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里来的陌生人,居然有机会成为一名魔法师!
这消息,在张小林去镇长那登记后,迅速传布了整个小镇。
失忆、流浪、是不是被坏人追杀才如此?以前肯定是某个大家族的公子!这人啊,一旦有了话题,便就少不了八卦。
可张小林并不在乎这些,他在乎的,是自己还并不够了解这个世界的人类社会。
其实,有快捷的方法。
只是,不至于为此去杀人。
张小林站在窗前,看着天际火烧的晚霞,不禁又想起家人的笑颜,心中不免悲伤,可马上,他又坚定了信念。
这一晚,张小林睡得很踏实。
一觉睡到自然醒,然后兜里揣着镇长无偿资助的十个银币(大陆流通货币,1金币=100银=100铜),上街吃了顿早饭,便在居民们好奇的眼光中又返回了住处。
别看现在又是新衣裳,又是好居处,还有镇长大人的无私资助。可说白了,是看在卡特大师的颜面下,并奔着他能成为魔法师这个目的去的。
如果一个月后,自己不能掌握一种初级魔法,估计又得打回原形,自立谋生。
坐在窗前,翻开那本棕色的书籍。张小林整个人立马便沉浸进去。
张小林从未想过自己居然会这么认真仔细的看一本书,即便在以前读书备考的时候。更重要的,这速度完全是一目十行,效率亦是过目不忘。
这本棕色的书籍,说厚不厚,但洋洋洒洒至少也有几百万字。
可张小林读完它,仅仅用了不到半小时。没错,不到半小时,窗外不远处那钟楼就是最好证明。
天才啊,果然穿越的人生就是开挂的开始。
张小林现在信心满满,既然掌握了知识,那就尝试书中所说的魔法吧。
魔法,是人以精神力为媒介,来感知聚合天地间的元素力量,而为己所用。精神力越大,元素感知力越强,造诣便越深,能使用的魔法越多并且威能越大。
所以如何磨砺提升精神力,和增强渗透感知力,这是一个魔法师能否提升实力的根本。
“以神之名,火焰的眼睛请灼烧这个世界吧,阿里卡萨,火起!”张小林口中咒语一念,双目一瞪,单手往前一伸,在其手心之上“嘭”的一声轻响,燃起了一颗鸡蛋大小的火球。
如果卡特大师在此,绝对会激动跳跃起来,惊呼绝世天才。
从没有一个初学者,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参悟使用这初级魔法。历史上记录最具天赋的,从参悟到使用,也是花了足足三天时间。而更多人,至少花费半月甚至更久。更重要的,初学者第一次使用魔法火球,哪有鸡蛋那么大,能有烛火那么大就已经超乎常人!
张小林也被震惊到。
他本是试试的态度,毕竟书上也介绍过这个过程并不简单。
可没想到,在自己这,就跟用打火机打了个火一样简易。现在,就差一根烟,来点燃心中的狂妄。
狂拽叼酷炫。
按捺下心头的激动,张小林开始重复练习这初级火球术。
慢慢的,手心的火球,从开始的鸡蛋大小,逐渐变成鸭蛋、鹅蛋、鸵鸟蛋、最终变得和篮球一般大小。然后不管再怎么努力,火球的大小再也没有了变化。
这应该是自己目前所拥有实力的极限吧。
接下来,在午饭之前,棕**法书籍上所记载的所有初级魔法,张小林已经完全掌控。
张小林知道这代表着什么,但他不觉得这是前去拜访卡特的时候。
比起做一个狂妄的强者,张小林更愿意做一名低调的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