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7日,被称为“改变地球命运”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开幕。110个国家的领导人和192个国家超过1.5万名的各界代表,在此后12天的时间里就各国在温室气体排放与控制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谈判和磋商。
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共同的目标是解决全球气候危机,但是,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造成气候危机的历史责任不同,引发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的争论。气候争论集中体现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南北矛盾。于是,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南北两大阵营。两大阵营中的参会各方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围绕几大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2009年12月8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5次缔约方会议正式开幕。哥本哈根会议的目标,在于制定2012~2020年各国的中期减排目标,以取代2012年到期的《京都议定书》,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发达国家的废气减排目标;
2.发展中国家对减少废气排放的承诺;
3.对发展中国家的财政与技术支援,以鼓励它们减少废气排放与适应气候变化的冲击;
4.成立有治理能力的有效体制架构,以处理发展中国家对气候变化的财政需要。
荷兰代表团团长克雷默部长会前的话也能够让我们把握这次会议的焦点,他说,气候峰会将就国家减排目标、资金支持、创新技术转让等方面达成框架性协议,在此之后,形成一个具约束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框架。
发展中国家最关心的焦点一:发达国家能承诺怎样的减排目标?
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的立场是代表自身和广大的发展中国家。那么,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最关心的一个焦点问题就是:发达国家的减排目标。
哥本哈根会议能否成功地达成协议,关键在于就发达国家的具体减排目标达成实质性的可操作的协议。
会议前后,许多发达国家试探性地抛出了各自的减排目标。
欧盟最积极,较早就公布了2020年的减排目标。早在2007年,欧盟就提出,争取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20%,并表示愿与其他发达国家一道将中期减排目标提高到30%。欧盟自诩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旗手”。然而,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CCP)的科学估计,发达国家的中期减排目标应该达到25%至40%,才能避免全球变暖至危险水平。显然,欧盟的承诺距此目标尚有差距。
美国的奥巴马政府比前任政府积极一些。奥巴马政府的计划是,到2020年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17%,这仅相当于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4%。这个目标比欧盟差得远,甚至低于《京都议定书》给它规定的第一承诺期(2008年至2012年)的7%。在减排问题上,奥巴马政府比前任政府积极了一些,不过同样拒绝接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力主各国自主减排,并坚持要求一些发展中国家参与强制减排。美国也是迄今游离于议定书之外的惟一一个发达国家。
早在2009年9月,日本新上任的鸠山由纪夫政府也提出了25%的减排目标,不过,这是以哥本哈根达成一个综合有效的协议为前提。前任政府提出的中期减排目标是8%,而鸠山由纪夫政府提出的是25%,应该说高出很多。但可惜的是,它是有前提条件的,即所有主要排放国参与减排。这个前提条件无法成立,因为它没有区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违背了气候变化谈判所遵循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迄今,鸠山对如何实现25%的目标依然含糊其辞。此外,他需要说服持反对态度、担心减排影响经济的日本企业界。
澳大利亚承诺到2020年在2000年基础上减排5%至25%(后一个数字均是有条件承诺),但这个目标已被议会两次否决;新西兰承诺到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10%至20%;俄罗斯承诺到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20%至25%;加拿大承诺到2020年在2006年基础上减排20%,仅相当于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2%。
那么,我们该如何评价发达国家的减排承诺呢?有关计算表明,发达国家的无条件中期减排承诺仅相当于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8%,而有条件承诺仅相当于减排12%。这两个数字比《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对发达国家提出的5.2%减排要求并不高出多少,而远远低于ICCP报告所指明的25%至40%。由此可见,应对气候变化,发达国家承诺得远远不够。
发展中国家最关心的焦点二:发达国家能否提供资金、技术支持?
当被问及对丹麦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有何期待时,南非水利与环境部长布耶卢瓦·松吉卡告诉记者:“我们坚持发展权,将尽我们所能,在我们可承受范围内取得既定目标。”南非煤矿资源丰富,火力发电量占全国发电总量的80%。松吉卡说,“(火电)不是洁净(能源),但便宜”。松吉卡说,如果用清洁能源替代煤矿,南非需要付出不小的代价。和南非一样,其他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暖时也需付出昂贵代价。
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中国家参与减排的能力,与发达国家能否提供有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直接相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德波尔表示,100多个不发达国家的减排和适应气候变化完全依赖于资金支持,因此,发达国家必须明确对发展中国家的长期和短期资金支持。
然而,发达国家一直不愿明确资金技术支持问题。南非水利与环境部长布耶卢瓦·松吉卡估计,为应对气候变化所产生的各类负面效应,全球每年需花费资金高达4000亿美元。目前,发展中国家要求从发达国家每年获得400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在此基础上实现减排,发达国家却一直不愿作出承诺。《哥本哈根协议》有关资金的协议为:发达国家将在2020年起,向发展中国家及小岛国等提供1000亿美元援助。但却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及使用方向。这个焦点问题最终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发达国家最关心的焦点:主要的发展中国家也应接受强制性减排
发达国家最关心的焦点问题自然是发展中国家的减排目标。“哥本哈根会议的重点应该放在实现一个坚定和实用的建议上,发展中国家需要采取立即、具体的行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UNFCC)执行秘书德波尔在联合国气候大会开幕式上表示,明晰发展中国家的参与范围和程度是哥本哈根大会的重要一环。
东道主丹麦牵头与美、英等一些发达国家秘密商谈后抛出的“丹麦草案”。内容大致包括:发展中国家要接受特定的减排额;创造一个新的国家分组名目——最脆弱国家,这些国家可接受所谓“快车道”财政支持;2050年贫困国家的人均碳排放额不得超过1.44吨,而富裕国家的人均碳排放额上限为2.67吨;设定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年份,在2020年前,全球二氧化碳排放越早达到峰值越好。该草案一经披露,顿时群情激愤,被发展中国家认为是劫贫济富的草案。严重地背离了《京都议定书》共同但区别的责任原则。
事实上,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会前已表现出积极参与减排的意向。中国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前宣布,将使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巴西计划到2020年在预期基础上减排36.1%至38.9%。
不过,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承诺是有底线的。因为中国和印度都是发展中国家,都是气候变化的受害者,中国和印度没有承担约束性减排指标的义务。
1992年,联合国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该公约的核心内容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根据这个原则,发达国家率先减排,并给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发展中国家在得到发达国家技术和资金支持下,采取措施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
1997年,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京都议定书》,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有区别的责任”在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美国因不愿承认“有区别的责任”,一直未批准这份法律文件。过去几年的谈判中,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发达国家试图抛开议定书,另起炉灶,以达到让发展中国家也参与强制减排的目的。
基于共同但区别的责任原则,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大国毅然拒绝了丹麦草案所提出的在2050年把世界的温室气体排放减少至一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