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啊,其实我是很奇怪自己怎么会被签约的,这本书的成绩说实话其实并不是很理想。不过既然签约了,那我也自然得花更多更大的力气去写。最后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这项运动,喜欢这一本书。
雷就这样看着李大哥腾腾的跑了个飞快,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吃了霸王餐,正在跑路呢。
他忽然感觉到,李大哥可能跑得速度比他还要快,怎么可能他马上就驳回了这个念头,李大哥虽然没有说多少岁,他的原话是:“你一个大男人打听另外一个大男人的年龄干什么?”
但是无论怎么看都有30-40的样子了,怎么可能比自己还要快。当然如果雷对于美式足球的了解再加深一点的话,就会知道在NFL中有着一个老怪物,他在40岁的时候已经跑出了40码4秒25的逆天成绩,比起现在的雷不知道强了多少。
雷独自一人解决了那一桌的中国菜,说实话以前看小说的时候总是会写到人们来到了外国的中餐馆,吃到的中餐总是不地道,说是为了迎合外国人的口味而作了修改,但是雷他怎么都没有吃出来,大概是很久没有吃了怀念的感觉盖过了食物本身真正的味道吧。
吃完之后又在店老板的吃惊的目光下,走出了饭店,留下了一地的下巴。
“老板……刚刚的那个黑人……黑人……他说中文啦?”店里的伙子反映了一下问道。老板木木的点了点头,把下巴收回来后说道:“没错,而且我的怎么感觉这个娃子说的普通话比我还要标准?”老板说的普通话中带着一定口音。雷抬头看了这家中餐厅的招牌“得胜楼”还有这英文“win”,也算是中外文化融合啦。
时间这在雷来回于教室寝室只是现在加上了一个训练场,他现在几乎每天都回去参加训练,而球队由于最近一直在打友谊赛,所以就取消了对内的大合练,即不进行对内攻方与守方的对练,而是只进行一些小范围的配合,如四分卫与外接手的传球配合,四分卫与跑锋的转接配合以及进攻内锋与防守线的练习。
雷在这几天中就是练习了跑球,其实作为一名优秀的跑锋他可能也是会接球的,因为跑锋是球队中速度最快的球员,如果一下子跑到了外野,那么一大片的开阔场地,只要四分卫的视野足够开阔,传球足够犀利,那就能轻而易举的撕破对方的防线,这样的一个跑锋你可以想象他的恐怖,你不但要防他的突破还要防他的接球,难度可想而知。
但是老强森考虑到雷毕竟还是一个新人,现在盲目的让他联系接长传,且不说雷有没有这个天赋,光是需要花在这个上面的精力就有的看了,所以他最终决定只让雷进行跑球练习。而雷也没有辜负老疯子的一片“痴情”,开始变得想一个跑锋了。
他的持球姿势开始变得标准,雷一开始还不知道自己的持球姿势有错误,他原来是看了半场球时看到跑锋都是这样拿球的才会这样,他就只是将球的一头抓在手中然后靠在前臂上。
但是,“你这个姿势是错误的,或者说是有误差的。”马克看着雷的姿势说道,“我怎么感觉我快要变成你的个人教练啦,”他做了一个姿势,很刚才雷的很像,但是又有不同,他说道:“你应该这样,用手夹着球的一端,然后要夹在腋下,而不是想你刚才做的那样仅仅是看在手臂上。知道了没有?”好吗,虽然在抱怨着但是依旧还是很享受作为教练的滋味,他又说道:“当然持球的方式并不是只有这一种,还有一种使用两只手,”他做一个动作,“两只手分别抓着球的一端,然后将球夹在两条手臂的中间,至于到底是左臂在上还是右臂在上就看个人的习惯啦,就像我是习惯把右手放在上边的,你可以自己试试看。”
雷试了一下发现:“我怎么觉得这样跑步有点跑不快啊?”马克马上跳了起来:“哈哈哈……雷你作为一名学生还是蛮聪明的,”雷没有理会他的调笑,继续听他说,“没错这个姿势是以跑球时的速度作为牺牲的代价来保护球,雷,我要告诉你一点,那就是只要你踏上了美式足球的赛场你需要明白一点,球往往比人更加重要。”
雷难得看到马克一脸严肃的样子,木木的点了点头。在美式足球这个场上,大家都是为了相同的荣誉而不断地战斗着。马克自己也知道虽然雷点了头,但是他心中一定还是不以为然,现在的雷是很难理解为什么“球比人重要”,就好像《一球成名》中的主角一样一开始也不会明白为什么“前面的名字远比后面的名字重要”一样,或许雷在经过一些事情之后会明白,马克只能这样想。
在雷他们即将迎来下一个热身赛对手的时候,那四个袭击雷的人得处理结果也出来了,这件事到了最后校方都没有交给警方而是进行了内部的裁定,结果是由四人,哦不是五人,那四人最后还是将主导的尼克也供了出来,所以是五人向雷支付了一定的医药费之后,受到了记大过处分,而且还扣除了一定的学分,也即是说他们想要毕业的话,就得修更多的学分了。
而尼克由于主导了对于雷的袭击事件,被老强森扫地出了球队。对于这个消息雷倒是没有什么所谓,毕竟至今都没有真正地见过这个人,也没有在不在意这一说。
而球队的其他人则是坚决拥护老强森的这个决定,至少从表面上看来是这样的。马克这样说:“这小子一直都以为自己是球队的老大,是主力,而看不清其他人。”就连杰森也是不喜欢那家伙:“这小子表面一套背后一套!”而洛克则是很简单的说道:“那个混蛋我从一见到他就觉得很讨厌,不像你雷,你小子我一见到就知道你……”他说着说着说到了雷,雷看着他期待着他的说法,“你***就是一个讨人喜欢的笨蛋。”笨蛋,为什么是笨蛋啊,雷就想问出口的时候,洛克自己给出了答案:“你这个笨蛋居然连篮球队的第一次选拔都通不过!哈哈哈……”好吗,这家伙到了现在都还抓着这个事情不放。
说起来这个事情的罪魁祸首祸首还是最近一直见不到面的斯蒂芬童鞋,斯蒂芬童鞋最近一直神出鬼没的。一方面现在,雷需要早出晚归的,而斯蒂芬也是一样。篮球队的训练看来很是辛苦啊。这个小朋友最近都开始逃课了,雷在上课都见不到他,而回到宿舍则更加了,一回来就躲进自己房间,雷想和他说话他一个劲的说累了想休息。哎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比赛终于来临啊,这可以说是雷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场比赛,毕竟第一次上场都在下半场了。
而雷也终于领到真正属于自己的护具,这段时间中包括上次的比赛所用的是那个尼克留下来的护具以及球衣,和雷本身的体型不是很合拍,而现在就不一样了,完全合适。头盔(helmet)、肩胸垫(shoulderpads)、护肘(elbowpads)、手套(gloves)、腰胯垫(hippads)、腿垫(thighpads)、护膝、鞋子(cleats)以及衣服(uniform),也多亏上一场比赛是热身赛裁判的判罚都不严,不然雷还没有上场就会被吹器具不合规定(ViolationsoftheEquipment),而使得球队受到退后5码的处罚,而且还得更换。而号码则是选择了21号,本来想选乔丹的23号或者是科比的24号,哪怕是1号、13号也可以,可是这些号码已经有人选了,所以只好选择了这样一个号码。
这次的对手是佛吉尼亚理工大学(VirginiaTech),雷对于这所学校的唯一认识就是“曾经”发生过的枪击事件。雷他们需要从他们学校所在的教堂山坐车出发,而教堂山是在北卡罗来纳州的州府罗利,而他们需要坐车大巴坐上200多英里才能到达和北卡罗来纳大(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不同在大西洋海岸联盟(AtlanticCoastConference)而是属于大东部联盟(BigEastConference)一员的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所在的布莱克斯堡(Blacksburg),这是位于美国弗吉尼亚州蒙哥马利县境内的一个小城镇。
“好了小伙子们,都到了,下车下车,不要再睡了。”在来到小镇,临下车的时候,老强森对着所有的队员吼道然后跳下了车。球员们都跟着走了下来,雷走下去的瞬间就被一阵白光闪花了眼,记者?为什么会有记者呢?雷看着这在采访着杰森的记者,看着也有记者想要靠上来采访自己,他马上换了手脚,幸好还有老强森,他过来护着雷:“走开,走开,雷不接受任何访问。”马上有记者叫道:“我们是拥有采访权和知情权的……”显然他是一个新人,老强森在业界是出了名的难采访,只有新人才会这样说。老强森里都没有理依旧在那里唧唧歪歪的记者,护着雷走进了体育场。雷问老强森为什么会有记者。老强森笑道:“大学比赛来个个把记者有什么了,这些记者主要还是来采访弗吉尼亚的。”老强森说的没有错,美式足球作为全美第一大运动,就算是在大学中的也是备受人们的关注,由记者来采访是在正常不过了。
Ps1:下一章都要开始挑战一个强大的对手弗吉尼亚理工大学了,这所大学是一支传统意义上的强队。所以期待雷在下场中表现!
Ps2:求推荐+收藏,当然如果受人愿意大个小赏,明显我也是万分感谢,不知道受到打赏是种什么感觉……
Ps3:现在签约了,明显也更加想把书写好,所以需要大家的帮助,望给点意见或者建议,不一定要是关于美式足球的也可以是小说本身的。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