少腹痛而下重。治宜清湿热。泻大肠。宜通不宜涩。
经所谓通因通用也。若不急治而邪气上行犯胃。则必至于胸满不食。恶心干呕。胃气伤败而死矣。今所谓噤口痢者是也。更有时行厉气。随犯随禁者。皆难治之证也。至若寒湿阴邪。动则先犯阴经。中满腹痛。脾胃受伤。小腹绞痛。下利脓血。气化不行。小便点滴。治之之法。宜温宜升。久则宜补宜涩。所谓治寒以热也。
其更甚者。大孔开张。血不成积。胃口败绝而殒矣。痢虽一证。而阴阳虚实之治法不同。此条自成氏以来。凡注皆以腹痛为里寒。惟尚论以腹痛小便不利为少阴热邪。云注家见用干姜。谓是寒邪伤胃。欠清。盖热邪挟少阴之气。填塞胃中。故用干姜之辛以散之。若混指热邪为寒邪。
宁不贻误后人耶。详推此论。未必能矫前人之失。盖腹痛为太阴本证。即有热邪。亦必有宿食积滞。方能作痛。岂但有热邪在内。能作腹痛耶。况热邪挟少阴之气句。尤为难解。若果热邪填塞胃中。如何可用干姜之辛热以散之。似属背理。窃恐指为寒邪者。未为大误。指为热邪者。反贻误后人不小矣。若以干姜为误。其误当责之立法之仲景矣。但观痢证。有用大黄黄连而愈者。有用干姜肉果人参附子而愈者。岂非明证耶。
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为有水气。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呕者。真武汤主之。
少阴病者。即前脉微细。但欲寐。及恶寒脉沉足冷等证也。二三日不已。言少阴本经自感之邪。非三阳传邪也。若自阳经传来。内经热论云。五日少阴受之。则二三日犹在阳明少阳。岂得即称少阴病。而又云不已哉。至四五日。渐久而寒邪愈深。故里寒而腹痛也。小便不利者。阴寒盛极。下焦无火。气化不行也。四肢为诸阳之本。阳气旺。
则清阳实四肢。阳太盛。则四肢实而能登高而歌。及弃衣而走也。此以阳衰阴盛。故四肢沉重疼痛也。寒邪已当自利。
若里热而小便不利。则水为热邪所耗矣。以寒邪在里而小便不利。是气化不行。寒水停蓄。水谷不分而下利。故为有水气。
非水停心下。及肿胀之水也。然病无定情。证有不齐。非必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为定证也。若其人或因少阴脉贯肾络于肺。阴邪在下。虚火上迫。肺气上逆而咳者。或下焦火不能制水。小便利而色白者。或寒邪在里。胃阳败损。肾不能司二阴之窍而下利者。或阴邪上逆。犯胃而呕者皆是也。夫阴邪纵肆。真阳不守。急宜恢复真阳。
消除阴翳。故宜以真武汤主之。(真武汤论见青龙汤下)真武汤方。成氏旧本。原在此条之下。其方论前已移附大青龙汤下。此不重赘。然后加减法。为后世俗医所增。察其文理纰缪。恶其紫之乱朱。故重附于此。并逐一指摘其误。使学人有所别识云。
后加减法若咳者。加五味子半升。细辛干姜各一两。
此三味。小青龙汤证中。因心下有水气。干呕而咳。或利或喘。皆水寒伤肺。肺寒气逆所致。故用芍药细辛干姜五味等药。以收肺气之逆。此条亦有水气。或咳或利或呕。当与小青龙证同治。故从彼方移入此方。
深得仲景之意。可称恰当。(升法见小柴胡汤注中)若小便利者。去茯苓。
小便利则气化尚行。或水气去。未可知也。然茯苓虽淡渗。亦有补虚益气之功。故为君子之药。虽温补下焦之八味丸。亦仍用之。此方既与附子白术芍药同用。留之何害。而必去之耶。
若下利者。去芍药加干姜二两。
下利加干姜。极为允当。但去芍药之说。其义未妥。张元素曰。白芍入脾经。补中焦。乃下利必用之药。
盖泻利皆太阴病。故不可缺。得甘草为佐。治腹中痛。热加黄芩寒加桂。此仲景神方也。李时珍云。白芍益脾。
能于土中泻木。何反去芍药耶。
若呕者。去附子。加生姜足成半斤。
呕加生姜。固为稳当。而去附子之说。是属何意。少阴寒邪下攻则下利。上逆则呕吐。其用附子处。
如饮食入口即吐而用四逆汤。非吐而用附子耶。如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或腹痛。
或干呕而用通脉四逆汤者。非呕而用附子耶。如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而烦。用白通加猪胆汁汤者。
非呕而用附子耶。如此之类。不可枚举。岂加减家犹未之见。而独于真武汤去之耶。想但见千金方呕家多服生姜之语。而忘其为少阴证之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下利等证耶。其加减如此。谓非出自后世俗医之手而何。
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必自愈。
脉紧见于太阳。则发热恶寒而为寒邪在表。见于少阴。则无热恶寒而为寒邪在里。至七八日。则阴阳相持已久。而始下利。则阳气耐久。足以自守矣。虽至下利。而以绞索之紧。忽变而为轻细软弱之微脉。
微则恐又为上文不可发汗之亡阳脉矣。为之奈何。不知少阴病。其脉自微。方可谓之无阳。若以寒邪极盛之紧脉忽见暴微。则紧峭化而为宽缓矣。乃寒邪弛解之兆也。曰手足反温。则知脉紧下利之时。手足已寒。
若寒邪不解。则手足不当温。脉紧不当去。因脉本不微。而忽见暴微。故手足得温。脉紧得去。是以谓之反也。反温反去。寒气已弛。故为欲解也。虽其人心烦。然烦属阳而为暖气已回。故阴寒之利必自愈也。
少阴病。吐利。手足厥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主之。
吐利。阴经之本证也。或但吐。或但利者犹可。若寒邪伤胃。上逆而吐。下攻而利。乃至手足厥冷。盖四肢皆禀气于胃。而为诸阳之本。阴邪纵肆。胃阳衰败而不守。阴阳不相顺接而厥逆。阳受阴迫而烦。阴盛格阳而躁。
且烦躁甚而至于欲死。故用吴茱萸之辛苦温热。以泄其厥气之逆而温中散寒。盖茱萸气辛味辣。性热而臭臊。
气味皆浓。为厥阴之专药。然温中解寒。又为三阴并用之药。更以甘和补气之人参。以补吐利虚损之胃气。
又宣之以辛散止呕之生姜。和之以甘缓益脾之大枣。为阴经急救之方也。
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蜷卧。手足温者可治。
阴寒在里。则胃阳不守而下利。若利自止。则知胃气复固。阳气复能自守。恶寒者。阳虚不能胜任外气也。
蜷卧者。身体四肢皆蜷曲而卧。恶寒之情状也。大凡热者。偃卧而手足弛散。寒则蜷卧而手足敛缩。下文恶寒蜷卧而手足逆冷者。即为真阳败绝而成不治矣。若手足温。则知阳气未败。以其阳气尚能温暖四肢。故曰手足温者可治。然治之之法。亦无外乎温经复阳之法也。方氏不知四肢为诸阳之本。而曰四肢属脾。温者。脾土和也。
土和则万物生。故曰可治。其谬殆甚。
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
前吴茱萸汤条内。言吐利手足厥冷。烦躁欲死。此虽吐利而手足不逆冷。则阳气未损。阴经当无热而恶寒。
今反发热。足见阳气已回。故曰不死。既有可生之机而脉不至。则是阳虽未绝。寒邪固闭。脉道郁伏而不通。
故灸少阴七壮。少阴穴。即前背恶寒所灸之穴。及井荥输经合也。可见吐利而手足逆冷。恶寒蜷卧。不发热而脉不至者。即为不治之证矣。
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其脉即出者愈。
清谷。清水完谷也。里寒外热。阴盛格阳于外也。寒甚于里。故下利清谷。四肢厥逆而脉见微细欲绝也。
寒甚则当恶寒。而反不恶寒。寒甚则面不当赤而反赤色。虚阳上浮而戴阳也。寒邪在里。或作腹痛。阴气上逆。
或作干呕。少阴之脉循喉咙。若阴盛迫阳于上。或作咽痛。寒凝水涸而利反止。阴盛阳衰之极。营血不流。
阳气不行而至于脉不出者。当以通脉四逆汤主之。前阳明中寒。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尚以四逆汤主之。况少阴乎。服汤后。阳回气动。其脉即出而仍还于有者。乃阳气未竭。一时为盛寒所抑。郁伏不出耳。故即出为愈也。然即出之脉。与下文暴出者异。所谓即出者。言即渐而出。至于复有。自有而常有。所以为愈。不若暴出之自无而忽有。既有而仍无。如灯光之回焰。乃阳气已竭。得汤之温暖。而作返照之光。则阳气欲绝而死矣。
通脉四逆汤方甘草(三两炙) 干姜(三两) 附子(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其脉即出者愈。
通脉四逆汤。即四逆汤而增入甘草一两。倍加干姜也。四逆汤义。见太阳下编阳旦条下。愚窃论之。以四逆汤而倍加干姜。其助阳之力或较胜。然既增通脉二字。当自不同。恐是已加葱白以通阳气。有白通之义。故有是名。疑是久远差讹。或编次之失。致原方中脱落。未可知也。其后加减法。揣其词义浅陋。料非仲景本意。何也。原文中已先具诸或有之证。然后出方立治。则一通脉四逆汤。其证皆可该矣。岂庸续用加减邪。况其立意。庸恶陋劣。
要皆出于鄙俗之辈。未敢竟削。姑存之以备识者之鉴云。
面色赤者。加葱九茎。
面色之赤。乃阴盛格阳。虚阳上泛。附子之温。能直达命门。大补坎中之真阳。自能引火归源。导龙归海。
何必葱白。其所以用葱白者。盖为阳气不得流通。下利脉微。至厥逆无脉而设也。夫脉者。气血流行之发现处也。
阴血非阳气不行。寒邪固闭。阳气郁伏。故以葱白通行阳气。助姜附温经复脉之功耳。然葱之功力。岂能导火归根。
而能治面色之赤哉。吾不信也。
腹中痛者。去葱加芍药二两。
寒邪在里而腹痛。既有姜附。自可温中。即加芍药。更为相宜矣。脉又不至。何必去葱。揆之于理。岂非庸俗之见乎。
呕者。加生姜二两。
姜能宣通阳气而解散寒邪。且千金谓生姜为呕家圣药。加入为宜。
咽痛者。去芍药。加桔梗一两。
此所谓少阴咽痛者。以少阴之脉贯肾络于肺。循喉咙。挟舌本。所谓咽者。阴阳应象论云。地气通于嗌。嗌者。
咽物之咽也。地气者。肾中命门之阳气也。犹天地之气。一阳生于黄泉之义。此以阴盛迫阳。下焦真阳失守。虚火在上。
故作咽痛。附子峻补真阳。直走下焦。引火归根。其痛自止。未可与下文热在少阴。二三日咽痛。与甘草桔梗汤同论也。一寒一热。阴阳迥殊。况桔梗为舟楫之剂。乘载药力以入肺。不使下行之品。正欲令其虚火下降为宜。岂可更与上焦风热。肺家天气病之喉痛。同日而语哉。至于芍药。性虽酸收。亦可敛火下降。
其去留亦无大关系。又何足论哉。
利止脉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参二两。
桔梗固为当去。而人参之加。亦可以助姜附而补下利清谷之虚。并可以补气血而鼓动其不至之脉。可称允当。
少阴病。下利。白通汤主之。
上文下利已多。皆属寒在少阴。下焦清阳不升。胃中阳气不守之病。而未有用白通汤者。此条但云下利。而用白通汤者。以上有少阴病三字。则知有脉微细。但欲寐。手足厥之少阴证。观下文下利脉微。方与白通汤。则知之矣。利不止而厥逆无脉。又加猪胆人尿。则尤知非平常下利矣。盖白通汤。即四逆汤而以葱易甘草。甘草所以缓阴气之逆。和姜附而调护中州。葱则辛滑行气。可以通行阳气而解散寒邪。
二者相较。一缓一速。故其治亦颇有缓急之殊也。
白通汤方葱白(四茎) 干姜(一两)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再服。(义见注中)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白通汤加猪胆汁汤主之。服汤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
上文少阴下利。即以白通汤主之矣。此则下利而脉微。足见阳气愈微。故与白通汤以恢复真阳。消除寒气。
不谓服汤之后。利仍不止。反见四肢厥逆而无脉。阴邪上逆而干呕。虚阳受迫而作烦闷者。此非药之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