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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关于”老年“的笔记

赵园

较之上一篇笔记所摘录的那些剪报中的老人,我们的苦楚微末到了不值得提起。但知识人的老年体验,也仍然有其价值。古代中国的知识人对人的衰老过程,有细致的体察。《礼记·内则》:“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饱,七十非帛不煖,八十非人不煖,九十虽得人不煖矣。”《孟子》的说法微有不同。

《尽心》篇:“五十非帛不暖,七十非肉不饱。”《梁惠王》篇则说:“五十者可以衣帛矣,七十者可以食肉矣。”为老人设想得何等周到,也证明了匮乏经济下上述待遇的难得--五十衣帛,七十食肉,在当今的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不也仍然像是梦话?

上一篇已经提到了据说有尊老传统的古代中国的年龄歧视。前一时读到《唐律疏议》关于限制老、幼及笃疾者告状的规定,大意是除了谋反、大逆等重罪以外,老、幼及笃疾之人不得告状(由人代告除外)。宋、明、清的法律文件均将老人归入“限制诉讼行为者”。除了老人的有关能力,以及能否承担法律责任等等考量外,作为理由的,还有老人、幼童及笃疾者(以至妇女)减免刑责的有关规定被利用,将助长诬告、缠讼之风。想来的确大有此类事实。此外,据有关的研究,传统中国法律对于包括老人在内的一些人实行“赎刑”,体现了“悯老恤幼”的基本原则(阿凤《明清时代妇女的地位与权利--以明清契约文书、诉讼档案为中心》)。是否可以理解为虽有现代人认为的“歧视”,却也另有补偿?

古代中国的确有尊老的倡导,是否成其为“传统”,我还真的不大敢确信。我知道民间有所谓的“耆老会”,或八老、十老会之类,与“会”的多半是致仕官员,所谓“衿绅”,是有某种身份的老人,与草民无干。另有一种朝廷的规定仪式,“乡饮酒”,以尊老敬贤为宗旨。读到台湾学者邱仲麟的一篇关于明代“乡饮酒礼”的论文,题目很有意思:“敬老适所以贱老”,当然说的是明代的事儿,但与我们的经验并不相远。“乡饮酒”这种典礼,今天已少有人知晓为何物了,据邱先生说,在明代的实施中变了味道。据我们当下的经验,不必说一些乡镇破败、名存实亡的“敬老院”,即使逢年过节官员借此作秀的“送温暖”、“送爱心”,居高临下施舍式的“救济”--而且必不可少老人对着媒体千恩万谢的表态,岂不都可以用这种说法,“敬老适所以贱老”?我们的古人长于推究“礼意”,对“礼文”背后的意涵的分析,有时实在精到。今人对我们的各项政策,也何妨细细地分析,探究其“背后”都有些什么东西?那想必有助于提高公民自觉的吧。

也是那篇论文,注释中引清初褚人获《坚瓠集》:“明高皇(按即明太祖)五年,颁《乡饮读律仪式》,访高年有德,众所推服者,礼迎上座。不赴者,以违制论。如有过而为人讦发,即于席上击去其齿,从桌下蛇行而出,诚崇其礼而严其防也。”既然迎之以礼,即应容许人家“不赴”,否则就迹近绑架。至于敬老仪式上实施惩罚,实在匪夷所思。“蛇行而出”不过“丢人现眼”,“击去其齿”将影响其进食,后果严重。老人原就可能齿摇发落,与其击齿,倒不如揪去残余的毛发,稍许仁慈。我不曾核对文献,不知上引文字,是“政策”原文,还是执行中的发挥,却应当说很有创意,符合明太祖的个人风格。

我更感兴趣的,仍然是具体个人与“老年”有关的经验及其表述。读到过归有光自叹“老况不堪”的文字(《与王子敬》,《震川先生集》别集卷八)。他还在写给别人的书札中,叮嘱人家为自己找《五灯会元》,说因了老迈,“近来偏嗜内典”(同卷《与顾懋俭二首》)。归氏屡困场屋,“八上公车不遇”,待到考取三甲进士,已是六十老翁,自不能免于牢骚,于是抱怨说“今之时,独贵少俊”(《上万侍郎书》,同书卷六),也无非是他体验到的年龄歧视。

能将道理想明白的,面对事实未必就能坦然。王夫之是我所研究的“明清之际”最有思想深度者,说过与“老年”有关的很达观的话:“物之可歆可厌者,至于死而皆失其据。夕死而可,未有以不可据之宠辱得丧或易其心者也。”(《船山经义·朝闻道,夕死可矣》,《船山全书》第十三册)他还说:“少而不勤,老而不逸,谓之下愚。”(《周易内传》卷二,《船山全书》第一册)但心理上的“逸”,又何尝易得!他自己晚年就曾“敕儿子勿将镜来,使知衰容白发”(《述病枕忆得》,《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对于老境,似乎也并不真那么通脱。他还感慨道,以前所写的东西,“所谓壮夫不为,童子之技也”,却不知今天是否果然“有愈于童子”(同上)。以其人明澈的智慧,不免想到,老年不仅意味着能力衰减,且有可能“自知之智”也一并衰退。人实在拗不过岁月的力量。

钱谦益说:“昔人呼书为黄妳,以为老人嗜书,如稚子之须妳,乃可以养生而却老也。”(《〈艺林汇考〉序》,《牧斋有学集》卷一四。按“妳”,乳母)另在《镜古篇序》中说“六朝人呼书为黄”(同卷)。以书“养生却老”,如稚子之依赖保姆,是一种有趣的思路,只不过这样的“嗜”,也包含着无奈的吧。李邺嗣在明清之际的动荡之后,想到了王季直所说文人当用“三余”,即“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自己则说“六十后,为甲子之余;自放草野,为人之余;乱后为命之余”(《耕石堂诗余序》,《杲堂诗文集·杲堂文钞》卷二)。不也达观中包含了无奈?孙枝蔚说的是即使非遭遇“易代”也在所难免的共同经验,即人到老年,“回首旧游,凋丧略尽,满目惟少年辈,言之而不听者众矣。彼唱而我不和,则以我为骄;我唱而使彼和之,则彼又未必定和也”,他以为“此或老人有同悲”(《与潘蜀藻》,《溉堂文集》卷二)。读明清之际的文集,常会遇到此类老人式的不满,有时还以盛气出之。这一种“边缘经验”,既因了已在“人生边上”,也仍然与“易代”有关,即被视为前朝遗物,而自己也有了隔世之感。

前于此,徐文长将他所见女子由少艾至老迈的变化,形容得极其生动:“始女子之来嫁于婿家也,朱之粉之,倩之颦之,步不敢越裾,语不敢见齿,不如是,则以为非女子之态也。迨数十年,长子孙而近妪姥,于是黜朱粉,罢倩颦,横步之所加,莫非问耕织于奴婢,横口之所语,莫非呼鸡豕于圈槽,甚至倅齿而笑,蓬首而搔,盖回视向之所谓态者,真赧然以为妆缀取怜,矫真饰伪之物。”(《书草玄堂稿后》,《徐文长三集》卷二一。按“倅齿”,牙齿参差不齐)唐代宋若华所撰《女论语》,有“行莫回头,语莫掀唇,坐莫动膝,立莫摇裙,喜莫大笑,怒莫高声”云云(《立身》章),用来量度徐文长所描画的“横步”、“横口”、“倅齿而笑”、“蓬首而搔”,那粗鄙实在让人看不下去。但即使“少艾”,笑不露齿似乎还勉强可以做到,“语”而不“掀唇”,是要经了严格的训练而后能的吧。由此看来,若是换一个角度,或许会以为徐氏笔下老妪的放纵自己,倒像是一种“解放”,也更近于自然:你不妨放心地享受因为有了一把年纪而得的自在。

民间有“老换小”的说法。老、小均在礼乐的羁束之外,性质却大不同。那“老”像是走过了“文明”,返回洪荒、史前状态,而那“小”则尚在走向“文明”的途中,其“历史”正待展开。前者因已“走过”,自不免伤痕累累,诸种怪僻乖张均有前因;而后者即使不便说一张白纸,至少尚未斫丧。“赤子”被认为的可爱,固然因了“岁月”还不曾在其肌体、心灵上刻写,也应因了其正在如我们所期待的那样“走向文明”的吧。

方才发生。我自己插队时所见那里的姑娘媳妇,姑娘还保有几分矜持,一旦结了婚,就像是经了特赦,不妨对同村男子开猥亵的玩笑,在田间地头谈论性事。如此日积月累,就有了徐氏所说的“横步”、“横口”。由此你又不期而遭遇了一些古老的话题,关于何为“自然”,关于“自然”与“美”,等等。

我确也见过更老的老人,因了自控能力丧失,堤防溃决,暴戾乖张,医学科学的术语以之为“老年痴呆”(或曰“失智症”),也恍然想到了“前礼乐文明”状态,不能不为之惊心。l980年代读韩少功的《女女女》,以为形容太过;后来经验渐多,观察入细,才知那小说亦寓言亦写实,对老人并非蓄意丑化。颜元却听不得门人抱怨自家老人因年高而“悖惑多怒”,说只要看到祖父“悖惑”,就已经是不孝了,“天地间岂有不是祖父哉”(《颜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下《世情第十七》,《颜元集》)!“天地间岂有不是祖父”,或许是“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的推演,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还被引以为讥嘲,可见这句话流转得久远。

并非哪一人群都以长寿为福为瑞。张岱就说过:“百岁老人,多出蓬户,子孙第厌其癃瘇耳,何足称瑞。”(《朱文懿家桂》,《陶庵梦忆》卷三)“寿则多辱”(《庄子·天地》),实在是深于世故的话。物老必变,成精作怪,或不免有之。查继佐的门人记其师避乱某地,居停主人有老母一百零二岁,“初长,身渐老,矬可二三尺,益口健,詈其曾玄,如读熟书”(《东山外纪》,《查继佐年谱》附录一),刻画实在生动。这种老人,不被其“曾玄”待见,是可以相信的。纵使不为子孙所厌,真到了疲窿,自家也免不了颓丧的吧。晚年的黄宗羲对人抱怨道:“老病废人,足不履地,四顾无语,如此便与地狱何殊!”(《与郑禹梅书》,《黄宗羲全集》第十一册)于是也就用了怀人消磨岁月,写《思旧录》,记人一百有余,“枕上想生平交友,一段真情不可埋没”,自己“呻吟中读之,不异山阳笛声也”。张载《正蒙》:“老而安死也”,王夫之注曰:“顺自然之化,归太和絪缊之妙,故心以安。”

界,并非人人都能。去世前,黄宗羲曾对人说自己有四个“可死”的理由,你今天读来却会怀疑,说那些话的黄宗羲,是否真的了无遗憾。

但从古至今,从来就有积极地面对老年的态度。黄永玉有一本书,题作“比我老的老头”,不但不讳言“老”,且透着自喜。有朋友向我谈过画家张仃的“衰年变法”。我们的古人中就不乏敢于“衰年变法”的勇者。钱谦益曾说:“古人诗暮年必大进。诗不大进必日落,虽欲不进,不可得也。欲求进,必自能变始,不变则不能进。”(《与方尔止》,《牧斋有学集》卷三九)即使不能“变法”,也仍然希图完善,尽管那方式不一定可取。黄宗羲为他的《南雷文定》写“凡例”,引欧阳修的例子,说“欧阳公晚年,于平生之文多所改窜。太夫人呵之曰:‘汝畏先生耶?’公答曰:‘非畏先生,畏后生耳!’”黄氏说自己于旧作“间有改削者”,不敢比欧阳修,“而畏后生之意则同也”(《南雷文定凡例四则》,《黄宗羲全集》第十一册),虽像是解嘲,但那想法不也可同情?上面所引的文字似乎偏于“消极”,但你仍不妨服膺古人生命体验的细腻。这一种经验性的表述,今人未见得比得过古人:对于“老”的疏于表达,又有可能反过来导致体验的粗疏。对于死亦然。仍然以我较为熟悉的明清之际为例。改朝换代在知识人,是一种太严重的经验,富于道义感的知识人,似乎要赖所谓的“末路”、“晚节”才能论定。时势逼得你非将“死”做成一篇大文章不可,尤其被世人瞩目、有“仪型天下”的道德责任的人物。关于那时期士大夫的处“死”,他们在“死”这件事上的无穷的想象力、创造性,我在有关的著述中已经写过。在经历了局部死亡的积累,经历了漫长的丧失--诸种功能的退化--之后,似乎必得有出人意料的表演,才算对世界有了交代。明清之际我考察过的人物的表演,就使我想到了死的“不由自主”,部分地正是由人自己造成的。

刚刚提到了“局部死亡”。那是你的生命中随时发生着、注定了伴随你一则是终结。鲁迅笔下的老人说,“前面是坟”(《过客》),说得太直接,使柔弱者难以接受。其实在走向那里的途中,“局部丧失”自你出生之日起即已开始。当你意识到了蜕变,则视力,听力,记忆力,免疫力;味觉,嗅觉,以至对人对事的感觉、知觉,等等,等等,都是提示。倘若你留意,甚至会由每日里头发的脱落,获知这一种消息。在你习焉不察的细微的功能衰变中,或许就有“爱”这一种感情的钝化。我由对父辈的直接观察中发现,疾患,病痛,足以改变人与周边的联系,比如使人专注于自身。爱是一种能力,它作为能力与其他能力一样,也有必不可免的消耗。

你的存在一向要有赖别人指认,你的自我认知从来凭借了别人的眼睛。却只有当老年,由“别人”阅读自己,才顿形严峻。我自己则不过几年前,还常常要面对别人目睹你时的失望。那表达或许极力委婉,说你看起来“很沧桑”,甚至说让人“很心疼”,等等。曾有高校的女研究生,刚在某次会上见到我,就写了信来,说她“不能没有恨意”──你怎么竟至如此之老?她说:“赵园是个很青春很青春的名字。”我真的很抱歉。我只能归结于文字欺人。至于自己的名字引发何种想象,却还是第一次知晓。在那前后,我一再读到初见或久别者明明白白写在脸上的观感:你怎么这么老,或者你怎么竟已经这么老了?这使我渐有了一种幽默感,一种像是“置身事外”似的心情,乐于从旁看别人那一瞬间的反应。若正如期待,即不禁一乐。近年来上述反应已不大遇到--或许倒是我自己更钝于感受罢了。其实即使不曾听到上面的那些,你也不难由别人脸上读出“岁月”所刻画的痕迹,比如由周边的亲人,由久别的友人,甚至由你由屏幕上惯看的影视明星。你无从拒绝这种提示。而我,也渐有了享用老年的心情,略近于陶然忘机,会欣然于周边的生意。似有极辽远的往事,若有若无地,轻烟般升起,却总也看不真切。像是有杳远之思,其实很可能空无一物。近事渐远,却有几十、十几年未通音问的熟人,同窗,重新出现在你的生活中,却又未必为你所期待。

据说西方世界有诸种回避直接表达上述观感的方式:尤其对于女人。我倒宁愿感激我们这里年轻人的直率。在我看来,老人拥有的力量,至少也应当表现在坦然面对即使最尴尬难堪的生存情境。

而仅据我有限的经验,“老”也绝非只是意味着尴尬难堪。我最初体验到的“老”的诸种好处,就有与许多事已“不相干”的那种感觉。你发现你已在诸种关系诸种事务尤其诸种利益竞争之外,你有了一种类似享用闲暇的心情。当然你明白,被刻意“排除”另当别论。但也应当说,被种种场合排除,属于更为普遍(即使非出于自愿)的老年处境。于是有发达国家公园长椅上独坐的老人,不发达国家村舍或陋巷独坐的老人。

老人对自身感受的缺乏表达能力,使他们难以获得“社会”足够的同情。我曾在单位附近的闹市街头,遇到一个流浪老人。那老人说孙子嫌她臭,媳妇说,“这回走了就别回来了”,虽在街头,仍然压低了声音,且羞怯地笑着。那些说法并不能解释她何以宁可露宿街头,在垃圾桶中掏食而不愿回家。倘若这老人有能力将她所感受到的孤独、冷漠,将她所感受的“老年生存”的严酷表达出来,人们又会听到些什么?记得在关于一家从事“临终关怀”的慈善机构的报道中读到,一些子女送老人到这里时,当着老人的面,说不必用贵重的药,希望尽快了结此事,而一旁的老人则毫无表情地听着。

“老年”在我,是一个可以继续做下去的题目,固然因了我早已进入这一生命过程,对与“老”有关的种种体验渐深,也因长期以来在阅读中培养的敏感。至于涉及了一些相关的“阴暗面”,也因这些“面”往往被刻意屏蔽,也被老人自己回避。在我看来,直面人生的严酷,或许更是一种健康的态度,不见得会削弱了,倒可能有助于增强自信。当然,这只是我的一得之见,如若不被读者认可,是不会感到奇怪的。

原载《随笔》201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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