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8日,美、英以及丹麦等少数发达国家秘密炮制了一份劫贫济富的“丹麦提案”(Danish Proposal),该提案一经曝光,气候变化会议顿时陷入一片混乱。那么,该协议是怎样的一份协议?
发展中国家将有强制减排目标
围绕发展中国家减排义务这一关键问题,“丹麦提案”称“除最不发达国家外,发展中国家应承诺采取适当减排措施。”“丹麦提案”抛弃了《京都议定书》的共同但区别的责任原则,将现有的发展中国家再细分为发展中国家和最脆弱国家,最脆弱国家仍无约束性减排目标,但发展中国家将有强制减排目标。“丹麦提案”只坚持了共同的责任,却抛弃了区别的责任原则,所以说它从根本上上抛弃了《京都议定书》的共同但区别的责任原则。
“丹麦提案”和基础四国(中国、印度、巴西、南非)后来拟向大会提交的谈判文本最根本的分歧在于对《京都议定书》的放弃或坚持。
印度环境部长拉梅什在新德里表示:“如果丹麦草案存在任何暗示,对我们来说必定行不通。”这份文本的内容是失衡的,反映的主要是发达国家的利益,其最大问题是放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这份文件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减排(义务),而减排应该是发达国家的历史责任与现实义务。”
一位尼泊尔谈判代表评论称,“丹麦提案”在下发后不久就被收回去了,原因众所周知——其对于《公约》与《京都议定书》双轨谈判的抹煞,令发展中国家无法接受。
欧盟要求中国应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中方首席气候谈判代表苏伟针锋相对地批评欧盟的提议“太不厚道”。根据《公约》,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减排方面的责任不同,发达国家应率先大幅减排。而中国2020年在2005年基础上单位GDP碳排放量减少40%~45%的目标,是根据国情自主决定的,是中国为全人类作出的贡献。有分析认为,40%~45%的碳强度削减目标对中国来说已是“极限”。一旦碳强度降幅超过45%,减排成本将呈几何级上升。届时,经济发展速度将显著减缓,财政和物价上涨的压力将显著加大。
后来,基础四国针锋相对地提出了自己的文本,该文本坚持的是《京都议定书》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最大的不公正:2050年发达国家人均排放量大约2倍于发展中国家
而且到2050年,发展中国家人均温室气体年排放量权为1.44吨,而发达国家人均年排放权竟然为2.67吨!从而使得2050年发达国家人均排放权大约2倍于发展中国家!这无疑是最大的不公平!
在“丹麦提案”中,提到了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50%的目标。这就要求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虽然该文本也表示,发达国家应负责减排工作的80%。
没有就发达国家的减排目标、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援助作出明确规定
这份题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哥本哈根协议”的文件只提出将2020年作为全球碳排放顶峰年,为发达国家设定到2050年减排80%的目标,但没有明确中期减排目标。
资金和技术援助是发展中国家的核心要求,针对部分发达国家每年总共提供100亿美元资金的承诺,中方首席气候谈判代表苏伟批评说,平均到全世界发展中国家人民头上,大约只有2美元/人,“气候变化是生存问题,但一些发展中国家代表说,2美元还不够买棺材的。”
此外,草案并没有就资金来源和使用做出明确规定。提案只提出将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管理权交给世界银行,贫困国家获取资金要取决于其减排表现。
传言发达国家希望将“碳关税”纳入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的最终协议
此外,还有未经证实的传言称,一些发达国家希望将“碳关税”纳入此次气候变化大会的最终协议。
备受谴责的“丹麦提案”,引发了发展中国家对东道主在透明性和公正度上的“信任危机”。国际乐施会代表团的政策观察员科阿茨(barrycoates)称“丹麦提案”不公平。他说:“这份文件的出笼,让我们对谈判程序非常失望,因为明显没有同发展中国家进行过足够的磋商、缺少透明度,其中更多反映的是美国和欧盟的意见,而没有怎么体现发展中国家的声音。”世界自然基金会气候变化项目负责人卡斯腾森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丹麦提案”意在取悦富国和有权力的国家,而不是为大多数国家服务,不是积极、公正的解决方案。卡斯腾森本人就是丹麦人,1992年曾作为丹麦官方代表团成员参加制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的里约热内卢气候大会。
丹麦提案激起的愤怒在会场里飘荡,为数不少的环保活动分子在大会的媒体中心外高喊:“我们要气候正义!”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代表相当气愤,称文本完全没有照顾到发展中国家的权益,他们甚至连参与协议制订的权利都被剥夺。来自非洲国家的参会代表选择在大会主会场——贝拉中心的媒体中心不远处大声演讲、抗议,宣称发展中国家将成为气候变化问题的最终受害者,一时间听众云集,阻碍了会场内部的交通。
当地时间2009年12月8日19时,在经过了3天的闭门磋商后,“77国集团与中国”小组主席迪·阿平召开新闻发布会,代表77国集团宣布,反对该提案涉及的内容。12月9日,迪·阿平表示,“77国集团与中国”组织坚决反对丹麦提出的协议草案,认为这将对会议取得成功构成严重威胁。迪阿平说,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一协议的文本内容是极其危险的。它完全违反了透明与公开的原则,破坏了有关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平衡的原则,以及《京都议定书》有关“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发达国家应该为过去200年里气候的变化情况负有历史责任。迪·阿平没有回答关于“77国集团+中国”是否将提出自己的提案的问题。不过他说,已经准备好了“反制”措施。“你们过两天就会看到。”迪·阿平还说,77国集团不能承受哥本哈根谈判的破裂,但也不能接受占世界人口多数的发展中国家不答应的协议。
由于协议引发混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执行秘书德博埃尔特意发表声明,称任何正式的协议草案必须走联合国会议的正式渠道由大会主席向各代表团散发。
“丹麦提案”实际是发达国家在试探发展中国家的反应,不过,这只是一种“绝望的企图”,发展中国家怎么会答应这样一个不公正的提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