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后第二天,是星期一,赵荆笙销了休假,回去上班了。
见到莫晓韵后,他似乎一下子恢复了所有的力量,虽然仍显得消瘦,可精神是完全恢复了。醒过神来,再呆在家里无所事事,他就有些受不了了。从S市回来的当天晚上,他就给傅宪儒打了电话,说明第二天就去上班,电话那头的傅宪儒很是高兴,虽然有些想不明白赵荆笙怎么转变得那么突然,但是,只要他能振作,原因并不重要。
赵荆笙上班后,就又变得忙碌起来,可是,所有人都能见到他的转变,他不再留在单位加班了,就算事情再多,他宁愿把工作收拾回家继续,也要按时下班。耳闻原本的工作狂人巨大变化,傅宪儒和陈达浩也造着各种借口,执意跟着赵荆笙回了几趟家,可惜,一无所获,他们就开始疑惑,什么时候,那个空荡荡的家,就这么吸引人了?!赵荆笙并不理会他们,也没有多加解释,他们要跟便跟,多说不如让他们自己看个明白。跟了几次后,傅宪儒和陈达浩没能探出个究竟,也就只能当赵荆笙车祸后,恍然大悟,觉得人生苦短,不再执着在工作上了。
而莫晓韵,则觉得和赵荆笙两个人,似乎过起了新婚夫妻般的生活。
每天早上,她送赵荆笙出门,依依不舍地告别,傍晚她守在小区门口,眼巴巴地盼着赵荆笙的车子驶入视线,然后相携回家,晚上,两个人坐在餐桌前,一个吃,一个闻,偶尔抬头相视一笑,吃完饭,便窝在沙发上,一个工作,一个看电视,偶尔聊聊天,气氛异常和谐温馨。
对于未来,他们两个都不再谈及。眼下的日子,原本他们以为再也不会拥有了,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把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地珍惜。
对于莫晓韵而言,漫长的白天才是最难熬的,一个人呆在赵荆笙的公寓里无所事事,不能看电视,不能上网,确实有些无聊。她也曾跟着去过赵荆笙的公司,可是,他实在太忙,她呆在那里,反而打扰到他的工作。所以,去过一次后,她就不好意思再跟了。
云遥家又有些远,她还真怕自己又迷路,到时候回不了家,只怕赵荆笙会担心。
昨天上午,她一个人回了趟家。
姐姐上班去了,爸爸去了菜场,妈妈一个人在家拖地。
不过半个月不见,妈妈似乎苍老了很多,两鬓的白发散落在脸颊边,弓着背,仔细地拖着客厅的地板,显得异常憔悴。
白发人送黑发人,爸爸妈妈,是不是心都碎了……
她没有多留,等到爸爸回来,看到他们两个都好好的,就离开了。她怕自己多呆下去就会心痛得受不了。
爸妈他们和赵荆笙不一样。
她心里涩然地想着,赵荆笙现在虽然很难过,但是以后,等她离开后,肯定会有那么个人,能够抚平他心里的伤痛,让他再回忆起自己时,只留遗憾惋惜,而不再是心伤。而父母,早逝的女儿将会是他们永远的痛,永远缅怀的伤疤,就算表面结疤愈合,内里的伤口却可能永远好不了。
看到妈妈轻柔地擦拭着放在电视机上的去年春节刚拍的全家福,忍不住淌下了眼泪,而她明明就在旁边,却只能轻声唤着“妈妈!妈妈!”其他什么都做不!
临走前,她对着低声啜泣的母亲和一向坚毅刚强可那时眼眶却湿润了的父亲虔诚地跪了下来,郑重地磕了三个头。
爸爸、妈妈,女儿不孝,只能来世再报答你们的养育之恩了……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虽然,她的情况不尽相同,但这类似的风树之悲,恐怕是世间最无奈的事了。幸好还有姐姐在,至少,还有姐姐帮她尽孝。
昨天下午她心思恍惚地回到了赵荆笙的公寓,一进屋子,就看到赵荆笙正满头大汗地在找她,一见到她,就焦急地窜到她面前。她明白,赵荆笙是怕自己不见了。
其实,现在的自己,哪一天突然不见了也不是不可能。赵荆笙虽然没有说,恐怕也不是完全没意识到。
那时候,云遥和郝响向她解释缚地灵的时候,她有隐约的意识,自从见到赵荆笙后,她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这最差的结局不过是魂飞魄散罢了……
莫晓韵站在阳台,心情有些黯然地看着楼下的景色。“铃铃铃”电话铃声响了起来,莫晓韵并没有多加理会,反正她也接听不了。
电话铃声锲而不舍地响完了九声,然后铃声一顿,里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晓韵,晚上我会带几个朋友一起回家,都是和我同一个大学的,陈达浩和徐洁你也认识,另外还有两个同班的,一个同系学长。”
简单地在录音留言,赵荆笙就挂了电话。估计是怕晚上一下子来太多人,她没有心理准备吧。
不过,晚上如果他带来太多朋友,她该不该先避出去?她还是不习惯和人挤着,也担心晚上如果赵荆笙习惯性地和她说话,他的朋友会奇怪。
可是,如果避出去,她又想不到该到哪里去……
大门打开时,莫晓韵还在发呆,转头看过去,才发现已经到了下班时间。
门打开来,赵荆笙手上拎着几个塑料袋,一看就是刚从超市回来,一进门就四处查看,等看到站在客厅落地窗前的莫晓韵,才漾开一个浅淡却温暖的微笑,略略颔首后便进了厨房。身后跟着熟门熟路的陈达浩和徐洁,后面进门的二男一女,莫晓韵看着就眼生了,估计就是赵荆笙在电话答录机里提到的两个同班同学和一个同系学长了。
陈达浩帮着拎了袋子去了厨房整理,唯一常来的徐洁,就帮忙招待起客人,端茶倒水。其他两个已经坐在了沙发上,那位穿着浅紫衬衫的女人,倒是站着拉住了徐洁的手,亲切地说着:“学妹,你别忙了,可别把我们当客人。谁要喝水就自己倒去吧。”说着瞟了眼正安稳坐着的两位,显得很是亲近热络。另一位穿着时髦的年轻男人也说了起来:“学妹你别忙了,我们和老赵是啥关系呀,再说了,这要招待也该是主人来招待。”
紫衫女人笑了笑,仍是亲热地拉着徐洁的手,说:“我们去厨房帮忙吧,那两个大男人也不知道会不会把厨房烧了。”
说着,便往厨房走去。
莫晓韵站在落地门旁,仔细打量起来。
那个女人看起来约莫二十七八岁,但是,既然是赵荆笙同学,实际年龄估计也是和他差不多的,现在女人的化妆技术,让年龄的这东西也变得神机莫测起来。她穿着得体的浅紫色长袖丝质衬衫,领口略带些皱褶,下穿银白色的不规则褶纹A字短裙,一头染成金桃木色的卷发披散在肩头,脚踩金色的细脚高跟鞋,精明成熟中又带着十足的女人味,显得端庄优雅。
莫晓韵低头看了眼自己冬季的装扮,想到原来衣柜里清一色的休闲装,不由得抿紧了嘴。
那个女人双手纤细白皙,除了手腕上带着一串浅紫色的水晶手链,十指空空。赵荆笙的身边总有着许多各方面都很出挑的女性,像曾琪,像今天这位明显单身又热络地让她心里发紧的大学同学。她看赵荆笙的眼神,让莫晓韵心生警惕,可是,她苦涩地自问,自己如今这个样子,难道还要故意去挡着赵荆笙的缘分吗?难道,真的想让赵荆笙一辈子都孤单一人吗?
这种矛盾的不舍,让她简直不所适从。现在的她,还有什么立场来吃醋?
看了眼难得热闹的屋子,莫晓韵呆愣了会儿,就默默地转身回到了阳台。那里,让她觉得没有自己的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