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章]集传曰:「韩初封时,召公为司空,王命以其众为筑此城,如召伯营谢,山甫城齐。」按韩为燕之属国,召公统之,故命以筑韩,非以其为司空也。然则召伯、山甫亦司空耶
诗中宣王册命韩侯,韩侯入觐天子,韩侯取天子甥女为国戚,皆绝大事。如此诗不入大雅,而必标曰「美宣王」,然后入大雅耶!
【韩奕六章,章十二句。】
江汉
江、汉、浮、浮,武、夫、滔、滔、匪安匪游,淮、夷、来、求、本韵。[评]倒字句,下同。既出我车,既设我旟。匪安匪舒,淮、夷、来、铺、本韵。赋也。下同。
江、汉汤汤,武夫洸洸。经营四方,告成于王。本韵。四方既平,王国庶定。时靡有争,王心载宁。本韵。
江、汉之浒,王命△召虎,[评]在江、汉一命。「式辟四方,彻我疆土。本韵。匪疚匪棘,王国来极」。本韵。于疆于理。至、于、南、海、本韵。
王命△召虎,「来旬来宣。[评]在江、汉再命。文、武受命,召公维翰。本韵。无、曰、予、小、子,召、公、是、似、肇敏戎公,用锡尔祉」。本韵。[评]起下章。
「厘尔圭瓒,秬鬯一卣。起二句无韵。[评]王命在岐周。告、于、文、人、,锡山、土田。于周受命△,自召祖命」。
虎拜稽首,「天子万年!」「命」字通韵;余本韵。虎拜稽首,「对扬王休,作召公考,天子万寿!」明明天子,令闻不已。本韵。矢、其、文、德,洽、此、四、国、本韵。
宣王命召穆公平淮夷,诗人美之之作。按,此篇平淮夷;下篇平徐国,亦夷也。据诗所称为说,自允。集传必以此篇为平淮南之夷,下篇为平淮北之夷。虽徐本近淮,然如其说,则二篇人但知有淮而不知有徐矣,所以来后人之指摘也。邹肇敏曰:「江汉明言伐淮夷,常武明言征徐国,何必取南、北为目!常武云『淮浦』、『淮濆』,指所经历之地,未尝指淮夷也。」
刘汝桢曰,「宣王淮上之役,武功告成也。盖六月北伐,首事四夷,采之南征次之,故曰『征伐玁狁,蛮荆来威』,此其证也。蛮荆既平,乃伐淮夷,故常武、江汉二篇,一是自将伐徐,一是命将伐淮,二师想一时并发,王将本国之六师,而穆公则征兵江、汉以行者也。何也夷在淮之南、北,势相犄角,假令穆公先平淮,则还兵北伐亦易易耳,何必侈言于王之亲行假令王既北伐定徐,则淮夷之胆已破,穆公此行如发蒙耳,何必张大其功而宠异若此哉故伐淮伐徐,以两诗考之,知其必并发也」。此说可存。
[五章]「文人」,自指文王。毛传但训为「文德之人」,非。集传曰,「文人,先祖之有文德者也,谓文王也」,为说杂而复,亦非。
【江汉六章,章八句。】
常武
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戎」韵,余本韵。既敬既戒,惠此南国!」本韵。赋也。下同。
王谓尹氏,「命程伯休父,左右陈行。戒我师旅,率彼淮浦,省此徐土」。不、留、不、处,三、事、就、绪、本韵。
赫赫业业,有严天子。王舒保作,本韵。匪绍匪游;徐方绎骚。本韵。震、惊、徐、方,如雷如霆,徐、方、震、惊、本韵。
王奋厥武,如震如怒。进厥虎臣,阚如虓虎。铺敦淮濆,仍执丑虏。截彼淮浦,王师之所。本韵。
王旅啴啴,如、飞、如、翰,如、江、如、汉,[评]以本地喻。本韵。如、山、之、苞,如、川、之、流、本韵。囗。囗。翼。翼。不。测。不。克。[评]兵家精语。濯、征、徐、国、本韵。
王犹允塞,徐。方。既来。本韵。徐。方。既同,天子之功。本韵。四方既平,徐。方。来庭。本韵。徐。方。不回,王曰还归。本韵。[评]八句「徐方」二字一上一下,绝奇之调。
小序谓「召穆公美宣王」,此臆说。大序谓「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为戒然」,按此尤属影响之论。诗起句无「常武」字,必因其「赫赫、明明」皆为双字,故不可用,名为常武耳。「武」字是已;「常」字,作者之意则不可知。大序谓「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为戒然」。按诗中极夸美王之武功,无戒其黩武意。毛、郑亦无戒王之说。然则作序者其为腐儒之见明矣。集传于末章云,「言王道甚大,而远方怀之,非独兵威然也。序所谓『因以为戒』者是也。」又其言曰:「诗中无『常武』字,召穆公特名其篇。集传谓诗人作此;此又依序,谓召穆公作,何也盖有二义:有常德以立武则可;以武为常则不可。此所以有美而有戒也。」故予谓佞序者莫若朱也,盖喜其同为腐儒之见耳。或依集传之意,谓「王曰还归」是所以戒之。按诗以「王曰还归」收束,正见其首尾完善处;乃以为戒辞,非夏虫之见乎!且夷已平,不归将安之尤可笑已。
此宣王自将以伐徐夷,命皇父统六军以平之,诗人美之,作此诗。余说见上篇。
[二章]「三事」,毛传谓「为之立三有事之臣」。按此即书立政篇「作三事」及诗十月篇「择三有事」、雨无正篇「三事大夫」也。谓分主六军之三事大夫无一不尽职以就绪也。郑氏谓「三农之事」,谬。
[四章]「铺」,布也。「敦」,顿也。布顿兵于淮水之濆。「截」,绝也。「截彼淮浦」,绝断其出入之意。
[五章]「囗囗」,不断也。「翼翼」,不单也。「不测」,不厌诈也。「不克」,阵坚也。「濯征」,有洗濯其腥秽之意。
【常武六章,章八句。】
瞻卬
瞻卬昊天,则不我惠。孔填不宁,降此大厉。邦靡有定,士、民其瘵。蟊贼、蟊疾,靡有夷届。本韵。罪罟不收,靡有夷瘳。本韵。赋也。下同。
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上「田」。女、覆、夺之!此宜无罪,女、反、收之!彼宜有罪,二「罪」字韵。女、覆、说。本韵。之!
哲。夫。成。城。;哲。妇。倾。城。二「城」字韵。[评]妙语。懿厥哲妇,为枭为鸱。妇有长、舌,维厉之阶。本韵。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本韵。匪教匪诲,时维妇、寺。本韵。
鞫人忮忒,谮始竟背。岂曰不极,伊胡为慝如贾三倍,君子是识。妇、无、公、事,休、其、蚕、织、本韵。
天、何、以、刺、何、神、不、富、[评]拗语自佳。舍尔介狄,维予胥忌。不吊、不祥,威仪不类。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本韵。
天之降罔,维其优矣。人之云亡,上「罔」,下同。心之忧矣!本韵。天之降罔,维其几矣。人之云亡,心之悲本韵。矣!
觱沸槛泉,维其深矣。心之忧矣,宁自今本韵。矣!不自我先,不自我后。藐藐昊天,上「先」。无不克巩。无忝皇祖,式救尔后!本韵。
此刺幽王宠褒姒致乱之诗。小序谓凡伯作,未见其然。集传谓「刺幽王嬖褒姒,任奄人,以致乱之诗」,以诗中有「寺」字,故为此说。按褒姒实有其人,实由以致乱;寺则史无其文。诗以「妇、寺」连言者,大抵内有女宠,寺人密迩,自必因缘为奸,不过带言之,非所重也。今实以奄人,与褒姒并举为,言然则何人乎周以前未闻有寺人之祸,自秦皇用赵高始有之。诗人因「妇」而及「寺」,亦可谓有先见之明矣。集传又于三章下引「欧阳公尝言宦者之祸甚于女宠,其言尤为深切,有国家者可不戒哉!」按此自论后世事,与诗旨无涉,皆题外闲文;且以客为主,尤无谓。
[三章]「长舌」,犹言长于舌,指其善为谮言,故下曰「谮始竟背」,非谓多言也。谮言岂必在多乎!此正指谮申后、废太子事,故曰「维厉之阶」。「匪教匪诲」谓不待教诲而为谮乱者,惟妇与寺。集传毫不明。
[四章]「君子」,指有位者,卿大夫不当识商贾之行也。
[五章]「天何以刺何神不富」郑氏曰:「王之为政既无过恶,天何以责王见变异乎神何以不福王而有灾害也」较集传为明。「人之云亡」,必有所指,谓贤臣或死或去者,今不可知矣。
【瞻卬七章:三章章十句;四章章八句。】
召旻
旻天疾威,天笃降丧。瘨我饥馑,民卒流亡。我居圉卒荒!本韵。赋也。
天降罪罟,蟊贼内讧。椓靡共,溃溃回遹;实靖夷我邦。本韵。赋也。
、訿、訿,曾不知其玷。兢、兢、业、业,孔填不宁,我位孔贬。本韵。赋也。
如彼岁旱,草不溃茂,如彼栖苴。我相此邦,无不溃止。本韵,与「茂」。赋也。
维、昔、之、富、不、如、时,句。维、今、之、疚、不、如、兹。句。[评]篇中多以长句见态。彼、疏、斯、粺,胡不自替职、兄、斯、引、「引」,韵;余本韵。赋也。
池之竭矣,不云自频。泉之竭矣,不云自中。溥斯害矣,职、兄、斯、弘、不我躬!「频」通韵;余本韵。比而赋也。
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国、百、里、今、也、日、蹙、国、百、里、于乎哀哉,维今之人,不、尚、有、旧、!本韵。赋也。
此刺幽王之诗。集传谓「刺幽王任用小人」。按此诗仍指褒姒为主。「蟊贼」,指褒姒也,故曰「内讧」,谓「任用小人」,涉泛,无着落。
[二章]「蟊贼内讧」指褒姒。「讧」,说文,「囗也」。毛传作「溃」,非。何玄子曰:「司马氏曰『师多则人囗』,盖谓以言相惑乱也。」「椓」指内小臣、奄人因缘为奸者。
[四章]「溃茂」及「溃止」之溃,皆训散乱义。曹氏曰:「草散乱则茂盛;故岁旱无雨泽,则草不溃茂。」旧以上「溃」字训逐,下「溃」字训乱,非矣。
【召旻七章:五章章五句;二章章七句。】旧谓四章章五句,三章章七句;今正之。苏氏曰:「因其首章称『旻天』,卒章称『召公』,故谓之召旻,以别小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