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做楚歌,听我爸爸讲,楚是一个很好的字,因为它代表着南方的温暖,容貌的美丽。歌也是一个很好的字,因为它代表着快乐和希望。但是我从小就被人欺负,他们说我有着一双凶恶的眼神,那个时候我总是四面楚歌。但是我不怕他们,每一次我都会将他们教训的跪倒在地,看着他们脸上的痛楚、苦楚、酸楚、凄楚,我总会拍拍身上的泥土和灰尘,将衣服整理干净后唱着歌,朝着南方的天空飒沓离去。我想他们一定不会轻易放过我,因为我做事从来都会留一线,等着他们满怀希望的过来挑战我时,我就又能在他们脸上看到各种痛楚、苦楚、酸楚、凄楚。这就是我,一个喜欢南方,总会给人希望的好同学,好孩子。
这是楚歌在小学五年级时,按照语文老师的课题所写的一篇名叫“我”的作文。当时这一篇文章落下,就引起了班主任的高度重视,他认为这个孩子与别的孩子不太一样,内心极度扭曲,以至病态,是需要重新回炉重造的一类不良品,如果不好好管教那么就又会给社会添加不安因素,甚至危害社会。楚歌的母亲被当头批评教育无方,无奈之下只能带着楚歌再一次转学。这已经是从楚歌幼儿园开始时的第三次转学了。
初中,楚歌同学顺利的升上了初中,但是在他周围却没有一个朋友,或者说都畏惧着他的那双眼神,所以没有人敢去和他交朋友,甚至说话都是在老师的一些课余活动中才会发生的。于是楚歌同学主动与班级里的同学们搭讪,那时他总会露出一副自以为很是善意的笑容,但是在同学们看来那是何等凶暴邪恶,一个个都是惧而远之,根本不敢与其接触。甚至私下里,同学们给楚歌起了个外号,名叫楚邪,其大致意思就是从楚歌的脸上可以清楚的看到邪恶这一个词汇。
楚歌在学校里面交不到朋友,学习成绩也是一塌糊涂,楚母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只能带着心爱的儿子再度转学。这是楚歌人生当中的第四次转学了。
高中的楚歌终于进入了叛逆期,因为学校里面不仅老师怕他,同学们也怕他,甚至他芳心暗许的女孩子也畏惧着他,就索性破罐子破摔,整天不务学业,在外边和一些流氓厮混。嗳,还真别说,楚歌同学不是那块料子,但是论打架的功夫倒是挺厉害的,渐渐的学校周围,乃至临近的学校,都知道了他的名号:小邪皇。
嗯,至于为什么不叫小霸王,只因为楚歌同学没那股子霸气,他喜欢做一些邪门的事情,比如拿同学们因敬畏他献给他的钱财去买了水,或者吃的,还会把找零还回去,又比如上课的时候他总会盯着美女老师的臀部转悠不停,然后发出一声全班都能听到的,类似吸面条的声音。他想撩女同学的裙子,看看里面的世界,可看到一体式的校服,也只能每天干瞪眼。这就是楚歌同学进入叛逆期的真实写照,并不算坏,但也绝对不能列入三好学生的行列。
高二结束那年,楚歌同学眼看着就要就地升入高中,然而楚母却意外的收到了一封来自楚爹的信笺。他依稀记得那天晚上回家,楚母一脸凝重的把她叫到床边,仿似留下遗嘱一般脸上划落了两行清泪。楚母伸出双手紧紧的握住楚歌同学的右手,她凄婉的说道:“你那死鬼老爹,整整三年了,终于来信了!老天爷终于开眼啦!”话落,闷了过去。
紧接着楚歌同学就站在了楚母的病床旁,蠢蠢欲睡的听楚母念完了信中所述。里面的内容是这样的:深秋客话,明烛共影。三载挂念,无有淡忘。肩扛日月,腰缠繁务。思慕之痛,犹胜于子。幸得金兰,尔能迁徙。临海之东,圣学有方。功待圆满,毋念毋挂,彼此珍重。
楚母念完之后首先就是将信纸与信封一把摔在地上,然后口中骂了句:“死鬼东西!信都不会好好写,成个屁事!”
楚母是看懂了,上面的大致意思就是:我很好,不过有一夜和朋友一块吃饭,突然聊到了家里人,于是很是感慨,就写一封信。因为公事繁忙不能脱身,但我还是很想念你,更胜于自己的儿子。所幸这朋友给力,你们可以搬家了,就在临海的东边城市,让儿子去那里读书吧。等我功成名就,咱们再一家团聚,所以不要挂念。
于是楚母就又是带着楚歌同学开始了第五次转学,比之那古代的孟母三迁还要多了两次,还要富有深意。
这座信中所说的学校名叫红蔷薇私立高等学院,位于我国东边沿海的LH市据说凡是能够进入读书的人不是富二代就是官二代的,一个个鼻孔看人,吊的飞起。但自从我们楚歌同学进来后,那些个骄矜傲物的同学们就好像一个个都看到了恶鬼一般,甚至连晚上睡觉都需要人陪着,简直噩梦啊。
高三A班,看班号就是不一般。里面总计三十张桌位,从那刷着油亮黄漆的讲台桌看去,下面是竖三排,横十排,中间和侧旁靠墙各两道。而这天下午第二节课前,那坐在靠窗最后第二张位置的楚歌同学却目光怔怔的看着一名女同学的侧影。
这名女同学此刻正站在窗帘被拉开的窗户前,一双洁白小巧的手正拖着腮帮子,静静的看着窗外只有秋季才能看到的清澄蔚蓝的天空,似是凝望着什么,或者思绪着什么,偶尔露出一丝丝淡淡的浅笑,合着那从窗外传过来,只有课余时间才能听到喧嚣声,实在有芙蓉恬然,净出于水的美感。
女同学名叫苏瑶,她穿着这红蔷薇私立高等学院独有的校服,上半身是黑色的女式西装外套,下半身是米色带条纹的短裙。她就这样独自站在那儿,不仅娉婷玉立,而且容姿秀丽,实在有冰肌玉骨之质。当从窗户一侧刮过来的清风扬起她柔顺的长发时,不仅将这一刻宛如油画般美丽迷人,更是触动了正坐在课桌内,深情望着她的楚歌的内心。
楚歌暗恋她一年了,打从上一回转学过来这边的学院后,他第一眼就被这名女同学深深俘获了芳心,但是他又不敢倾吐内心的想法。他并不自卑,反而很是自信,只是唯独这个女孩,却是他心中的软肋,他不想去伤害她。直到高中第三年,他暗自下定决心,以送情书的方式去表达他内心最为真挚的感情。于是这一送就是一年……整整一年呐!天呀,一百封情书啊!即便是烧也得烧好久了,可是换来的结果就好像落入了大海一样,全部被海水浸湿淹没,最终杳无音信。
然而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发现苏瑶对他有什么异样的看法。班级里大多数同学都对他敬畏有加,不敢轻易招惹,甚至很多女同学口中将楚歌更是列入了危险、恐怖份子一类。但唯独苏瑶对他的态度十分友善,时常会和他一块用餐,交流作业功课什么的,这也正是他对苏瑶痴痴不忘的原因之一。
他低下头,看了眼被他拿在右手中,那由黄色信封包装的一封信笺,在正面是一行他尽力写到公整的字迹:给苏瑶,楚歌留。他决定今天再送一封,这样算下来已经是第一百零一封了,如果还不能够送达自己的脉脉情意,那么他决定以后……还是早点洗洗睡吧。
当晚霞西归,一切都陷入美好的景致中的时刻,楚歌也是背着单肩包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途上。放学的校门口是一个十分喧嚣,浮华的地方,总能看到一辆辆名贵的豪车停放,由翘首以盼的父母,迎接着辛苦于学业一整天的孩子们。
他的情书已经送达,是在苏瑶第三节课前去洗手间时,乘周围人不注意的情况下偷偷塞进课桌的。而他此时依旧是如同以往一般,满心期待着苏瑶明天的答复。
他没有父母的开车接送,也没有什么便利的交通工具,所以他只能走回家,所幸离家也不太远去,步行十几分钟穿过几个街道就抵达了。不过时间尚早,他总喜欢去小吃一条街混一碗面条,因为楚娘是个懒散的人,丢给他一些钱,然后就好像放养一般不再过问了。当然,不用怀疑对他没有母爱,只因为楚母的性格使然,否则也不会在楚歌这十八年里完成一个楚母五迁的壮举了。
“老板,照旧。”楚歌将单肩包往塑料凳子上一放,然后朝店里面吆喝了一句。
路边摊,在店外总会有一些塑料的桌椅摆放,供给客人们吃饭所用。隔着路肩牙子过去就是一个双向两车道的马路,而这条路就起了承带作用,一家家小吃店如同纽扣一般被马路串联而过,一直延伸东西两面。
“好嘞。不过稍等。”店老板穿着沾满油渍的白色褂子,看到楚歌的到来,他张口一笑赶忙应了一句。
此时正是放学时间,来往的学生不计其数,统一的校服,就好像是为这些名门贵子提供一个特有的象征一般。楚歌虽然也是一样的服饰,不过他杂在这里却分外的醒目,或者说是一种另类的突出物质。熟悉他的人都会避开远远的,不熟悉的人,一看到他那如同两把尖刀一般的眼神,就会莫名的畏惧,实在是可怕、渗人。
他无所谓周围人对他怎么样的眼光,因为能够令他在意的,或者说勾起他悸动的只有苏瑶,那个在他心幕中如同女神一般的存在。独坐无聊之间,他目光四处张望,见周围一片繁嚣,人流量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是逐渐递增。往往这个时候,他总会从书包内拿出那本世界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那么翻上几翻,随之故作深沉的点点头,令外人看到了,以为他是一个热爱学习的好青年。所以千万不要认为他是个喜欢品读著作的文艺青年,实在是因为苏瑶喜欢这类文学,他才爱屋及乌,跟风随从的。其实啊,他什么都不懂,被那枯燥的文字早就打晕了。
他正自顾看着保尔的艰苦奋斗史,对于生命的执着与坚持,感动之余仿似看到了自己这一年来持续不断的坚持,比对着前者与自己,那是一种灵魂与意志的沟通啊。他正陷入感慨中,忽然抬头见对桌,那隔着三米远的地方落座了三个打扮潮流,带着耳钉并染发的社会青年此刻正在耍弄着一名男性同学。
楚歌看去那同学体胖如球,一体红蔷薇的校服被他撑起鼓饱,浑身肉颤间,更是一脸惧色的看着那三个社会青年,口中还不时的说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楚歌听了一会,原来是因为面汤不小心撒上了其中一人,这就被找茬了。他对此早已见怪不怪,此刻见自己要的叉烧面被老板满脸笑容的端上来,就索性一边吃,一边当做是一幕戏,顺便打发时间。
那老板也是实在人,看不过去想要劝解,不过那三个青年振振有词,其中一个红色短发的人说道:“老板,你不要错怪了我们,我们和他闹着玩儿呢。对吧,我的朋友!”
胖子怵于那人凶横的脸色,只能闷声点头。老板见状,也不好多事了,于是摇了摇头就继续去店里忙活了。
楚歌很快就吃完了面,大抵也是他饿了,便是连大碗内的汤汁都喝的一点不剩,刚要起身结账,右手在口袋内摸了又摸,就是摸不着人民币啊。咋办?他沉思片刻,突然触动了心机。
“诶,你们几个?欺负我学校的人,是不是不想混了?”楚歌很是大义凌然的绕过桌子,来到了那几个人前头,然后满是质问语气,指了指那胖肉球,“他是我同学,你再动他一下,那就是在动我。”
楚歌目光一凛,全身肌肉霎时间紧绷,瞬间一股戾气就是铺散了开来。
“哥们,我劝你少管闲事啊,不然可别怪哥几个给你点世道。”那红毛青年猛然起身,刚要横着脸来推楚歌,还没怎么动作,就整个人向后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了。
“我不想惹事的,不过你们逼我也没办法。在这红蔷薇学院附近,我楚歌说了算。”楚歌抬起左腿,踩在椅子上,然后右手大拇指指着自己的嘴巴满是嚣张。
“楚歌?好,算我们认栽。”说着那名黄色短发的青年忍了忍腹中怒气,然后拉起倒在地上的兄弟刚要一众三人离开,却被楚歌喊住了,“谁让你们走了?给我留下一百,这事算完。别处地方的狗来我这里撒野,按规矩,这个价格很公道了吧?”
“你!”
“算了,给他。”黄发青年似能明事理,他拦住了另外一个板寸头,然后从口袋内掏出一张钞票。
楚歌笑呵呵的接过一百元,然后说道:“慢走不送,欢迎再来,我楚歌一定厚待。”
老板看在眼里,他只是摇了摇头不置可否,拿过楚歌的饭钱并找零。按理说这是在敲诈,但这事于他来说没有太多关联,也就懒得去管闲事。
“嗨,哥们,今个谢谢你了。”那小胖子朝何云感激道。
“哦,没什么,不过这场闹剧倒是挺有意思的,你如果是个女人,嗯,或许可以更加诱人一些。”何云指着小胖子那丰满的胸口,顿了顿,他话锋一折,“对了,这是找钱,下回记得交给他们。”
说罢,事了拂袖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