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鸿钧又为众神讲解了两千多年的准圣之道。。。
这两千年来众神的实力也颇有提高,而后鸿钧说道:“此次讲道共计三千三百三十三年,尔等自可散去,待百万年后自可来听闻第三次大道讲演。
为何鸿钧讲完这次道后要如此久才开讲呢?一是因为众神要花段时间方能方能将此次讲道所得经验化为己用,而是鸿钧在此次讲道中大有收获,也需要整理,三则是因为天道轨迹如此安排,也不知是为了什么。
却说众神此次散去,并没有在洪荒停留,大部分人也是因为急着回去突破至准圣人,还有突破了准圣境界的神魔也急着回去领悟斩尸之道。只有杨轩稳固了道行之后并未急着修炼,反而还在洪荒大陆上晃悠,也是因为杨轩发现自己法宝虽多却缺少斩尸所用的法宝。杨轩手中的一十二颗定海珠已经化为十二诸天,只待日后凑齐三十六颗之时,便是诸天大成之日。再者杨轩手中的乾坤图是为了完善三十六诸天的法宝也不适合斩尸,弑神枪此时杨轩还要当攻击法宝使用,更是不适合斩尸所用,想来想去想不到有什么好的先天法宝的杨轩就开始在洪荒之中晃悠。。。
其实杨轩也在考虑是否按照鸿钧所说的方法斩尸,他知道自己作为一个穿越而来的人,善恶二尸容易斩去,可是自我一尸连诸多洪荒大能都未能斩去,只怕自己也是难以斩去。。。
所谓斩却三尸是斩去心中的执念,让自己被被执念所误,能够更好的体会天道。。
却说是机缘所致,洪荒天道放开对众多神魔的束缚,这一干神魔在不长的时间内纷纷到达了准圣人的境界。
然而这一干魔神突破准圣境界后想要斩出化身却是千难万难啊,就连三清和女娲等人也是毫无头绪。杨轩却是知道这斩却三尸是需要机缘的,机缘不到,强斩三尸只会害了自己啊。。。
却说帝俊太太一突破准圣后,大约过了万年,这二人也慢慢将妖族的实力扩大,终于决定立下天庭。。
此时天庭之中东皇太一道:“哥哥既要立下天庭便需要遍撒邀帖,请各路神人前来观礼,以正名分。一来是我妖族近来行事颇有张扬,不可太过树敌。二来也可以让洪荒诸多大神看到我妖族的实力,让着诸多大能见识下我妖族的强大实力。
“贤弟所言恰得吾心如此正好,如此正好!”帝俊开口大笑着说道。
“如今我妖族雄踞不周山之上的十二层天,想来众多洪荒中人怕是还未见识过,如此一来更是显得我天庭的威风了。”帝俊心中想道。
太一却是说道哥哥说的不错,想那洪荒之大却恐怕还未出现比十二重天更好的洞府了。。。
那么此次都要邀请哪些人呢》太一问道。。。
帝俊笑着说道:“尽力将紫霄宫听道德人都请来吧,毕竟那些人虽是散修,却也不可小觑啊。。。”打定主意的二人便开始邀请洪荒诸多大能前往不周山十二层天观看妖族的立天大典。。。
却说白泽回了三岛,留下杨轩一人在洪荒晃悠,在这万年间杨轩再一次的收集到不少先天灵根,甚至连带法宝也收到一件不错的,那便是一件极品的先天灵宝两仪清净灯。为什么杨轩在洪荒中晃悠万年便能寻找到一般人难求的至宝呢?一是因为杨轩的机缘所致,二是灵宝择主,殊不见那北海鲲鹏实力高强却无甚法宝,盖因鲲鹏道德不够深厚啊。。。
却说杨轩去不周山未寻到三清道人,在一边问了一个小妖才知道三清道人时搬到了昆仑山去,于是匆匆的赶往昆仑。。
杨轩知道昆仑山在东海之滨,数个大挪移就来到昆仑山上空,只见一座在庄院坐落在高山之上,足有数里。杨轩按下云光,却见一个道人前来相迎接。杨轩定睛一看确是红云道人。。。
杨轩惊奇的问道:“红云道友也来到此处了?”
红云见状哈哈大笑:“道友可是来晚了,三清道人搬到昆仑山来,我等修炼完毕后都急于来此一观啊。想镇远兄,伏羲女娲等人都已经前来,甚至连后土道友连同几个哥哥都前来拜谒啊。”
杨轩道:“如此热闹,还不快快前去。。。”
一进三清道人的道场,杨轩知道红云却是没说谎话,诸多大能早已经在品茶论道了。。。
杨轩见状向众人一一见过,便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三清见杨轩到来也很是热情,纷纷问道杨轩这万年来的经历,杨轩也没什么好说,只是将洪荒之上的一些趣事向大家说来,倒是惹的众人一阵大笑。。。
杨轩先前打招呼之时还未发现,此时一看众人才发现除了女娲还有一个异常美丽的女子。只见这女子一颦一笑尽是美艳动人,杨轩看可一眼,也是艰难的将目光移开。
女子也知道杨轩看了她一眼,见其这么快就将目光移开却是以为杨轩是个正人君子也向杨轩点头示意。。。
而后众神相互论道,完善自身。。。
约摸百年过后,众神在昆仑山上收到妖族的请柬,说是要立下天庭,邀请诸神前去参观。
此时巫族还未与妖族交恶,一来如今巫族势力还不大,二来则是天庭还未完善,故而两族摩擦不大。所以巫族中后土和帝江也协同众神于千年后前往天庭看那妖族的立天大典。。
在这千年之中众人既论神通又谈道法,众人之间又相互切磋,增进交流,需知修行不易,众人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大家难得凑在一块,自然是论道讲解,弥补自身在紫宵听道之时未能理解的道义。。。-------------------------------------------------------------诸位道友,修行不易啊。我在考虑拿什么给杨轩斩却三尸,有意见的朋友给点建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