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一:埃及文字是逐步发展的过程,早王朝时期的埃及文字符号没有表音,以至于后世为了便于拼读常在需要元音的地方加上一个近似英语[e]的短元音,随着时间的发展埃及人才在后来给象形文字加上了表音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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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埃及语中,“玛斯塔巴”的意思是“长凳”或者“凳子”,然而流传至今日,却专门指代埃及建筑学中的一种古老的墓葬形式。比如在开罗附近的萨卡拉,有两座阿哈王墓,阿哈王是早王国时期的埃及君主,他的墓构与普通平民或者普通贵族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他的墓不仅有地下部分,还有地上部分!并且,地面上的部分才是整座墓的主体,由许多小房间组成,正中的房间是最大的一间,用来放置尸体,其他房间则用来存放随葬用品。地面上的各部分,从底部开始逐渐向上发展并收拢,并用镶嵌板建成壁凹,如果从空中俯视这个墓葬,则仿佛一只古埃及人常用的长凳,假如这张“凳子”的顶部不是弧形而是尖顶的话,那么看上去则像极了“金字塔”,以至于后世的许多考古和历史学家都取得共识,认为“玛斯塔巴”墓葬形式乃是日后埃及人修建金字塔的雏形。
“但是你从何判断出这个墓葬是玛斯塔巴呢?”杨飘逸望向乔汉森,奇怪道:“仅仅因为咱们在门口看到里面有一段向上的石制阶梯?”
“嗨!你可不能随便怀疑一个古埃及学权威的判断!”乔汉森不满道:“你没看到这门口上的那些雕饰么?这是第一或者第二王朝时期的典型特征,它的门口虽然使用了石质材料,但门口以内的墙壁却是用砖切筑而成,并使用石膏将那些不平整的地方填平以使墙壁显得细腻光滑,这简直就是公元前3000年左右古埃及墓葬的范本啊!”
“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应该在这里高谈阔论。”威尔逊用手在身上到处摸索:“杨!你带有雪茄吗?我们应该进入这个墓里,看看门外吧,雨越来越大,很快这个地方就会被泡在水里。也许我们应该上到石阶上面,一边联络救援人员,再抽支雪茄慢慢欣赏我们的新发现。乔汉森,这是新发现吧?”
“雪茄我就没有,并且我们连联络救援人员的通讯器材也没有。”杨飘逸无奈的摇头,从香港过来的时候实在太匆忙,他们的手机根本没有办理能在埃及实施通讯的必要手续,甚至就算有手续,在埃及这个半现代化的国家里,至少在阿拜多斯这个地区也是很难使用手机通讯的,所以从舍菲尔德宾馆出来的时候,他们根本没有携带手机:“我们只能在这里等待暴风雨的过去。当然,如果你迫切需要一个好消息,那么我兜里有火机和香烟,哦!它们并没有在爬行过程中被压扁,来一支么?”
“上石阶吧!”乔汉森瞧了瞧门外,门外已经没有漫天黄沙,却有着倾盆大雨,泥水累积之下,已经渐渐淹没了大门的门槛。他笑道:“起码我们还活着,暴风雨不会持续太久的。”说罢乔汉森走到了火盆处,仔细观看了片刻,得出了这火盆为何会燃烧的结论。按照他的说法,火盆的周围铺满了磷粉,内部则装了油脂,这个墓在封死的状态下缺氧,一旦打开,涌进来的空气就会使得磷粉自燃,并且引燃那些油脂。
三个人沿着石阶向上走去,威尔逊尽管作为提议走上石阶的人,却总是小心翼翼的跟在后面,因为他说他害怕埃及古墓里会有机关和陷阱。
对于威尔逊的担心,乔汉森与杨飘逸大为鄙视,什么机关陷阱?科幻电影看多了吧?要说古埃及中后期王朝的古墓或许会为了防止盗墓而设置一些陷阱,但这个墓是玛斯塔巴,早王朝时期的埃及人特别单纯并且异常信仰神灵,那时候根本没有盗墓这一说法,所以但凡玛斯塔巴形式的墓葬,总是特别安全。
上到石阶上,果然有十几个房间的门口环绕着中央墓室,借助着下方传来的火光,可以看到中央处停着一具没有盖子的石棺。没盖子并不代表此墓在后世被盗过,只能说明当时的人们在宗教信仰上也许更趋向于光明。
杨飘逸给每人点了一支香烟后,自己也狠狠的吸了一口,站在石棺前看着棺内的状况。棺内盛着许多黄沙,尸体还保持着完整的形状,是干尸,面上盖有一块像是面具的木板,尸体有一半掩埋在沙子里,分不出男性还是女性。显然,埃及的气候炎热干燥,尸体放在沙子里会很快被吸干水分,变成干尸,这样就会千年不腐。
“埃及人不是都制作木乃伊么?”威尔逊在杨飘逸背后探头探脑:“为什么这具干尸外面没有涂抹树脂的包带呢?好像只捆了几圈麻布,这是麻布吧?”
“我不用看都能猜到。”乔汉森并没有在石棺处张望,而是连续窜进了好几个房间,出来后用香烟的微弱光芒,凑近墓室的墙壁观看那些文字符号,听到威尔逊发出的疑问,头也没回就答道:“这墙壁上雕刻的象形文字甚至连表音符号(注一)都没有加上,我已经可以肯定这是第一王朝时期的墓葬了。而在第一王朝,人们还没有全面掌握尸体防腐的技术,他们只会把尸体包上麻布掩埋在沙子里。至于木乃伊,则是第二王朝后期才出现的防腐技术。”
“如果这确实是第一王朝的墓。”杨飘逸忽然觉得有点兴奋:“恐怕咱们真是有大发现了。第一王朝距今5000至5500年,这样规模的墓葬,跟后世那些大墓固然无非相比,但在第一王朝时期绝对属于顶级贵族才会拥有。哦上帝!让我们猜猜看,莫非这是美尼斯的墓?又或者是纳尔迈的?难道我们误打误撞,竟成就了埃及考古史上最伟大的发现吗?”
“用你们中国话来说,那叫扯淡!”乔汉森不屑道:“这里跟上下埃及之王绝无关联,墙上的文字说这里埋着一位女性祭司,她的名字叫蒙丽斯。”
“蒙丽斯?没听说古埃及有这么个祭司。”杨飘逸大失所望,但看乔汉森言之凿凿,想必以权威之身份说出来的话,自是不容质疑。
“当然,虽然这个墓跟我过去的成就相比,算不得太了不起,不过话说回来,以后真要报道出去,还是具有相当可观的价值。”乔汉森长叹了口气,此时的他心情依旧郁闷,在他眼里,无论多么伟大的发现,比起格伦即将寻找到的关于美尼斯的秘密,都显得不值一提:“墙上的文字叙说了一段远古的神话传说,虽然这个传说对我而言早已经非常熟悉,与我了解的故事只有一些微小差别,不过你们却未必知晓,你们有兴趣听听么?”
为什么不听?此时外面依旧雷声隆隆,洪水已经掩埋了火盆后的第一级台阶,这个时候出去显然是不可能的,而在这个并不算太大的墓里,十几个房间已经被三人探查完毕,应该说这个墓确实从未被人盗掘,保存得相当完好。左右的小房间里放有古老的食物、饮料、狩猎用具,在干燥的气候中历经几千年,依旧可以辨识。至于正中墓室的后面,则有一个祭祀用的神殿,规模不太大,树立了十几尊古埃及人崇拜的石质神像,神殿地面上则刻画有许多符号和线条。由于神殿的位置,使得石阶下的火焰光芒无法照进去,所以显得非常黑暗,让人无法辨识清楚那些符号和线条,所以三人也没有细查,想来待天亮之后等来救援,再慢慢研究不迟。至于现在,当然是吸烟听故事的好时机。
于是,在暴风骤雨声和忽明忽暗的火光中,三人席地而坐,由乔汉森在一片缭绕的香烟烟雾里讲述了一段复杂而又离奇的往事。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大地之神盖布与苍天女神努特,忽然有了爱情,既然是爱情当然要上chuang生孩子,结果一生就生了俩,大儿子叫做俄赛里斯,小儿子叫做塞特。俄赛里斯相当仁慈,又常常积善行德,深得人民拥戴。而塞特却因此油然而生嫉妒之心,于是精心策划了一场谋杀行动。当然,在后人看来这场谋杀行动多少显得有些幼稚且不合常理,但是在几千年前却依旧可称之为经典。在一场宫廷宴会上,塞特命人抬来了一个箱子,那箱子由黄金制成,通体光芒,遍布珍珠钻石,令人一望之下立即心生爱意。塞特说了,谁有本事躺进箱子里,并且与箱子合体,那么他就把箱子送给谁。俄赛里斯当时正在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也许是吃撑了也许是喝多了,想也没想就钻了箱子。塞特立即与合谋者将箱子盖上箍紧,再连人带箱扔海里去了,从此塞特自然天下无敌高高在上……
“这个故事一点也不稀罕!”杨飘逸大声抗议:“这段俄赛里斯神的传说,全世界都知道。后来俄赛里斯的妻子伊西斯找到了那个箱子,弄出了尸体,在太阳神娆和豺头神阿努毕斯的帮助下,使俄赛里斯复活了。”
“就是就是!”威尔逊对杨飘逸的话大为赞同:“而且这个传说还有续集,不!是另外一个版本,说阿努毕斯给俄赛里斯的尸体涂抹了防腐剂,这要复活还没复活呢,就被塞特发现了。结果塞特抢到了尸体大卸八块,直到伊西斯重新将尸体拼接完成后才使其重生,后来俄赛里斯成了冥间主神。再往后来,埃及人把对奥西里斯的崇拜与对俄赛里斯的崇拜合二为一,都称之为冥府主神,这才有了现如今埃及人对阿拜多斯遗址的向往,因为奥西里斯就传说埋在阿拜多斯嘛!”
“不!我的故事和你们的不一样。”乔汉森的眼神变得非常奇怪,他转头看了看石棺,带着有点犹豫的语气道:“我以前听到的传说跟你们差不多,但是刚才我看了墙壁,这个墓的主人蒙丽斯,却讲了一个与我们所知有些出入的故事。当然,前面部分就是我刚才说的,没有什么不同,但是从塞特箍死那个关着俄塞里斯的箱子开始,蒙丽斯却有另外一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