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风和韩雪在酒店的包厢吃完那顿饭后,已经快中午的十二点了。
在佣兵工会上班的萧玉,要十二点才会下班,所以这个时候赶回去也还来得及。凌风本想在酒店里带点酒菜回去,不过又觉得这样不妥,所以就放弃了这个打算。
而就在他和韩雪在离开酒店的时候,却正好看到了一个大汉,那大汉正背着一头刚刚猎杀的野鹿从酒店门口路过。当凌风在看到那头血淋淋的野鹿时,似乎想到了什么,他突然叫住了那个大汉:“这位大叔,请等等。”
那个大汉是一个看上去很憨厚的老实人,他的冥兽是一头黑色的大水牛。而在听到凌风的叫喊声时,他好奇的转头来看了凌风一眼,又撇头看了看四周,见这里好像就自己一个人,才疑惑的问道:“小伙子,你是在叫我?”
凌风微笑的点了点头,他问那大汉:“大叔这野鹿是在哪里捕的?”
“哦,就在城外的草原上。”大汉笑呵呵的说道,他也不介意凌风身边没有冥兽,因为他也就一个黄阶二品的冥师而已,以前也经常被人称废物什么的——凌风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选择和他交谈的。
其实冥师的天赋有很多种,有些冥师天赋好,他们能够达到不可思议的境界;而有些冥师在召唤出冥兽后就再无寸进,永远只能够在原地踏步。而这个大汉就是一个天赋极差的人,因为他修炼的几十年,也只是将冥兽修炼到黄阶二品而已。当然,这只是比那些连冥兽都召唤不出来的废物强多了。
“大叔,这野鹿能卖给我吗?”凌风微笑的问那大汉。
那大汉见凌风这人挺俊朗的,而且身上还有一股公子气,所以倒是笑呵呵的点了点头:“行,不过我的要五个银币。”
这头野鹿大概有四五十斤,五个银币买来的话,一斤也就十个铜币而已。折合成地球人民币,也就十块钱一斤而已,所以这价钱倒是挺划算的。当然,这个世界的物价可没有地球那么高。
凌风也不和那汉子讨价还价,直接从衣服的袋子里掏出了五个银币递给那汉子,然后还很礼貌的说了句谢谢。
那大叔接过金币看了一眼,然后笑呵呵的将其丢进了自己的口袋里,他倒是很热心,问道:“要不要我帮你送回去?”
“不用了,我自己来就是了。”凌风很委婉的拒绝了他。
之后,凌风背着一头血淋淋的野鹿回到了萧玉所居住的那所房子。当时的时间还比较早,十二点钟还差一刻,萧玉还没下班。那位姓罗的老先生在看到他的时候很意外,问他那野鹿哪来的,而他只是笑着说在城外捕的。
凌风直接去了厨房,然后很熟练的将野鹿剖了。他将鹿皮扒了下来,然后洗干净放在木架上晾干,这种鹿皮也是可以买一些钱的。将鹿肉的内脏去了,他亲手做了一大锅顿野鹿肉,柴火烧的很旺,那鹿肉很快就被炖烂了。
而当萧玉下班回来的时候,鹿肉差不多已经炖好了。听到凌风在城外捕了一头野鹿,她也的确很意外的,不过她倒也真相信的。毕竟她哪里会想到这野鹿是凌风买来的呢?再说了,她一直以为凌风身无分文,所以她也不会往那方面去想,不是吗?
这顿鹿肉让大家吃的很满意,如果有些酒就更不错了。在吃这顿午饭的时候,萧玉不停的跨凌风能干,又问他以前是干什么的。而凌风也只是随意的敷衍了几句,对自己的身份只字不提。至于韩雪,她正在厨房里享用着凌风给她留下来的野鹿肉,那是野鹿大腿上最鲜嫩的肉。
吃完这顿午饭后,萧玉并没有急着去上班,因为时间还很早。而她只是刷碗或忙活一些家务活之内的。其实那姓罗的老先生是不让她做这些事情的,毕竟她的身份可是萧家大小姐。确切的说,她是“罗沙王国”萧宁大将军的独生女。不过老先生有病在身,这种事情也做不了,她不做谁做啊?
而凌风在看到这位大小姐忙活的时候,也感觉挺不自在的。毕竟萧玉在十几年前可是天之骄子,过着如同公主一般的生活,可是现在呢?不过凌风也没有想这去帮她做什么,因为完全没有那个必要。
萧玉刷了碗后,就蹲在后院的古井旁边洗衣服,看上去和普通女人没什么两样。她有时候会抬手将垂下来的长发挽到耳后,有时候会用衣袖去擦额头或脖子的汗珠。尽管很多事情都让她感觉辛苦,但是她却从来没有半句怨言。
而在萧玉洗衣服的时候,凌风也在后院忙活。确切的说,他正拿出“清风剑”在劈柴。其实他本可以用斧头的,不过他觉得自己应该更好的去熟悉这把剑。毕竟对于一位剑师来说,剑就等于他们的左右手,所以他们必须要对自己的剑极为熟悉才行。
在前世,有的人曾说过剑师要像爱惜自己的性命一样去爱惜自己的剑。这话凌风也觉得很对,而他也同样很爱惜自己的剑。也许用自己的剑来劈柴算不上爱惜,但是爱惜并不是局限用它去做某些事情,而是如何去运用它,或者是如何去看待它。
正在洗衣服的萧玉抬手擦了擦额头的汗珠,她撇头看了不远处正在劈柴的少年,笑着说:“你那‘斧头’好像挺好用的啊?你一般用它干什么啊?”
“它不是斧头,它叫剑。”凌风很认真的纠正她的说词,然后才解释说:“对我来说,剑就是一种精神,我可以用它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
萧玉被他那认真的样子给逗笑了,她本想和他说笑几句,不过却突然看到门外进来了两个人。这一刻,她的脸色顿时就变得有些不好看了,就像是看到了极为厌恶的东西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