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有点儿复杂地,我一路再没有心情欣赏四周的风景了。
就这样,我带着风淮来到了吴府。
站在吴府朱漆的大门之前,我不由得一声轻叹。
不得不说,吴府真的很有钱。
钱真的是个好东西。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就如同我今天会站在这里,也只不过是为钱而已。
说什么你只能买我的肉体,不能买我的灵魂,人需要灵魂做什么,没了肉体还有灵魂吗?
人生在世,干什么不是一样干。
不管你是干还是****。
不就是做丫鬟么,就是让我进去做小妾我也没有问题。
我没有追求,亦没有气节,今天在这儿做丫鬟,指不定明天就上哪儿讨饭去了。
说什么不食嗟来之食,有傻帽给你吃白饭你为什么不吃,难道你比他更傻帽。
要知道我老人家大字都不识几个,有的丫鬟做,就算不错了。
门前的石狮子龇牙咧嘴地瞪着我。
瞪什么瞪,看你头上那卷毛,胸前挂着铃铛,脚底下还踩着花球,不就一耍猴的吗。
还以为你是多啦A梦啊。
我也瞪它一眼,顺便拿出了我手上的能边吃边拉的兔子吓唬了吓唬它。(的确够吓人的)
它就被吓得定住不动了。(有意思吗?)
然后我抱着风淮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
吴府很大,一砖一瓦都透着尊贵奢华,生怕别人不知道它有钱似的。
府里有数不清的房屋和回廊以及楼阁,奇花异草,假山水池,无一隅不自成一景,无一处不显精妙。
木雕,石雕,砖雕,玉雕,片瓦有致,才石生情。
苍松翠竹,芙蓉牡丹,人物故事,神话传说,栩栩如生,无不象形。
额匾楹联悬之于堂,挂之以门。诗文相携,好不风雅。
简洁地说,吴府不仅有钱,而且有品。
后来我才知道,吴府是洛阳除皇宫以外首屈一指的豪宅,而他的主人,我那天见到的那个拽的上天的臭屁小少爷,则是洛阳的首富——吴义。
难道越白痴的人就越有钱?
没有天理。
我怎么他就一文不名呢!(你终于肯承认了)
吴义的父亲吴熊,也是一个富商,吴义早年丧母,没几年父亲也跟着郁郁而终,只留下吴义孤身一人和偌大的家业。
还好吴义虽然缺乏父母的疼爱和管教,却没有成为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相反,他是一个商道奇才,年纪轻轻就把他家的家业在他父亲的基础上翻了几番,有今天这样的成就。
我不禁要对这个幼稚的小鬼刮目相看了。
我到吴府的前几天,吴义都不在,据说是出去办事了,我是他的贴身丫鬟,他不在,我也落得清闲。
吴义独自住在吴府的最深处,背靠无尽的密林,独立成一个体系,就好像怕被人打扰一般。
而吴府的前院住的,全都是吴义的小妾,一共有十八房。
年纪轻轻地,也不怕肾亏喽,早晚有一天让你精尽人亡,我暗自诅咒。
不过我觉得我拿着人家的钱,还是应该厚道一点。
不能让他就这样死了,不然我上哪儿找这么傻帽的金主。
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尚未娶妻。
而且小妾全住前面,多方便偷人。吴义也够放心的。
最让我吐血的是,他的十八房小妾全都是他以前的丫鬟。
难不成是丫鬟控?
像我就控制服,没有想到会有人控丫鬟。
据说有钱人都会有一些变态的嗜好,果然如此啊。
不过这也太变态了点儿,都走极端了。
我想起来了那一张招聘启事你想发财吗你想轻松发大财吗想重塑自我吗,也想起来了那一天貌似全城的姑娘都往这赶的万人空巷的盛况,还想起来了和我一起入围的那些姑娘们昧着良心顺从吴义的心意说的那些话,突然觉得我是捡了多大的一个便宜。
从飞我脸上的那张启事,到被逼无奈参与海选,到被吴义恶作剧聘用,误打误撞就成了他的丫鬟。
难道我是命中注定做二房的料儿?
不对,这都十九房了。
然后呢?每天呆在阴暗逼仄的房子里等着吴义来宠幸?还是一桌子二十个人一起吃饭同时还捎带着争风吃醋?
N年以后成为几十个孩子的小妈,每天只能和情敌们姐妹相称一起相安无事地绣花,别说我不会绣花,就是会了我也不愿意啊。
一阵恶寒涌上心头,我不要啊。
虽然说说是说说,真让我做小妾,我宁愿去要饭。
我卖艺不卖身。
在我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共享这个词汇,要么是我的,要么是别人的。不是我的我不要,属于你的你拿去。
就算是再好我再喜欢,也不能例外。
喜欢着别人的风淮我不稀罕,我不喜欢的吴义我也更没有兴趣。
看在眼里,就是唯一。
否则还不如弃之而去。
这也是我庆幸那女的早早就死了,否则我估计光那女的就能把我气个半死。
我摇了摇头,还是静观其变吧。
说不定一个月以内,吴义都没出现,然后我就结了一千两的工资抓紧闪人,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老实说,我有点儿后悔了。
管家带我到吴义的住处,我才见识了什么叫做极尽奢华。
房间里古董珍玩,牙床锦被,无一处不见精致,好一个华美的金银窝。
结合吴义本人超夸张的张扬性格,和在居家方面这种刻意的显摆。
依我看,这种刻意附庸风雅的摆阔已经陷入了流俗。
倒不如把那满架的宝贝全都拆了,筑一道墙,里面全用金砖银砖,啥都不用说,别人一进门,看见这一墙的金银,就得晃瞎了眼。
跟着腿就软了,啥都好谈。
反正都是炫富,不如来得直接点。
等我有钱了,我就用金线,往我衣服上绣上俩字:有钱。
再用金线往风淮衣服上绣上俩字:外甥。
我估计到时候美男见了我抱着风淮,就不会再跑了。
而我,就住在外间,很小,只能放一张床和一张桌子,还好有窗户,还算干净舒适。
这是为了方便我伺候吴义,不过还好不用跟别人挤在一块儿。
我的工作就是把屋里的珍玩古董擦擦洗洗,扫扫地啥的,活儿很少,等吴义回来了,我再给他端个茶送个水。
我的日子过得很清闲,我把兔子养在桌上,放在一个铺了干草的竹篮里。
每天躺在床上,把风淮抱在我的肚子上,捏捏他的小脸儿,拽拽他的******,看看窗外布满云霞的天空,就觉得别有一番天地。
那一天,日光晴好,我就找出来一张凉席,铺到庭前。
把风淮放上去,顺便也放上去了那只边吃边拉的兔子。
风淮在凉席上爬来爬去,我就坐在旁边发呆。
反正我已经习惯了发呆了,可能真的是老年痴呆了。
岁月不饶人啊。
就在这个时候,背后传来一个声音:“你在这儿干吗?”
“晒太阳。”我懒懒回头,看见吴义那依旧拽拽的脸。
“他是谁?”他抱起双臂问我。
“我儿子。”
“你竟然有儿子?”他皱眉看向我。
“怎么了,不行吗?”
“他的父亲是谁?”
我思考了一下:“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是谁。”
真的。
他颇为复杂地看了我一眼。
颇为复杂。
“你怎么来了?”我问他。
“这是我家我怎么就不能来,”他一双挺勾人的眼睛里有复杂难辨的光华流动。
“还有,别你你的,喊我少爷。”
“少爷。”
爷爷。
我控制着自己没顶撞他,一切都是为了钱啊。
“这就对了,”他有点儿喜形于色。
“以后就叫我爷。”
兔二爷!
我在心里嘀咕。
我没有做声。
突然他坐在了凉席上。
我不禁一阵紧张,想起了他是个丫鬟控。
但是我也不控少爷啊。
风淮也不禁朝我们这边看了过来。
吴义的眼里噙着坏坏的笑意,出其不意地拉住了我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