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老子·第七章》
同理,有“道”的人把自身利益摆在最后,反而领先得到利益;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反而得以保全自身性命。
老子认为,一个人没有私心,反而能成就大私。这里,老子用天道推演人道,他认为,天地之所以能长久存在,是因为它们并非为了自己的私利而存在。圣人也一样,以公为先,所以生前身居高位,死后名垂千古,反而成就了大私。
北宋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可谓得老子“后而先、外而存”的精髓,他本人的经历也是由大公达至大私的范例。他推己及人、先人后己,深得部下拥戴,坐镇北部边陲十数年,令匈奴不敢越雷池一步;他一心公事,不念私利,以至朝中上下无不钦服,最后官居宰相。他这么无私,最后功名利禄样样不缺,不是成了大私吗?
有人会说:谁没有私心?难道大人物一心为公、一点私心杂念也没有吗?应该注意到,老子提倡的先人后己、先公后私,绝非只顾他人不顾自己,更不是只办公事不讲私利。连自己该得的那一份也不要,那不成了一个傻瓜吗?无论是耶稣、范仲淹,他们都没有拒绝当得之利。毕竟每个人都要吃饭、要生活嘛,而且要吃饱吃好,营养充足才有精力去办公事。完全轻视私利怎么能行呢?
无论私心或公心,每个人都会有,但有层次之分。同样是读书,小学生怎么能跟大学生相提并论呢?同样的道理,人人有私心,境界却大不一样。有些人故意混淆概念,好像大家都自私,谁也不比谁高尚。但是,虽然大家都自私,也有公心,摆到一起比较一下,差得就太多了,有的是“国际名牌”,有的是“假冒伪劣”。
有的人在私利与公利明显发生冲突时,优先满足私利。这是人之常情。有的人就低一等,马路上的井盖要搬去卖钱,电杆上的电缆要割去卖钱。井盖并未妨碍他走路,电缆也没有绊他,为了一点点私利,竟不惜损害一大批人,境界明显差多了。还有的人,为了私利去杀人越货、坑蒙拐骗,境界更低了一层。
按照老子后而先的逻辑反面推断,私心越重的人,所失越大。事实也是如此,那些自私自利,“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的人,他们的人际关系必然很糟糕,朋友厌弃他,同事冷落他,甚至亲人也背离他。不管他在利益方面的收获大小,生活在一个冷冰冰的人际环境中,必然感到孤独、压抑,这已经是一大损失。至于那些为了私利违法乱纪的人,时时受到法律的威胁,甚至因此丧失自由和生命,损失就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