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的报社对面是个公园。敞开式的,不卖门票,类似于街心花园。隔着分隔里外的镂空栏杆,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的情形。有人躺在草地上晒太阳,有人在走,也有人在唱歌。因为休闲,他们都有种静止的观感,像慢动作。有一次,中午我进去散步。有个中年人牵着一只纯种的京巴狗。中年人坐在长椅上,狗躺在椅子下面,探出头。我走上去摸那只狗的毛,毛很顺,刚洗过澡的样子。它张大眼睛看我。眼睛也很大,很有光泽,像个漂亮小孩的眼睛。中年人问我,是不是喜欢这只狗。我说是的。中年人又说,因为一些他不想告诉人的原因,他在找一个收养这条狗的人。只有两个条件,第,他养这条狗的时间长了,有了感情,所以希望收养它的人也待它好些。第二,他想念这条狗的时候,能够每个礼拜上收养人家里看看它。我想了想。觉得第一个条件容易接受,第二个就有困难了。就摇头。但我仍然还是喜欢那条狗,就又伸出手摸它一下。我离开时,中年人很认真地说:如果有一天,你改变主意了,就还到这个公园来,我常带着这条狗来散步的。但是,后来我又去这个公园,却再也没有见过那个中年人,和他的那条狗。一次也没有。然后就到了去年那个炎热的夏天。我写过一篇以这个公园为背景的小说,就是在去年夏天。那是真正的酷暑。在我居住的这个城市,连续很多天出现三十七八度的高温,是非常少见的事情。一天,也是一个中午,我去公园。
公园里人很少,但是树叶、草都长得很茂盛,格外地茂盛。疯长。几乎有点热带的风光。中午的太阳是白色的,容易让人产生幻觉。我站在一棵大片叶子的树下,忽然觉得这样的夏天,这样的炎热,是应该发生些什么事情的。应该有什么东西被打破,非常常规的东西,被一些不易解释、无法言说的事物进入。我看着那棵被阳光照得枝叶显出光明的树,这样想到。就出现了那篇小说。在一次事故中,警察认识了一对恋人。警察发现,女人太爱那个男人,这使他突然有了一种危险感。而在同时,瞥察也对那个女人产生了微妙的感情。随着故事的进展,聱察渐渐在暗恋中不能自拔,而女人则最终杀死了那个男人。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我把它的背景放在了那个公园里面。虽然是杜撰,它还是有些震撼了我。没有理由、毫无保留的恋情,把感性的力度推向极致。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做《金丝雀》。在我的印象里,金丝雀是一种非常娇弱的鸟,羽翼都漂亮,细腻,在大一些的风里面一吹,毛就蓬乱了,然而又很无辜。这样的形象,有一种易受伤害的感觉,会让我想起那个中年人牵着的京巴狗,还有那双眼睛,睁得很大,圆圆的,一览无余地看着你。现在我还是每天都要经过那个公园。有时候我幻想那条狗就在那边的草地上,被人遗弃了,或者找不到回家的路。我想,在生活里面,大多数人是不敢也不会把那条狗牵回家里去的,因为,这或许是避免受到伤害的最便捷的途径。
199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