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无法无德 美国联邦调查局的档案里记载了许多令人意想不到的间谍手法。比如,韩国人看似不小心地让领带沾上美国实验室的液体;日本人在参观车间和实验室时故意让手帕掉到地上,以获取灰尘的样品;法国间谍扮成空姐,把窃听器安装在飞机的头等舱内;俄国代表团在鞋底贴上胶条,带走美国飞机制造厂里生产战斗机的合金微粒……办公垃圾被“回收”。
在美国,商业情报搜集、交易早已成行成市。1986年,美国竞争情报从业者协会(SCIP)成立,并在同年出版了《竞争情报评论》和《SCIP新闻》两本期刊,至今已拥有一万多名正式会员,并在事实上成为竞争情报界的权威组织。根据SCIP的定义,“竞争情报”(Competitive Intelligence)是对整体竞争环境和竞争对手的一个全面监测过程,通过合法的手段收集和分析商业竞争中有关商业行为的优势、劣势和机会的信息。哈佛商学院把竞争情报列在了资金、技术和人才之后,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第四种生产要素”。根据1997年的统计,竞争情报对企业贡献率,微软为17%、摩托罗拉为11%、IBM为9%、通用电气为7%、惠普为7%、可口可乐为5%、英特尔为5%。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情报部门运行都是不公开甚至是非常秘密的,所以很难判断其行为的合法,而被曝光的,多是非法的或灰色的。西方在间谍问题上的价值观是错乱的。在西方人看来,如果他国对本国进行经济间谍活动,即使是友好国家,也将其视为一种罪恶,绝对不能容忍;如果本国间谍对他国进行经济情报活动,纵然丢丑,也当作一种高尚的爱国、英雄之举。名义上都在法律下运行,但是“有战争就有欺骗,商战亦不例外”。间谍的眼中没有法律,没有道德,只有利益,或国家利益或一般商业利益。
“窝里斗”与“兄弟战”同样激烈 商场如战场。商业情报战是极其残酷和丑恶的,竞争者不仅想要对方的技术和商业机密,而且还想掌握对方的阴暗面。在美国,包括甲骨文与微软、波音与洛克希德·马丁、宝洁和联合利华等在内的众多大公司之间,工业间谍战故事层出不穷。斯坦福信息处理中心认为,靠不正当手段搞商业竞争情报的人越来越少了,尤其是1996年美国通过了《商业间谍法案》后,联邦调查局根据《商业间谍法》调查了800多个社团的违法行为。但是,《经济间谍法》,避免商业间谍外泄该国企业的商业机密,主要用来对付从美国公司盗窃商业机密的外国间谍活动,确保美国国家经济安全,而美国对外间谍手段仍然无所不用其极。
欧洲议会“科技委员会”曾公开一份美国间谍势力在欧洲盟国无所不在的报告,引起各国哗然。有关媒体为此采访了卡特时代的国家安全顾问布热津斯基,回答是“地球上所有新动向、新运动,都可能对美国的福祉与安全产生冲击。美国必须具备情报灵通的能力:不仅仅对敌人,对朋友也是如此。”美国《福布斯》等杂志提供的资料显示,很多欧美大公司都曾采取“不光彩”的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机密材料。德国大众汽车公司曾派出商业间谍到通用汽车公司偷取数箱机密计划文件,被诉后不得不向对方支付1亿美元的庭外和解费。日本日立制作所和三菱电机两家电气公司窃取世界头号计算机生产商IBM的最新技术情报,被FBI用近似“好莱坞”手法破获,IBM的OS操作系统的著作权由此声名大震。
除了利用钱色、发展线人、窃听窃照等传统手段外,现代科技手段也被广泛运用,如通过发明更新网络木马、实施黑客攻击等如今也成为家常便饭。但是,专业情报人员一般认为,众多有价值的情报并非都有实际载体,而是“存储”在相关涉密人员的脑中,因此交谈依旧是获取机密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