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升起,一缕缕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房间里。
凌霄在闹钟响起之前就醒了,然后习惯性的起床,做饭。
昨天晚上是个疯狂之夜,凌霄几乎没见过那样热情的梁瑾,以至于想起来就让人脸红心跳不已。凌霄预感,出了事了,而且绝对的是地震性质的大事。
可是,这样的事,梁某人不说,凌霄不能问。就算说了,凌霄也只能烂在肚子里,她和梁瑾之间发生的事,说过的话,凌霄知道不可以随便对别人说。别人要是知道了什么,不管从哪里知道,就是不可以从凌霄这里知道。凌霄不清楚怎么就有了这样的约定,可是,这么长的时间,这个约定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而且,要是打破,绝对没有凌霄的好果子吃。
像以往一样准备好一切的凌霄去请梁瑾吃饭,出乎意料的,梁某人还在睡觉。凌霄站在床边喊了几声,反常的没反应。
凌霄想了一会,虽然梁瑾说过他不上班的,可是,今天星期三啊,再不忙,也不该不去上班。凌霄觉得那只是梁瑾逗她的玩笑话,不可以当真。
带着这种想法,凌霄趴在梁瑾身上,附在他耳朵边说:“起来吃饭了,快点,已经7点了。”
然后,凌霄被梁瑾一个翻身,半搂半压的抱在了怀里,耳朵里只听见他嘟嘟囔囔地声音:“今天不去了。”
“那起来吃饭吧,都做好了。擀的面条,你该好久没吃过了。”
梁瑾最喜欢吃凌霄擀得得擀面,用鸡蛋和面,切得细细的,放在鸡汤里煮好,盛到碗里搁上几根绿油油的青菜和撕的细细的鸡丝,凌霄至今还记得,她第一次做手擀鸡丝面,梁某人把一锅面条都吃掉的场景,着实把凌霄给震到了。
可是,此时此景梁某人显然更加喜欢抱着凌霄睡觉,他闭着眼用头蹭了蹭凌霄的脸,嘴里带着睡意地嗡声说:“先让我睡一会,醒了再吃。”
“等你睡醒,面条就成面糊了。”
“恩恩,没事,我会吃完的。”
“额,那,那你先放开我好吗?我要起来了。”
“不好。”
“唉,唉,梁瑾,放开啦,梁瑾……”
任由着凌霄喊,梁瑾就是搂得死死地闭着眼不吭声。喊了几声,挣扎了几下,凌霄放弃。或许困意也是可以传染的,听着梁瑾均匀的呼吸声,凌霄也觉得眼皮越来越重,渐渐的,竟也睡熟过去。
这一睡,时间就长了,在醒来时,已经日过中天。
梁瑾并不在床上,凌霄揉揉眼,到了客厅发现梁某人好像在洗碗,凌霄走近一看,洗的是早上下面的那口锅。
梁瑾没有转身,但显然他知道凌霄就在他身后不远,因为他说:“你看,我把这锅面糊吃光了。”
“嗯。”
“那个,你饿吗?我炒了个菜,电饭锅里有米饭。”
“啊?是吗?”凌霄受宠若惊的往流理台上看。还没看到所谓的饭菜,已经被梁瑾带到饭桌前做好,只听梁瑾说:“你坐好,我给你端来。”
一会功夫,梁瑾端来一碟西红柿炒蛋和一碟青椒肉丝,然后盛了一碗米饭。把碗筷都塞到已经有些无措的凌霄的手里,说:“吃吧。两顿饭没吃,该饿了。”
凌霄闻言就觉得肚子里真的很饿,再看看他,觉得也没什么好客气的,西里呼噜的就吃了起来。
梁瑾看凌霄吃的香,心里也高兴,不自觉地神情更柔和,心里面也更柔软,就想和凌霄说说话,然后他就说了:“你平时是怎么用砂锅做米饭的,我试了一下,不是糊了就是夹生的。”
“跟用电饭锅没多大区别,就是感觉快熟的时候把火停了,过一会米饭就会熟透,走运的话还会有锅巴。”
“怎么想起来用砂锅的?”
凌霄放下碗,疑惑了:“不是你喜欢吃这样做出来的米饭吗?”
梁瑾不置可否地扬了扬眉:“你怎么会这样认为?”
凌霄回忆,颇有感慨地说:“我记得一开始做饭给你吃的时候,你吃的总是不多,有时候还没我多。而且,吃饭的时候你脸色也不好看,你有一回还和我说米饭的米不好。我想这不就是我做的饭菜不合你胃口吗?然后,就开始找做饭炒菜的办法了。听人家说砂锅做的米饭好,和做锅仔饭差不多,就试着做了。哪知道第一次给你吃,你就吃了3碗饭。”
梁瑾闻言,也努力回忆是不是有这回事,但是,脑子里印象不深刻,他记忆里凌霄做米饭都是用的砂锅啊,跟自己没多少关系。
凌霄看着梁瑾好像没这回事的神情,弱弱地问:“你不记得了?”
梁瑾皱眉:“那时候,嗯,可能是我胃病犯了,吃不多很正常。”
凌霄看着他一阵沉默,过了一会说:“你说是我想多了?”
梁瑾笑了:“当过兵的人,嘴巴哪会那么刁,能填饱肚子就可以了。吃上面我没那么多讲究。”
梁瑾看凌霄皱眉,一副懊恼不已的样子,又赶紧说:“不过我是真不喜欢羊肉那味。”
凌霄看看他,又看看他,最后,吸了一口气,问:“你对吃方面除了忌羊肉,就真没点其他的偏好?”
梁瑾:“没有了,只要不毒死人,都可以接受。羊肉我也可以吃的,上回你不是见过吗?”
凌霄仰天长叹一口气:“天啊,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啊~~”
梁瑾见状好笑地说:“一个对什么都不挑的人,有什么说的,你随便做点什么不行。而且,你做得都很好啊。”
凌霄有些无奈地说:“你知道什么啊,天知道,我还报了个培训班,专门学做淮扬菜和上海菜。”
梁瑾笑得更高兴了:“难怪你水晶虾仁和糖醋小排做得和饭店里的差不多。”
凌霄:“有什么好笑的,谁让你一天到晚没个笑脸。吃饭都不积极,真不知道除了挣钱,有什么让你能上心的。我去刷碗。”
梁瑾:“唉,别跑啊,明明是你想多了……”
梁瑾紧追着凌霄跑到流理台前,见凌霄认真地刷碗,没理他的意思,就去从后面抱着她,说:“现在生气是不是太晚啦?老话说艺多不压身,你看你现在做饭做的那么好,将来开个饭馆生意保证不错,怎么着也能养活自己了。”
凌霄:“我才不要开饭馆,天天烟熏火燎的。”
梁瑾:“是是,有我挣钱,养你几辈子都够。”
一句话说完,凌霄心里咯噔一下,她突然想起来很久以前自己的那个推断,又联想起自吵架过后两个人之间发生的点点滴滴,只觉得日子越来越美好,那些不好的事,自己这段时间以来想的也越来越少,现在想想都有些恍然如梦,好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一样。
“又魂游天外了?”
“没,没有。”凌霄赶紧洗好手里的东西,准备拿毛巾擦干净手,却被梁瑾抢先一步,只得由着他擦自己的手。
凌霄看着面前给自己擦手的人,心里百感交集,既觉得美好的不得了,又唾弃自己真是自甘堕落,被欺负那么久,给点好,就好了伤疤忘了疼了。然后,凌霄开口说:“梁瑾,我想回家。”
梁瑾把用完的毛巾放在台子上,边揽着凌霄往沙走,边问:“怎么?家里出事了?”
“没有,就是想回家看看,我半年没回去了。可以吗?”
梁瑾看着凌霄那期待的眼睛,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
没有人知道他有多想眼前的这个人,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有多么的想。好多次他都想赶紧把这个人弄到自己身边来,可是答应过的事怎么可以反悔?尤其是原本那样糟的关系,要想缓和,要想变好甚至美好,就得建立良好的形象,可是不幸的是,自己的形象已经糟的不能再糟了。
西方有句谚语,你永远没有第二次机会来留下第一印象。
自己给凌霄的第一印象不仅不好,而且十分糟糕,要想改善,必须在很长的时间里时刻小心。答应过毕业后到这里来,就必须做到。
可是那段时间自己又实在太忙,连打个电话都要预留时间,何况亲自去看她。
好不容易熬到了时间,半路又杀出个程咬金,搞得自己又是忙得不可开交。要不是之前太想念,他也不会每天那么晚来还回来,留在公司里,到底要方便些。
好不容易才停下来,今天更是为了多相处一会,破天荒的没去上班,这个人又和自己要求回家。天知道她回家要过多少天才回来,她回来之后自己还会不会有时间,他真是一点都不想答应。
这边梁瑾心里千回百转,那边凌霄看他不说话有些急了。但她想到今天气氛不错,便给自己打气,不要怕,不要怕,大胆地和他好好商量,然后,凌霄说:“我弟弟高考完,我想回去看看他。而且,你总是这么忙,我,回去几天,不会影响你的生活品质的吧?”
“呵呵,我今天就没去上班啊,说不定以后都是这样,你不在可就真的影响我的‘生活品质’了。”
凌霄被这一句话给噎得没话说了。
梁瑾看凌霄那着急又说不出话的样子,心里叹气,不断地告诫自己慢慢来,慢慢来,哪能指望一口吃个胖子。于是他刮了下凌霄的鼻子:“我就是那么不讲道理,专横跋扈的人吗?想回就回去呗。”
凌霄的眼一下子就亮了,掩不住的高兴地问:“真的?那我能回去几天?”
梁瑾又刮了下她的鼻子:“我又没软禁你,随便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