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老式冷气机的轰隆声里沉沉睡去。
梦见自己在空无一人的操场上跑步。十六七岁的光景。崭新的塑胶跑道,散发着一股略微刺鼻的气味。没有穿鞋,赤脚在跑道上跑步,脚尖触地如同踩在沙滩上,有些微摩擦,但是跑起来却特别轻松。也不知道跑了多少圈,没有丝毫疲倦,心肺依然是轻松的,没有任何因为过量运动而产生的负担。
许久没有做过梦了。半夜乍醒,还有些恍惚,竟有些留恋那种身体轻盈的奔跑的感觉。听到铁门沉重地关上的声音,客厅的灯光透过门缝漏进来,是派对归来的黛西。看了一下时间,凌晨四点,转身将头埋入被子里继续睡。
还是那个十六七岁的少女。下着大雨,她在那个崭新的跑道上不知疲倦地奔跑。冰凉的雨水似乎对她的跑步没有形成任何影响。她看到操场尽头的教学楼过道里站着一个男生,蓝色短袖衬衫,藏青色长裤,是他们中学的校服,干净明朗。
锦深。他唤她,隔着这几百米的距离,依然可以清晰听见。他的脸突然近在眼前,触手可及。优越骄傲的神情,是被娇宠得志得意满的少年的脸。她向他跑去,却发现自己只是在跑道上徒劳往复,这百米之隔,无法逾越。
她蹲下来系鞋带,不知何时穿上的白色帆布鞋。雨突然之间停了,抬起头,原来是有人为她撑起一把伞。她接过伞,触碰到他冰凉的指尖,未来得及道谢,男孩转身离去,只看到一个瘦削的背影。
再次醒来,七点钟。苏锦深决定起床,结束这一夜莫名袭来的梦。周末早起,本来也是锦深的习惯,即使不是为了工作,这种多年来极其自律的生活也自有其严肃规律的步调,不容破坏。
她拉开窗帘,站在窗口朝外看了看。街上稀落地有几个行人。地面湿漉漉的,估计昨晚下过大雨。夏日的白昼已早早开始,天已大亮,是阴天灰蒙蒙的白光。
换上T恤衫,短裤,穿上跑步鞋,趁着没有烈日出去跑步。走出大楼,闷热潮湿的空气汹涌而来。南方的夏天,即使温度不算高,也可以蒸腾出一片暑气。不是那种被烈火炙烤的酷热,而是如同浸在温水里,热气渗透每一个毛孔,钻入皮肤,是切切实实无所遁形的热。海上吹来的风,夹杂着码头浑浊的污水气味,丝毫没有任何清凉的意味。
如若是平时,街边的狭窄人行道肯定挤满了人,只能在人流中缓缓穿梭而过。只有在周末的清晨,才得以放开脚步跑起来,完全跟随自己的节奏。当然在红绿灯的路口,势必还是要停下来。这个时候空气静止下来,刚才因为跑动而产生的微风带给身体的些微凉爽顿觉消失无踪,汗水渗出皮肤,T恤衫变得湿嗒嗒的,黏在身上。
iPOD里边在播Linkin Park的歌,嘶声力竭的摇滚乐,阻隔了与外界的交流。Linkin Park的歌在跑步的时候听起来尤为适合,在重金属的打击和乐队主场的呐喊里,肾上腺激素上升,身体充满向前的能量。耳朵完全被音乐覆盖,听不到周遭其他的声音,头脑反而可以保持异常的平静,没有任何的杂念,只是单纯地被刺激着跑动。
像苏锦深这样平和严谨的人,听重金属摇滚似乎有些出人意料,但好像也合情合理。心性稳定的人,需要一些外在的刺激以维持平衡,同时亦有足够能力驾驭外来的刺激。比起嘈杂的汽车轰鸣和聒噪的人声,键盘鼓点吉他的共鸣真的是和谐很多。
越喧嚣越安静。这大概是锦深喜爱这支乐队的原因。很多事物,都在看似矛盾中达到极致,比如说极大的欢喜通常伴随着泪水,再比如说,绝美的事物都带着绝望的气息。
走出几个街区,就到了卸货码头。维多利亚港到了这一段,渐至开阔。码头附近的水域,由于船只作业和生活污染,不复清澈。海水裹挟着塑料瓶、木板,撞击码头的石壁。天气好的时候,远处山峦,青马大桥清晰可见。虽然只是卸货港口,终究是辽阔海洋的一部分,总有种恢弘壮阔的气度在。加之海水特有的腥味和涌动的海潮,竟也有种在海边的美好幻觉。
这是锦深最喜欢的跑步线路。道路平整,没有了红绿灯的中断,沿着伸向海湾的U形码头来回跑几圈,开始热身。有节奏的,不间断的跑步,配合呼吸,这才是认真的跑步。身体柔软起来,每一寸肌肉骨骼开始工作,如同精密仪器的各个零件彼此协调配合。大口吸入的空气带着海的味道。周末清晨,偶尔有一两个早起锻炼的人,慢跑,或是对着海的方向做伸展运动。码头两边的集装箱铁皮屋里不时有人探出头来,黑色大狗面露凶相,但终究是压抑住没有狂吠,似是探究到这些无聊晃动着的人无意侵犯它的领地。
在这难得的清静广阔里跑三十分钟,身体的温度逐渐上升,步伐顺畅,心肺的功能从刚睡醒的休眠状态被充分调动起来,如同汽车引擎慢慢发动,终于积蓄足够能量开始全力地跑。跑出码头卸货区,沿着海港筑堤,一边享受着开阔的视野,一边贴着海岸线跑。这是整段跑步路程最巅峰的阶段,经过热身后,身体如同完全启动的汽车,能量尽情释放。平坦开阔的堤岸被铁栏杆围起,郁郁葱葱的树木阻隔了马路,晨练的人被远远甩在了后面。汗水随着挥动的手臂甩出去,跑动带来的风消减了运动产生的热量。没有外在的任何干扰,听到的,只有自己的呼吸和Linkin Park的歌声。
I wanna run away,
Never say goodbye.
I wanna know the truth,
Instead of wondering why.
I wanna know the answers,
No more lies.
I wanna shut the door,
And open up my mind.
Gonna run away gonna run away.
歇斯底里的呐喊,如同一剂强力精神鸦片,刺激大脑神经,驱动身体发力。经验不足的跑者往往会失去控制用尽全力,以换取那一刻痛快淋漓,耗尽自己的宣泄。长距离跑步速度的控制是关键。因为加速对肌肉产生更高的要求,打破了原先匀速步调下的平衡,心跳加快,呼吸变得急促,肺部供氧需求变大,体能却因为之前的消耗显得不够用,于是冲刺完就开始泄气,后继乏力。作为资深的长跑者,锦深懂得留多少力,以始终保持均匀的速度完成全程。在疲乏的时候振奋,在亢奋的时候收敛,保持不卑不亢的速度,比起肆意妄为的跑,需要更多的定力和耐力。
从什么时候开始跑步的呢,锦深不太记得了。但是所谓专业地跑,应该也就是这几年的事。关于专业地跑的定义,首先在于装备方面。买几套像样的运动服,添置专业的跑步鞋,研究鞋底的厚度和重量,必要时用的护膝护腕,郑重其事的穿戴具有某种仪式感,即刻就可以和那些随便跑跑的人区分开来。其次,是知识和信息的装备,订阅Runners World,定期去一些专业网站更新信息,了解在世界各地即将举行的跑步活动,知道业余跑者的平均水平。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实际练习,比如参加短期训练班,掌握基础的训练方法。或者筹备参加一个马拉松比赛,然后严格按照大会发布的训练计划表在赛前几个月进行训练。她是一个极佳的执行者,天生适合做专业性的工作,对于有章可循、按部就班的事情,总能准确无误地完成。
这段晨跑的终点是一个公园,沿着码头堤岸一路跑了几公里,结束之前在公园里小跑几圈,让身体在这个减速的缓冲过程中慢慢平静下来。这是一个区内公园,面积不大,但是树木浓郁,俨然一个小小的森林。公园连接码头,透过枝叶缝隙往另一侧看,是密集的楼房。树木隔离了开阔的海平面,速度一旦放慢,汗水就像打开的水龙头,不断涌出来。脚步变得有点沉重迟缓,真想直接停下来坐在一边的石凳上休息一下,但是这最后减速的阶段也不能敷衍,虽然体能消耗和温度带来的额外负荷让人感觉吃力,锦深还是极其自律地完成跑步练习的最后一程。她有些羡慕梦中那种奔跑的感觉,身体仿佛没有重力般轻盈。虽然是梦,却像真实发生过的回忆。
南方气候温暖湿润,植被丰富,公园小径两旁是开满花的树。在石板小径上逐渐放慢脚步跑步,大口吸入的空气混杂了微弱的植物清香。
她想起了一些幼年时的片断。在性格未生成,记忆亦无法完整记录回放的孩童时期,她似乎只是一个快乐且精力充沛的小孩,无人管束。一个人跑出去几里路,春夏之季有大片开得金灿灿的油菜花,绿油油的小麦和稻田,青草的气息芬芳,像是要把整个心肺冲刷一遍。秋季望出去满目金黄,稻谷被风吹起来,层层叠叠,一浪接一浪。
那时候自然的风,植物的清新气息,如摆在面前唾手可得取之不尽的盛宴,而不似现在这般,配额供给似的金贵。跑到筋疲力尽,直接翻滚在地,躺在草丛中。草尖拂过脸颊,柔软的狗尾草,细细密密的,用手拨开又回来,如同故意捉弄似的。也有瓢虫爬过手指,攀上旁边的细长枝干,突然之间就张开硬壳露出五彩斑斓的翅膀飞走。她躺在那里,心还在怦怦跳个不停。大口喘着气,春秋两季里吸入的空气划过喉咙带着丝丝凉意。天空很高很蓝,白云如铺开的毫无规则的棉絮。她望着天上的云朵出神。波谲云诡,这个词是很后来才学到的。当翻查字典看到解释的时候,她就想起了童年时躺在草丛里看到的天上的云。
儿童时期精力旺盛,女孩儿间那些嬉戏完全不够她释放精力。偶尔也参与男孩间的打闹,总是些愚蠢的挥刀弄枪打打杀杀,令人生厌。她迷恋奔跑的感觉,无拘无束地跑。
市郊小镇,跑出去几个街口就是广袤农田。阡陌交错,一马平川。沿着田垄跑,土地柔软。十几年前的小镇,没有高级跑步鞋。最流行的,是蓝白条的回力鞋,女孩子更常穿的,则是白色芭蕾舞鞋。薄薄一层橡胶鞋底,如若踩到小石子,脚底硌得生疼。但是跑起来真的是轻松,也或许是因为小孩子脚头本来就轻。
她出生的这个小镇,位于上海市郊。小镇上的人家基本上都是一家一户,灰突突的二三层楼房,典型的早期工业时代的产物。每家人家之间都有条弄堂隔开,弄堂里铺着一块块大小不一的石板。黄梅季节,路上的石板间通常会长出青苔,被人反复踩踏,黏在了石板上,一不留神脚底就会打滑。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城镇雏形已显,但依然带有浓郁的乡村色彩。商品房的概念尚未普及,住房还是自建的楼房,两三层高的窄窄一栋,通常住着一家三口,或是再加上老人。周边尚有广袤农田,不太清澈的小河和沟渠,以及两边随意栽种的柳树、杨树。虽没有江南古镇的端庄秀丽,但始终有南方水土的灵气,加之四时变化的田园风光,自有一份俏丽在。如同疏于装扮的乡村女孩,虽不比大家闺秀,但年轻朴实,洋溢着旺盛的生命力。柏油马路坑坑洼洼,两边分叉出去的水泥路延伸到各个乡村。
小镇上的人大都世代居住于此,能追溯的祖上,也不过两三代,大都耕作于这片土地,所以即便住在镇上的人们,依然带有某种农耕时代的习性。他们被称作本地人,不同于外地人,亦不同于上海人。他们虽然位于上海市郊,但似乎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上海人,偶尔去市区,称作去上海,如同是出了界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对于上海,他们心里有某种高不可攀的敬畏和艳羡。遇到上海人,亦是无端会把自己放低,突然之间羞愧于自己讲的本地话,和上海话比起来显得粗鲁笨拙,心里默默自卑地想,到底是乡下人。如若有人去市区谋了份职,或是有一砖半瓦傍身,来到小镇上顿时优越起来,脱胎换骨般一张嘴满口顺畅的上海话,接受众人的艳羡。
锦深的伯父和姑妈也算是这般衣锦还乡的人物。锦深的父亲,在兄弟姐妹三个中排末。他的大哥,也就是锦深的大伯,中学未毕业就早早辍学帮补家里,种过田,挑过泥,当过机械工。他性格沉稳,略显阴郁,可能是作为长子的责任让他一直处于压力之中。他在一家生产工具钳的工厂工作,工作任务是检查钳子齿轮是否密合。他细致缜密的性格在这个工作岗位上得到了极大的发挥,再加之为人沉稳,颇得人信任。某次被派往市区某个工厂协助工作的时候,被人看中留了下来。在小镇工厂打工的乡下男人,拿到了上海某国有企业的铁饭碗,这是他人生达到巅峰的时刻,从此将他和那些面目蠢钝、畏畏缩缩的小镇年轻人区别开来。他虽然自此以后似乎也只是一个庸庸碌碌的工人,但至少经历了人生的某种飞跃。那种通过自己的努力,外加一些额外的运气获得成功所产生的狂喜和骄傲,足以让他在未来漫长平庸的岁月里反复咀嚼,并且对事物的看法形成某种坚定的信念。
“不要总是心思活络想东想西,要在关键时刻把握机会。”这是他经常说的话。他平时话不多,酒过三巡后反复说的也就是这句话。
与兄长的性格相反,锦深的姑妈算是一个玲珑的人。她应该是天资聪颖之人,据回忆,读书时也是拔尖的学生。只是在动荡岁月里学业无以为继,最终也没能念大学。后来也有重新考大学的机会,但那时候她已经忙着谈恋爱。比起付出极大努力前途依然虚无缥缈,嫁一个上海工人,搞一个市区户口,显然是要实际而诱人得多。更何况,她是真的被他吸引。
她经常去市区给她的兄长送饭送菜,拿换洗衣物,一来二去就认识了后来的老公,当时也在那个工厂工作的上海青年。她一贯优秀,心性也就高了,自然看不上木讷的小镇青年。而当时的他,懂得修饰搭配自己的穿戴,瘦高白净,从外貌上已经吸引人。更何况,他虽然只是工厂工人,却见多识广,总能说出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东西,口才又佳,即便被人识破是在吹牛,也能自圆其说。她就一头扎进了这完美的爱情里。
在锦深童年的印象中,她的姑父是一个时髦的人,头发油亮,穿尖头皮鞋,瘦瘦高高,声音又细又尖,讲话频率很快,和她的姑妈总是一唱一和。他们这一对自由恋爱的典范,在当时总是散发着一股自由摩登的气息,和周围沉闷的夫妻有着很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