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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狐狸的微笑

从唐人街向东南大约七八百米,宽阔的纽约东河沿岸,有一片小小的空地。相对于1900年乌烟瘴气的纽约市的其他地方,这里显得绿树如茵、环境优美。每天早晨,总有不少附近的居民在这里悠闲漫步,享受难得安逸时光。

然而今天,十几个黄皮肤的亚裔小孩打破了这里的宁静。

他们大多面黄肌瘦、破衣烂衫,年纪从十一二岁到五六岁不等。看上去像是些流浪的乞丐。

在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带领下,他们先是沿着河岸慢跑,一个小时后,又回到空地上进行一些简单的体育运动。

这一切让附近的居民们感到非常纳闷。原本的厌恶变成了好奇,纷纷驻足观望,都想知道这些来自异国他乡的孩子们究竟准备做些什么。

羽东来大大方方地站在那里,仿佛丝毫没有感受到不远处那些好奇的眼神,目不斜视,腰杆笔直,用平静的语气对面前的十二个小家伙道:“立正!”

孩子们似乎有些疲惫。本就有些营养不良的身体愈发蜷缩着。然而听到羽东来的命令,他们却好似立刻被注入了力量,腾地站直了身子,按照羽东来教过的方法站成一排。

虽然看上去队伍显得有些凌乱,但这毕竟是一个好的开始。俗话说万事开头难,有了九十九世的成功经验,羽东来非常明白第一步必须走得踏踏实实。

他满意地点了点头,朗声道:“大家做得很好!都是响当当的男子汉!”

听了这句话,孩子们的脸上一扫疲惫的神色,都像绽开了花一样,小胸脯挺得更高了。

羽东来继续道:“今天的训练最让我觉得高兴的是,你们虽然很累,很辛苦,但是没有一个人掉队,都坚持了下来。这说明你们有一股不服输的劲!一个人可以没钱,没饭吃,可以挨打受欺负,但是不能没有这股劲!只要这股劲在,我就敢说,将来你们一定会有钱、有饭吃,不会再挨打受欺负!”

“没错,不受欺负!”小九扯着嗓子叫道。

“对,不受欺负!”

十二个孩子一起喊道,声音之大,让过路的行人都吓了一跳。

这些流浪的孤儿们,漂泊在异乡的土地上,几乎是打记事开始就要承受不属于这个年纪的辛酸。在他们的小心思里,能够尽快长大,不再受人欺负,是最大的梦想。这也是他们为什么宁可吃苦受累,也要跟羽东来学功夫的原因。

“从现在开始,我教你们打拳。不过话说在前头,学我这套拳有一个规矩。”

羽东来说着,目光缓缓地扫过面前一张张稚嫩的脸,口气忽然变得分外严厉。

“那就是——无论如何,都不能仗着拳法,欺负自己的同胞!”

孩子们面面相觑,似乎有些摸不着头脑。过了一会儿,阿雄犹豫着问道:“东来,这个,同胞是啥?”

小小年纪就漂泊海外,这些孤儿们每天受到的只有冷眼和欺侮,从没有人教过他们读书习字,再加上这个年代国人的民族意识还没有完全觉醒,因此“同胞”一词,他们却是连听也没有听说过。

羽东来眉头一皱,放缓了语气,“同胞,就是和我们吃同样的饭,说同样的话,流着同样的血的人。”

“血还有不一样的吗?”小九纳闷地问道:“不都是红的吗?”

“当然不一样。”羽东来平静地回答道:“我们是中华儿女,身上流淌的是华夏的血脉。炎帝和黄帝是我们的祖宗。祖宗不一样,身上流的血就不一样。”

“中华?”阿雄喃喃地念道,“中华是什么?”

“还有炎帝和黄帝,怎么从来没听说过呢。”小九也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迷迷糊糊地瞅着羽东来。

孩子们疑惑的眼神让羽东来心中微微刺痛,脑海里的灵魂们开始躁动不安。他长舒了一口气,压制住愤怒的灵魂。

“中华就是中国,是华夏,是我们华人的根。”

羽东来说完,摆摆手止住了孩子们的疑问。

“从今天起,我们单日学武,双日学文,我会告诉你们,究竟什么是中华,什么是华夏,什么是同胞!”

他铿锵有力的声音在孩子们的心头回荡,仿佛是一种强烈的信念,一种执着,一种发自心底的呐喊!

路边驻足的行人越来越多。他们交头接耳地议论着,有的还在指指点点。他们闹不明白,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究竟要干什么。

西蒙斯远远的就听见羽东来在说“同胞”什么的。他连忙钻过人群,刚刚露出个头来,就听到羽东来接下来的那一番话。

中华是什么?他也不太明白,不过羽东来坚定的语气还是让他有种莫名的感觉。

他连忙跑到羽东来身边,气喘吁吁地叫道:“大……大师。”

羽东来转过身,认出是他,不禁微微一笑,“来得这么早?嗯,过去吧,跟他们一起先运动一下。”

原本他和西蒙斯约的时间是午后两点。不过西蒙斯实在等不到那个时候。昨天发生的一切都让他太过震惊,他急切地想要寻找到一个答案。而羽东来,显然是唯一一个能够为他解开谜题的人。

西蒙斯的到来让孤儿们有些诧异,小九更是脸色一变就想动手,幸亏阿雄机灵,连忙在一旁拉住了他。

羽东来却似乎没有注意到气氛的异常,笑眯眯地看着西蒙斯走进队伍中。

“好了,现在我们开始练拳。”他走到队伍前面,“我先做一遍,你们跟着我来。我会打得慢一点,注意看。”

羽东来沉肩坠肘,步与肩宽,缓缓地摆起架势,一拳一拳地打了起来。

西蒙斯虽然觉得怪异,但毕竟曾经见识过,知道其中的威力,因此看得非常认真。然而围观的路人们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事情。那个男孩看上去长得白白净净,不像是疯子啊?他在做的是什么运动?怎么看上去有点古里古怪的?

羽东来打了一遍拳,然后又详细地讲解了其中的要领,这才指导着孩子们一招一式地练习。

出乎羽东来意料之外,所有的孩子当中,竟然是西蒙斯的领悟力最好,不但招式摆得很正,许多羽东来没有细说的地方,也能隐隐约约地把握住。

截拳道的宗旨是以无法为有法,以无限为有限。对于大字不识的孤儿们来说,直接研习有些困难。因此羽东来所教习的并不是截拳道,而是咏春拳。

咏春拳是中国拳术中的南拳之一,早年流行于广东、福建等地。它立足于实战,具有招式多变、运用灵活、出拳弹性,短桥窄马,擅发寸劲为主要特点,以大闪侧,小俯仰,耕拦摊膀,摸荡捋,审势记牢,曲手留中的手法,以搭、截、沉、标、膀、腕指、黏、摸、熨荡、偷、漏和“二字钳羊马”的身形步法为标志。凭借手桥肌肤灵敏的感觉,发挥寸劲力量的内家拳法。

功夫之王李小龙曾经跟随叶问系统地学习过咏春拳。可以说,李小龙创立的截拳道与咏春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让孩子们首先学习咏春拳,一方面是因为易于掌握,另一方面也能为学习截拳道打好基础。再者说,羽东来教孩子们学拳不过是为了让他们能够自保,不至于被人欺负,顺便增强体质,改善精神气质,倒不是真的想要他们将来成为什么功夫高手。

会功夫固然威风,但是学习功夫的过程却是非常枯燥。好在羽东来昨天痛打白人小孩的英姿让人印象深刻,小孩子又有崇拜强者的天性,因此练习起来倒也分外认真。

从早上七八点钟开始练习,渐渐到了中午时分。十二个华人孤儿和西蒙斯虽然出了不少汗,却没有一个打退堂鼓,都在认真地练习。而路边围观的人群却始终没有散去,反而有越聚越多的苗头。

看看天色差不多了,小九和阿雄商量了一下,走到羽东来跟前道:“东来,咱们回去吧,已经不早了。”

羽东来摇摇头,“不,现在还不是时候。”

“可是,再不回去,就没饭吃了。”

小九有些急了。他们这些孤儿平日都是靠乞讨为生。在唐人街里沿街乞讨,将各家的剩菜剩饭聚拢在一起,勉强能凑够孤儿们的伙食。即便这样,也不是每天都能吃饱。十几个孩子里总有那么一两个要挨饿。小九自己倒是无所谓,可是几个五六岁的小兄弟那是怎么也抗不过去的。

羽东来微微一笑,“放心吧,我有办法。”说完也不管小九急得抓耳挠腮,自顾自地走到旁边,拿起一个包袱。

包袱是早上出发的时候,羽东来从徐家商号借的,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用。此刻见他拿出来,两个人面面相觑,都不知道羽东来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只见羽东来打开包袱。里面果然是一卷白绢,还有一个墨盒和一支毛笔。

羽东来吩咐小九和阿雄将白绢摊在草地上。两个人虽然满肚子疑惑不解,却只好照办。其他孩子见到了,也纷纷围了过来,七手八脚地过来帮忙。

白绢被徐徐地展开,却是好大的一幅。长有四五尺,宽也有一尺半。幸亏徐家商号做的是绢布生意,否则这么大一块白绢却也不太好找。

此时正是晚春时节。和煦的阳光照在东河两岸,清晨的雾霭渐渐消散。河面上白帆点点,荡起细细的波纹。河心河岸,到处是一片宁静。绿树红花,掩映着清澈的河水,中间或有动听的鸟鸣声传来,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羽东来闭上双眼,似乎沉浸在这美妙的春色中。良久,他的眼睛忽然睁开,一道异彩在眼眸中一闪而过。

他忽然提起笔,在白绢上微微一点,接着笔尖便游龙走凤般驰骋开来。

“老天,他在画画?”

不远处,围观的人群里,一个白胖的中年人惊奇地叫道。

“黄种人也懂得美术吗?他是在涂鸦吧。”

人群中发出一阵嘈杂的哄笑。有几个好奇心重的人干脆走到跟前,想看看那个小黄种人究竟在折腾什么。

这一看不要紧,几个好事者很快愣住了。仿佛中了定身法一样,呆呆地站在旁边,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白绢。

那个白胖的中年人也慢腾腾地走了过去。他笑嘻嘻地在边上看了一会,脸色却渐渐变得僵硬。直到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慢吞吞地咽了一下口水,惊叫道:“上帝啊,这……这真是太神奇了!”

这声由衷的赞叹让围观的众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他们纷纷涌了上去,将羽东来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起来。

“哦,我的天哪!”

“这是什么?太美妙了!”

“简直是我见过的最棒的画!”

人们的赞美声接连响起,正如前一刻他们的冷嘲热讽般此起彼伏。

然而羽东来却仿佛没有听到一般,全神贯注于手中的毛笔。西蒙斯偷偷地打量了他一眼,感觉他就仿佛被鬼魂附身一般,精神气质都似乎变了个人。那是一种专注乃至痴狂的神情,带着一丝飘逸的气息和飞扬的神采。就好像住在他家隔壁的品酒师,在面对一瓶陈年干邑白兰地时的神情。

人群中的赞叹声渐渐平息,变成了喃喃的低语,最后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被羽东来手中的毛笔所牵引,随着墨迹的延伸而游走。

一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

直到二十分钟后,羽东来才终于缓缓地抬起手腕,将毛笔架在墨盒上。

围观的众人仍旧沉默着,悄无声息地仿佛凝固了一般。

在他们面前,一副四尺长一尺半宽的白绢,上面水墨晕染,枯湿浓淡,简单的黑色与白色融合渗透,交融成一副梦幻般的壮美画卷。

碧波荡漾的纽约东河,河岸高低错落的建筑,夹岸树木参差,河面波光粼粼。这一切都亦真亦幻地呈现在白绢上。

笔墨的浓淡化为房屋的晦暗侧影,枯笔和湿笔交织成钟楼的透空的高大干架。河面的天空涌起层层云朵,依稀可以看到一缕霞光穿过。河底的水草,与岸上浓密的树木,共同散发出淡淡的清香,透过画卷弥漫到众人身边。

人们呆立着,似乎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那个白胖的中年人使劲地揉了揉眼睛,倒吸了一口冷气。

“真是太美了。”

他嘟囔着伸出手,仿佛着魔了一般,想要拿起那幅画。

一旁的西蒙斯原本也沉浸在画卷当中,感觉到中年人的动作,连忙一把拦住他。

“嗨,别动,离远一点!”

中年人似乎被惊醒了一般,愕然地看着拦在自己面前的西蒙斯,过了好一会儿才讪讪地收回手。

众人直到这时才纷纷回过神儿来,一片赞叹声骤然响起,将羽东来和孩子们淹没在其中。

“画得真不错!”

“对,看那座教堂,简直像是照片一样。不,比照片还要真实!”

“小子,你这幅画卖多少钱?”一个男人忽然叫道。

羽东来没有说话,只是朝西蒙斯看了一眼。

西蒙斯一愣,心中微微一动,冲着那个男人扬起下巴,“这位先生,您愿意出多少钱?”

“十美元!”男人毫不犹豫地说。

他的话音刚落,已经有人毫不留情地发出嘘声。

“我出十五美元,不,二十美元!”

“三十美元!”

“三十五美元!你们这些穷光蛋,谁也别跟我抢!”

看着竞相提价的人们,羽东来朝西蒙斯赞许地点了点头。

忽然,一个高亢的声音打断了人们的争吵。白胖的中年人挥舞着手中的拐杖,一把推开众人。

“我出一百美元!”

他大叫着,仿佛一只母鸡在保护鸡仔那样,双手伸开拦住围观的人们。

这下子再没有人叫价了。一百美元,这个价格如果放在21世纪,大约相当于5400美元。虽然眼前的这幅画作不同凡响,每个人都知道这是一幅精品。但是其中蕴含的艺术价值究竟能有多少?这个不知名的流浪小孩又有多大的商业价值?就不是所有人都明白的了。换言之,一百美元买下这幅画,在大多数人眼里已经超过了它应有的价值。

“成交!”

西蒙斯笑嘻嘻地伸出手,从中年人那里接过一百美元的票子,又帮着他把画卷起来收好。

中年人似乎毫不在意人们的议论,珍而重之地将画收好,这才对一直站在旁边的羽东来道:“小子,你的画很不错。”

“嗯,如果你愿意的话……”他凑到羽东来耳边,低声道:“我叫哈里,哈里-摩尔。我可以买下你所有的画。”

听到这话,羽东来微微一笑,“摩尔先生,看来你的眼光很不错。”

他并非不懂得谦虚。这幅《东河风光图》也不是什么惊世之作,和历史上那些赫赫有名的画作相比,只能算是一副简单的习作。可是即便如此,这幅习作也称得上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吴道子、张择端、石涛、张大千、徐悲鸿、齐白石……这些在绘画史上震古铄今的伟大灵魂,借着羽东来手中的画笔,小试牛刀,共同绘成了这副梦幻般的画卷。哪怕羽东来再怎么刻意压制,这样一副草率绘成的习作,也离传世珍品不远了。

“不过……”羽东来笑道,“我并不打算做一个专职画家。如果你还想要得到类似的画,不妨明天再来转转。”

哈里-摩尔一愣,呆呆地看着羽东来,忽然觉得他的笑容有些狡猾,狡猾得像一只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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