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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鬼神

因说鬼神,曰:「鬼神事自是第二着。那个无形影,是难理会底,未消去理会,且就日用紧切处做工夫。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此说尽了。此便是合理会底理会得,将间鬼神自有见处。若合理会底不理会,只管去理会没紧要底,将间都没理会了。」义刚问目别出。

义刚将鬼神问目呈毕,先生曰:「此事自是第二着。『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此说尽了。今且须去理会眼前事,那个鬼神事,无形无影,莫要枉费心力。理会得那个来时,将久我着实处皆不晓得。所谓『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这个皆是面前事,做得一件,便是一件。如易,便自难理会了。而今只据我恁地推测,不知是与不是,亦须逐一去看。然到极处,不过只是这个。」

或问鬼神有无。曰:「此岂卒乍可说!便说,公亦岂能信得及。须于众理看得渐明,则此惑自解。『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人且理会合当理会底事,其理会未得底,且推向一边。待日用常行处理会得透,则鬼神之理将自见得,乃所以为知也。『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意亦如此。」

天下大底事,自有个大底根本;小底事,亦自有个紧切处。若见得天下亦无甚事。如鬼神之事,圣贤说得甚分明,只将礼熟读便见。二程初不说无鬼神,但无而今世俗所谓鬼神耳。古来圣人所制祭祀,皆是他见得天地之理如此。

神,伸也;鬼,屈也。如风雨雷电初发时,神也;及至风止雨过,雷住电息,则鬼也。

鬼神不过阴阳消长而已。亭毒化育,风雨晦冥,皆是。在人则精是魄,魄者鬼之盛也;气是魂,魂者神之盛也。精气聚而为物,何物而无鬼神!「游魂为变」,魂游则魄之降可知。

鬼神只是屈伸往来者,气也。天地间无非人之气与天地之气常相接,无间断,人自不见。人心才动,必达于气,便与这屈伸往来者相感通。如卜筮之类,皆是心自有此物,只说你心上事,才动必应也。

问:「鬼神便只是此气否?」曰:「又是这气里面神灵相似。」

问:「先生说『鬼神自有界分』,如何?」曰:「如日为神,夜为鬼;生为神,死为鬼,岂不是界分?」

叔器问:「先生前说『日为神,夜为鬼,所以鬼夜出』,如何?」曰:「间有然者,亦不能皆然。夜属阴。且如妖鸟皆阴类,皆是夜鸣。」义刚,

雨风露雷,日月昼夜,此鬼神之迹也,此是白日公平正直之鬼神。若所谓『有啸于梁,触于胸』,此则所谓不正邪暗,或有或无,或去或来,或聚或散者。又有所谓祷之而应,祈之而获,此亦所谓鬼神,同一理也。世间万事皆此理,但精粗小大之不同尔。又曰:「以功用谓之鬼神,即此便见。」

鬼神死生之理,定不如释家所云,世俗所见。然又有其事昭昭,不可以理推者,此等处且莫要理会。

因说神怪事,曰:「人心平铺着便好,若做弄,便有鬼怪出来。」

「理有明未尽处,如何得意诚?且如鬼神事,今是有是无?」因说张仲隆曾至金沙堤,见巨人迹。「此是如何?」扬谓:「册子说,并人传说,皆不可信,须是亲见。扬平昔见册子上并人说得满头满耳,只是都不曾自见。」先生曰:「只是公不曾见。毕竟其理如何?南轩亦只是硬不信,有时戏说一二。如禹鼎铸魑魅魍魉之属,便是有这物。深山大泽,是彼所居处,人往占之,岂不为祟!邵先生语程先生:『世间有一般不有不无底人马。』程难之,谓:『鞍辔之类何处得?』如邵意,则是亦以为有之。邵又言:『蜥蜴造雹。』程言:『雹有大者,彼岂能为之?』豫章曾有一刘道人,尝居一山顶结庵。一日,众蜥蜴入来,如手臂大,不怕人,人以手抚之。尽吃庵中水,少顷庵外皆堆成雹。明日,山下果有雹。此则是册子上所载。有一妻伯刘丈,致中兄。其人甚朴实,不能妄语,云:『尝过一岭,稍晚了,急行。忽闻溪边林中响甚,往看之,乃无,止蜥蜴在林中,各把一物如水晶。看了,去未数里,下雹。』此理又不知如何。造化若用此物为雹,则造化亦小矣。又南剑邓德喻尝为一人言:『尝至余杭大涤山中,常有龙骨,人往来取之。未入山洞,见一阵青烟出。少顷,一阵火出。少顷,一龙出,一鬼随后。』大段尽人事,见得破,方是。不然,不信。中有一点疑在,终不得。又如前生后生,死复为人之说,亦须要见得破。」又云:「南轩拆庙,次第亦未到此。须是使民知信,末梢无疑,始得。不然,民倚神为主,拆了转使民信向怨望。旧有一邑,泥塑一大佛,一方尊信之。后被一无状宗子断其首,民聚哭之,颈上泥木出舍利。泥木岂有此物!只是人心所致。」先生谓一僧云。问:「龙行雨如何?」曰:「不是龙口中吐出。只是龙行时,便有雨随之。刘禹锡亦尝言,有人在一高山上,见山下雷神龙鬼之类行雨。此等之类无限,实要见得破。」问:「『敬鬼神而远之』,则亦是言有,但当敬而远之,自尽其道,便不相关。」曰:「圣人便说只是如此。尝以此理问李先生,曰:『此处不须理会。』」先生因曰:「蜥蜴为雹,亦有如此者,非是雹必要此物为之也。」

因论薛士龙家见鬼,曰:「世之信鬼神者,皆谓实有在天地间;其不信者,断然以为无鬼。然却又有真个见者。郑景望遂以薛氏所见为实理,不知此特虹霓之类耳。」必大因问:「虹霓只是气,还有形质?」曰:「既能啜水,亦必有肠肚。只纔散,便无了。如雷部神物,亦此类。」

因说鬼怪,曰:「『木之精夔魍魉。』夔只一脚。魍魉,古有此语,若果有,必是此物。」

气聚则生,气散则死。以下并在人鬼神,兼论精神魂魄。

问:「死生有无之说,人多惑之。」曰:「不须如此疑。且作无主张。」因问:「识环记井之事,古复有此,何也?」曰:「此又别有说话。」

问生死鬼神之理。明作录云:「问:『鬼神生死,虽知得是一理,然未见得端的。』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便是生死底道理。』未达。曰:『精气凝则为人,散则为鬼。』又问:『精气凝时,此理便附在气上否?』」曰:「天道流行,发育万物,有理而后有虽是一时都有,毕竟以理为主,人得之以有生。明作录云:「然气则有清浊。」气之清者为气,浊者为质。明作录云:「清者属阳,浊者属阴。」知觉运动,阳之为也;形体,明作录作「骨肉皮毛」。阴之为也。气曰魂,体曰魄。高诱淮南子注曰:『魂者,阳之神;魄者。阴之神。』所谓神者,以其主乎形气也。人所以生,精气聚也。人只有许多气,须有个尽时;明作录云:「医家所谓阴阳不升降是也。」尽则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而死矣。人将死时,热气上出,所谓魂升也;下体渐冷,所谓魄降也。此所以有生必有死,有始必有终也。夫聚散者,气也。若理,则只泊在气上,初不是凝结自为一物。但人分上所合当然者便是理,不可以聚散言也。然人死虽终归于散,然亦未便散尽,故祭祀有感格之理。先祖世次远者,气之有无不可知。然奉祭祀者既是他子孙,必竟只是一气,所以有感通之理。然已散者不复聚。释氏却谓人死为鬼,鬼复为人。如此,则天地间常只是许多人来来去去,更不由造化生生,必无是理。至如伯有为厉,伊川谓别是一般道理。盖其人气未当尽而强死,自是能为厉。子产为之立后,使有所归,遂不为厉,亦可谓知鬼神之情状矣。」问:「伊川言:『鬼神造化之迹。』此岂亦造化之迹乎?」曰:「皆是也。若论正理,则似树上忽生出花叶,此便是造化之迹。又加空中忽然有雷霆风雨,皆是也。但人所常见,故不之怪。忽闻鬼啸、鬼火之属,则便以为怪。不知此亦造化之迹,但不是正理,故为怪异。如家语云:『山之怪曰夔魍魉,水之怪曰龙罔象,土之怪羵羊。』皆是气之杂揉乖戾所生,亦非理之所无也,专以为无则不可。如冬寒夏热,此理之正也。有时忽然夏寒冬热,岂可谓无此理!但既非理之常,便谓之怪。孔子所以不语,学者亦未须理会也。」因举似南轩不信鬼神而言。赐录云:「问:『民受天地之中以生,中是气否?』曰:『中是理,理便是仁义礼智,曷尝有形象来!凡无形者谓之理;若气,则谓之生也。清者是气,浊者是形。气是魂,谓之精;血是魄,谓之质。所谓「精气为物」,须是此两个相交感,便能成物。「游魂为变」,则所谓气至此已尽。魂升于天,魄降于地。阳者气也,归于天;阴者质也,魄也,降于地,谓之死也。知生则便知死,只是此理。夫子告子路,非拒之,是先后节次如此。』因说,鬼神造化之迹,且如起风做雨,震雷花生,始便有终也。又问:『人死则魂魄升降,日渐散而不复聚矣。然人之祀祖先,却有所谓「来假来享」,此理如何?』曰:『若是诚心感格,彼之魂气未尽散,岂不来享?』又问:『如周以后稷为始祖,以帝喾为所自出之帝,子孙相去未远,尚可感格。至于成康以后千有余年,岂复有未散者而来享之乎?』曰:『夫聚散者,气也。若理,则只泊在气上,初不是凝结为一物而为性也。但人分上所合当者,便是理。气有聚散,理则不可以聚散言也。人死,气亦未便散得尽,故祭祖先有感格之理。若世次久远,气之有无不可知。然奉祭祀者既是他子孙,必竟只是这一气相传下来,若能极其诚敬,则亦有感通之理。释氏谓人死为鬼,鬼复为人。如此,则天地间只是许多人来来去去,更不由造化,生生都废,却无是理也。』曰:『然则羊叔子识环之事非邪?』曰:『史传此等事极多,要之不足信。便有,也不是正理。』又问:『世之见鬼神者甚多,不审有无如何?』曰:『世间人见者极多,岂可谓无,但非正理耳。如伯有为厉,伊川谓别是一理。盖其人气未当尽而强死,魂魄无所归,自是如此。昔有人在淮上夜行,见无数形象,似人非人,旁午克斥,出没于两水之间,久之,累累不绝。此人明知其鬼,不得已,跃跳之,冲之而过之下,却无碍。然亦无他。询之,此地乃昔人战场也。彼皆死于非命,衔冤抱恨,固宜未散。』又问:『「知鬼神之情状」,何缘知得?』曰:『伯有为厉,子产为之立后,使有所归,遂不为厉,可谓「知鬼神之情状矣。」』又问:『伊川言:「鬼神者,造化之迹。」此岂为造化之迹乎?』曰:『若论正理,则庭前树木,数日春风便开花,此岂非造化之迹!又如雷霆风雨,皆是也。但人常见,故不知怪。忽闻鬼叫,则以为怪。不知此亦是造化之迹,但非理之正耳。』又问:『世人多为精怪迷惑,如何?』曰:『家语曰:「山之怪曰夔魍魉,水之怪曰龙罔象,土之怪羵羊。」皆是气之杂揉乖乱所生,专以为无则不可。如冬寒夏热,春荣秋枯,此理之正也。忽冬月开一朵花,岂可谓无此理,但非正耳,故谓之怪。孔子所以不语,学者未须理会也。』坐间或云:『乡间有李三者,死而为厉,乡曲凡有祭祀佛事,必设此人一分。或设黄箓大醮,不曾设他一分,斋食尽为所污。后因为人放爆杖,焚其所依之树,自是遂绝。』曰:『是他枉死,气未散,被爆杖惊散了。设醮请天地山川神祇,却被小鬼污却,以此见设醮无此理也。』」明作录云:「如起风做雨,震雷闪电,花生花结,非有神而何!自不察耳。才见说鬼事,便以为怪。世间自有个道理如此,不可谓无,特非造化之正耳。此为得阴阳不正之气,不须惊惑。所以夫子不语怪,以其明有此事,特不语耳。南轩说无,便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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