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气候谈判立场上,一些发达国家不同意减排双轨制,要求主要排放国不分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一体参与减排,他们的减排目标要与其他国家的减排目标挂鬼,更不想被强制减排,他们希望各国自主减排,他们与欧盟曾经积极的立场不同,他们消极抵抗,这些国家在世界地图上连成一把雨伞的形状,所以被称为“伞形集团”。这些发达国家因其保守的减排态度受到许多环保组织NGO(NGO是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不是政府,不靠权力驱动;也不是经济体,尤其不靠经济利益驱动。NGO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的批评,被戏称为“撑伞逃走”的国家。
伞形国家包括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发达国家。
以美国为首组成的“伞形国家”集团曾经力量非常强大,但随着日本、加拿大和俄罗斯先后批准《京都议定书》,“伞形国家”集团形式上瓦解,力量大大削弱。
2001年,美国退出了《京都议定书》,因此成为众矢之的。
在发达国家中,美国的底牌亮得很晚,一直到2009年11月25日,也就是哥本哈根会议的前夕才公布自己的减排目标。美国政府的计划是,到2020年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17%,这仅相当于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4%。这个目标比欧盟相差甚远,甚至低于《京都议定书》给它规定的第一承诺期(2008年至2012年)的7%。在减排问题上,奥巴马政府比前任政府积极了一些,不过同样拒绝接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力主各国自主减排,并坚持要求一些发展中国家参与强制减排。美国也是迄今游离于议定书之外的惟一一个发达国家。
日本政府于2009年下半年换届,态度也趋于积极。前任政府提出的中期减排目标是8%,而鸠山由纪夫政府提出的是25%,高出很多。但是,它要求与其他国家的减排钩,即所有主要排放国都要参与减排。它不区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就违背了京都议定书之前气候变化谈判曾经一直遵循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直到现在,鸠山首相对如何实现25%的目标依然含糊其辞。此外,他需要说服持反对态度、担心减排影响经济发展的日本企业界。
澳大利亚承诺到2020年在2000年基础上减排5%至25%,25%也是与其他国家挂钩的,但这个目标已被议会两次否决。2009年12月8日,在大会开幕式上,澳大利亚就代表伞形国家发难,他们想抛弃京都议定书,让所有国家都强制减排。
新西兰承诺到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10%至20%。
俄罗斯承诺到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20%至25%。
加拿大承诺到2020年在2006年基础上减排20%,仅相当于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2%。
那么,我们如何从总体上评价伞形国家的减排目标呢?我们看了下面的计算就会明白。有关计算表明,发达国家的无条件中期减排承诺仅相当于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8%,而有条件承诺仅相当于减排12%。这两个数字比《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对发达国家提出的5.2%减排要求并不高出多少,而远远低于ICCP报告所指明的25%至40%。由此可见,应对气候变化,发达国家承诺得远远不够。
2009年12月1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产生了两份官方文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行动计划的主席案文,以及《京都议定书》修正案的主席案文。出于不同的目的,欧盟和包括美国在内的“伞形国家”纷纷提出,《京都议定书》到期之后,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气候问题绑在一起谈。
2009年12月17日,中国总理温家宝、美国总统奥巴马等各国首脑纷纷抵达哥本哈根,试图在谈判的最后关头打破僵局,弥合分歧,达成协议,但事情远远没有人们想象得那么简单。17日晚,美国领导日本、丹麦、德国等20多个发达工业化国家,主要是伞形国家在大会主办国丹麦为迎接各国首脑举行的宴会之后,举行了一个会议并私下准备了一份文件草案。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认为召开这个会议并起草“伞形国家文件”的原因是,试图打破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分歧依旧的僵局。中国总理温家宝和印度总理辛格都对这次会议持保留态度,因为包括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组成的“基础四国”认为,哥本哈根会议的成果必须通过多边谈判进程产生,成果文件必须通过正常的谈判途径的讨论审核而产生,伞形国家私下举行会议并提出文案的做法不是一种能确保取得成功结果的手段。基础四国强调,起草并通过大会成果文件的过程,必须是一个透明和包容的进程。我们指出,参与协议的文本起草不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工作,也不是四国所欢迎的行为。如果在最后一刻起草一份文本,并要求我们通过,这种事情是不可能的。
总之,以美国为代表的伞形国家和欧盟在各方面的立场逐渐靠拢,特别在对新兴发展中大国施压方面形成高度默契。但是,美国奥巴马政府绿色新政的实施和重新谋取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话语权的战略,加之美国特有的单边主义气候变化外交行动,导致欧美立场分化。此外欧盟和美国为首的伞形国家在减排这个核心问题上的分歧日益明显,发达国家内部已经形成裂痕。
在2009年12月的哥本哈根会议上,美中领导人奥巴马和中国领导人温家宝在哥本哈根谈判最后时刻发挥了关键的斡旋作用和领导作用,欧盟担心这会变成新的中美共治,因而对哥本哈根协议和美国的做法非常不满。
在中美的运作下,2009年12月19日子夜,《哥本哈根协议》以非正式形式登场。这份协议共12条,是气候谈判国家领导人峰会的产物,是一份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协议认同对全球升温控制在2℃的共识,但没有明确发达国家2020年大幅减排承诺,没有形成对2050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共识,只是要求发展中国家自主减缓行动应将向国际社会通报。
其他伞形国家对哥本哈根协议的非常不满,加拿大宣称这无异是一场“大屠杀”,必须撤回此协议。一位环保组织分析人士认为,伞形国家如此表态并不是真正对协议本身不满,而是认为被孤立在决定权的圈子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