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激动!就算是我们疯了,两个人加起来未必就能打赢你,你退那么远干嘛?”杨飘逸眉头大皱,因为此时他心中忽然对自己的计划起了怀疑。原本他认为在威尔逊苏醒之后所说的经历与他一致的话,那么就可以证明是唐雄发疯。又或者威尔逊所说的与唐雄一致,则可以证明是他杨飘逸发疯。但现在威尔逊口里所说的经历,竟与另外俩人的都不同,那么三段不同的经历,哪一段才是真的呢?又如何证明发疯的人究竟是谁呢?有没有可能三个人一齐发了疯呢?
“至少,爵士刚才说了格伦!”唐雄看到杨飘逸狐疑不定的神色,多少也猜到了杨飘逸的几分心思,于是叫道:“我在之前不是说了么?爵士在村子里多次叨念过格伦的名字,从这一点上看,我是正确的!”
“最多只能证明你正确了一部分!”杨飘逸思索了一会后道:“就像你说我没有喝酒一样,我身上确实没有酒味。我们必须全面核对全部情况,找出哪部分是事实,哪部分是大家不一致且不能确证的地方。来吧爵士,把你进入村子以后发生的事情重述一遍。”
威尔逊此时还是没搞清楚状况,但以他天才般的大脑,也能大致想见发生了不同寻常的事情,既然杨飘逸和唐雄一致提出要求,显然要他重述一遍入村之后的故事,也并不是一件不能接受的事情。
按照威尔逊的说法,当时几人坐着驴车来到摩巴耶村,就在村口遇见了格伦。毕竟格伦是威尔逊最看重和喜爱的学生,加上之前出于对格伦的安全忧心忡忡,此时爵士看到格伦安然无恙,自是一块大石头从心里落了地,格外的欣慰。当时威尔逊询问格伦,为何在中微子研究处于关键阶段的时候不告而别,而格伦的回答倒也干脆。
格伦自称在很多年前就与《考古》杂志主编道格拉斯相熟,只是由于学术领域相距太远,这些年基本没有什么交往,但是三个月前,道格拉斯忽然打了电话给他,问他想不想一举成名,并且再赚上一笔可观的财富。
原来,道格拉斯是受了加拿大契伦科夫实验室的委托,才来联系格伦的。由于加拿大历来与英国在中微子研究领域存在激烈的竞争,所以当有消息说剑桥大学的这个中微子观测项目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时,毫无疑问引起了加拿大方面的紧张和不安。
于是加拿大方面就让曾为格伦好友的道格拉斯前来游说,只要格伦把前期的观测数据以及计算结果交给他们,他们就愿意付出一笔钱。当然,钱虽然很诱惑,但格伦对于背叛恩师这件事还是非常疑虑,因为一旦他收下了钱,将来在物理学界就再难有立足之地,再不会有哪个大学或者研究机构会聘用他了。
显然加拿大方面也考虑到了这一点,他们已经为格伦留出了后路。这条后路就是考古!《考古》杂志曾经收到过维京人发来的报告,报告里提到了关于在荷鲁斯神庙里的发现,所以主编道格拉斯就敏锐的感觉到了古埃及学将有重大突破。在重金之下,道格拉斯愿意把这个机会让给格伦,并且帮助格伦抢在维京人前面挖出俄赛里斯之墓。这样的话,一个物理学家就摇身一变成了考古学家,在物理学界混不下去,还可以在考古学界继续享受专家权威的风光嘛。
这样名利双收的好事,格伦自认无法拒绝,于是便有了在曼彻斯特不告而别之事。
威尔逊听完之后大为恼火,在他看来格伦纯属受到了蒙蔽。为了一点破钱,就放弃了在物理领域的重大突破,无论如何是不可以饶恕的愚蠢。于是他苦口婆心的摆事实讲道理,力劝格伦重回正路。
按照威尔逊的回忆,当时杨飘逸等人也加入了劝说,要求格伦迷途知返。而格伦在犹豫之下,终于决定跟随威尔逊重回英国。
当时村子里正在热火朝天的施工挖掘,村子里的所有人都被道格拉斯所雇佣了,而道格拉斯本人也正在指挥挖掘工作。为了避免夜长梦多打草惊蛇,威尔逊决定立即就走。为了加快速度不让道格拉斯追上,他愿意多付给赶车的卡瓦500埃及镑。再然后,威尔逊就在车上睡着了…….
“您不觉得,您的上述遭遇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吗?”杨飘逸和唐雄目瞪口呆的听完威尔逊的讲述,几乎是异口同声道:“您的脑子真可比爱因斯坦么?”
威尔逊呆了一会,再看看四周,忽然挠起了头:“我觉得头有点晕。好像刚才我说的那些话,有很多不对劲的地方,是啊!加拿大契伦科夫实验室的口碑举世闻名,在学术上他们一贯坚持严谨公平,又怎会干出这样卑鄙的事情?这真奇怪了,我当时怎么就没留意格伦口里的破绽?再说了,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讲,道格拉斯就算看到了维京人的论文,也断无可能赶在维京人的前面啊!我当时怎么就相信了格伦的话呢?格伦现在哪里?我要再问问他。”
“你现在还是以为自己见到了格伦。”唐雄冷笑道:“你想不想知道,我们经历了什么呢?”…….
天已经亮了!清晨的绿洲,有着别样的风情,青色的草延绵到无限远处,鸟兽穿过椰枣树林时发出阵阵鸣响,朝霞之下,薄薄的晨雾从林子里慢慢升起,然后给树叶和草丛抹上一颗颗晶莹的露珠。
驴车依旧在艰难的跋涉,而车上的人们却依旧眉头深锁。
卡瓦已经自行醒来了,他的表情兴奋得很,因为他说,昨晚在村子里的时候,他见到了神!在无数神光的照映下,神告诉他,他妈妈喊他回家吃饭,只要他回去,就一定会发财的!
在卡瓦兴奋的叙述之前,杨飘逸和唐雄已经把事情告知清楚给了威尔逊,而威尔逊也终于在惊骇之下意识到,昨天晚上在他们之中,肯定有人产生了幻觉。所以,对于卡瓦遇到神这件事,三个人也就一笑了之,在他们看来,不管他们之中谁产生了幻觉,显然卡瓦的故事是一定不可信的!
不可信归不可信,威尔逊却让卡瓦的幻觉变成了真实,因为他许诺给卡瓦2000埃及镑,让这个少年差点扑到地上感谢真神。此外,威尔逊还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让卡瓦专心赶车,赶车的过程中,用草梗把耳朵堵上。
对于堵卡瓦耳朵这件事,杨飘逸和唐雄深表赞同。毕竟这个少年懂一部分英语,而他们根本不想让卡瓦知道昨夜究竟发生了怎样恐怖诡异的事情,从而留下恐惧的心理阴影。就让这个少年继续他自己的梦想吧,继续做一个对神有着虔诚信仰的人……
“现在,让我们来研究一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杨飘逸瞄了一眼在前面哼小曲的卡瓦,确信卡瓦没有听到这些对话,然后低声道:“我们肯定是产生幻觉了。摩巴耶村必有古怪无疑。现在我们能做的,就是一件一件事情核对,先把真实的部分理出来。凡是三个人都对上的部分,就必定是真实的。三个人里有一个人认为不对的地方,便属于幻觉。”
“首先,我们都看到了那个村子,这点毫无疑问。”唐雄点头道:“我看到的村子,是白色的主色调。村东面,有很大一片椰枣林。对于这一点,你们谁有不同意见?”
“没意见。”威尔逊回忆道:“还没到村口的时候,是傍晚时分,太阳还在地平线的那头。”
“距离村口还有百来米的时候,我们感觉村子很安静!非常的安静!”杨飘逸接着说道:“然后我闻到了奇怪的气味。你们当时都闻到了吧?嗯,再然后,我看到了塔罗长老。”
“不!我看到了格伦。”威尔逊皱眉道:“唐雄刚才告诉我,他在这时看到了村口边的一条死狗!”
“幻觉就是在这个时候产生的!”唐雄大叫一声后,忽然意识到这可能会惊动前面的卡瓦,忙又压低了声音道:“一定就是那个时候!我们在村口有了不同的遭遇,连卡瓦也是在村口看到了神仙下凡。”
“或许……”杨飘逸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我们得换个角度来看,我们一直都在说什么时候开始产生幻觉,可为什么我们不说,我们是在遇到了什么之后才产生了幻觉呢?”
“气味?”唐雄和威尔逊同声叫道。
“大有可能!”杨飘逸也就在这个时候,觉得自己的眩晕感终于全部消失了,整个人的脑子都活跃了起来:“咱们这伙人,最后遇到的一件真实的事情是,我们闻到了奇怪的气味,然后我们就产生了幻觉!是了!那种气味不知是从哪里发出来的,反正我们前所未闻,基本上我们可以确定,气味是导致幻觉的一个原因!”
“你们知道我以前是个不错的警察。”唐雄虽然也同意杨飘逸的判断,但还是有点疑惑:“我还在警队的时候,办过不少毒品案件或者迷幻剂案件。据我所知,能使人产生幻觉的药物有很多,但是没有一种是能靠气味就让人产生强烈幻觉的!更何况这幻觉强烈到宛如真实一般。”
“以前广东和香港不是流传过关于拍脖党的传言么?”杨飘逸道:“歹徒拍一拍人的脖子,让人便浑浑噩噩不能自主。”
“那是以讹传讹!”唐雄不屑道:“根本没有拍脖党!大陆警方对这件事还专门召开过新闻发布会以正视听。这世界上没有一种药物可以达到传说中拍脖党的效果。真有人发明了那种药便早出大名发大财了,还用得着偷偷摸摸卖给歹徒么?香港警队专门进行过摸底调查,发现自称被人拍脖损财的人士,都是由于被歹徒欺骗诈取钱财后,为了不失面子,为了不被周围人嘲笑,而编造出了被拍脖迷魂的故事,以致越传越广,传得多了,一些编故事的人自己都信了!甚至形成了一种心理效应。”
“好的!你说的不错,我也知道拍脖党是以讹传讹。”杨飘逸颔首道:“我们可以确信世界上没有一种药物可以达到这种效果。但我们不排除这种气味会导致强烈幻觉,因为在这样古老的地方,我们不能肯定,这里不会存在一些不为我们所知的东西。”
“我们继续探讨。”威尔逊看着杨飘逸说:“你说你喝了酒,事实上你没喝。说明你幻觉。”
“别提喝酒那事!”唐雄嘲弄道:“我昨晚已经说过了,他说那只是部分幻觉。不过,嘿嘿,除了喝酒那事,我还有三个理由可直接把杨先生排除出真实世界。第一,不管如何,我们现在出现在里,说明我们确实离开了村子。而离开村子这件事本身,我和爵士都有解释,但杨先生是一点儿都没有的!这至少证明我和爵士有共同点,我们都知道离开,就杨先生自己不知道。第二,杨先生说我们都吃了那种名为库纳法的甜食,还声称我唐雄以前跟斯特拉诺一起吃过这种甜食,甚至我还解释了甜食的制作方法,嘿嘿,这能不是幻觉么?什么库纳法?老子从未听过!关于我对进村子前的记忆你们不会有疑问吧?斯特拉诺从来没带我去吃过任何埃及甜食。第三,按照杨先生的说法,我们在村子里参加了什么见鬼的哈皮节,一直闹腾到深夜。可实际上,我们在昨天太阳下山后不久就离开了村子。后来发生的事完全可以证明这一点,杨先生醒过来后自己也应该知道,我们在沼泽地里折腾了很长时间,整个夜晚是何其漫长。如果我们曾经参加过哈皮节并闹腾得很晚,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离开村子后,再度过一个漫长夜晚的!仅凭时间上的差异,就足以证明杨先生进村后的整个过程全是幻觉,甚至杨先生的幻觉持续了很长时间,在他离开村子并且依旧在驴车上昏迷时,他也一直还在做梦!”
杨飘逸无言以对,因为唐雄说的话实在很有理。昨晚他醒过来后,一直到天明,这期间足有九到十个小时,假如昨晚真参加过哈皮节的话,是无论如何不会有这么长时间在村外折腾的!
“你先一边凉快去。剩下的就是我和威尔逊之间的问题了。”唐雄对他的老板是一点都不客气:“爵士,你觉得你没幻觉么?加拿大那个啥实验室的声誉你是清楚的!你自己现在都觉得那实验室不会干卑鄙事。另外,道格拉斯假如真有本事抢在维京人面前刨坟,他早就成为古埃及学权威了,还干啥主编呢?还有,你说你对格伦晓以大义,格伦便迷途知返,我说你是真傻还是假傻?格伦要是真收了钱,会立马告诉你实话?会这么轻易就丢下到手的名利跟你走?扯淡不是?格伦这么好说话,还用得着神神秘秘不告而别?他真对你情深意重?”
“所以,爵士也是幻觉!”唐雄得意洋洋:“你俩就是俩疯子!很多年前我就知道了!”
“就算我俩是疯子!”杨飘逸不服道:“你怎么肯定你没疯?你怎么肯定你昨晚的遭遇是真实?”
“我现在脑子越来越清晰,事情已经基本理顺了!”唐雄低声笑道:“第一,只有我发现有人疯了,你们先前都没发现。若不是我告诉你杨先生,你还以为自己在村子里呢!第二,我的遭遇能够解释你们现在所面临的一切。比如我看到杨先生吃泥土,可以对应杨先生吃甜食的幻觉!我看到爵士喊格伦说什么时空什么暗物质,可以对应上爵士跟格伦晓以大义这个幻觉!我看到卡瓦跪地磕头,可以对应他看到神仙下凡的幻觉!第三,就从时间上讲,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与我的遭遇极其契合!第四,离开村子这件事,爵士说是主动离开的,而现在我们已经证实了爵士乃是幻觉,那么唯一能让我们离开村子的人,除了我还有谁呢?第五,摩巴耶村的人一个多月来没有去过拜勒耶纳,我的遭遇可以说明原因,因为他们都死了。综上所述,我没疯,你们是一群疯子。”
不管唐雄的逻辑是否足够严密,至少在这个时候,三个人还是达成了一致意见,那就是除了唐雄之外其他人有幻觉是确凿无疑了,虽然唐雄也不能完全排除幻觉,但终究唐雄的遭遇乃是最可相信的,起码是基本上合乎逻辑的。
至于为什么别人都幻觉,偏偏唐雄不幻觉,这也许就得从个人的性格上来分析。按照杨飘逸的想法,唐雄这个家伙与其他三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唐雄根本就是一个混蛋。
杨飘逸有着无穷的好奇心,威尔逊有着科学家的超人想象力,卡瓦有着虔诚的宗教信仰,有着上述这三种情况的人,在导致幻觉的诱因出现以后,往往很容易就发挥出自身的想象力,容易幻觉。偏偏唐雄却是个逻辑严密性格极其坚韧的前警察,只认事实从不妄想,至少杨飘逸认识唐雄这么多年,是深知唐雄的意志有多么坚定的!像唐雄这样神经坚强的人,最不容易被迷幻。
此外,按照唐雄自己的说法,他在多年前为了侦破某个迷幻剂大案而深入虎穴,就是卧底。为了时刻保持清醒,唐雄在卧底前曾经多次接受多种迷幻剂的抗药性培养,就是把小剂量的迷幻剂多次注射入体内,在避免上瘾的同时,使身体能够逐步产生一定程度的抵抗力。
以上就是从昨夜到天亮后发生的全部故事,那么现在问题来了,接下来该怎么办?
摩巴耶村是绝不能现在就回去的!那地方必定如唐雄所言,危机重重,要是没搞清楚状况便贸然返回,说不定就会葬身在那诡异之处了。所以对于这个问题,三个人还是没有什么异议,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回拜勒耶纳,然后通知内务部以及维京人,有了政府和专家们的支持,要搞清楚整件事就有了可能。
刚才不是怀疑那种“气味”会导致幻觉么?至少找到了内务部,弄点防毒面具当不是什么难事,再说了,内务部和维京人解决了蒙丽斯墓后,也要对摩巴耶村进一步开展工作,现在回去正是联系他们的好时候。
从昨晚离开存在到现在,他们已经渡过了将近十个小时,虽然这期间大部分时间都在探讨问题或者在沼泽地附近折腾着取水,但终究已经走过了许多道路。很快,在卡瓦的歌声中,拜勒耶纳就已经近了。杨飘逸回望着来时的道路,不由叹息道:“摩巴耶,真是生人勿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