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对“产权明晰”与私有化无限执着的背后有着重要的利益动因,这就是攫取国家财富与国有企业资产,挖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与共产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当初炫耀的成功,如今已无法掩饰国家与社会付出的巨大代价。
职工权益被漠视 由于国企改制核心放在产权上,相关政府的管理者与企业经营者以及其他投资入股者暗箱操作,主导着企业改制的全过程,而作为企业的劳动者基本没有发言权。由于股东权益至上,一旦政府管理者与相关股东达成协议后,股东便有全权处置企业,职工充其量不过是一种“生产要素”而被随意处置。在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健全的体制下,改革的成本几乎完全由职工承担。有多个专家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产权明晰”政策指导下的国有企业改革,比俄罗斯的“休克疗法”更为激进,从1995~2005年的10年中,全国大约有6000万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丧失了工作,光荣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建设者成为市场经济下的弱势群体,为维持基本生存、生活而艰难奔波。
国有资产巨额流失 国内有众多经济学家鼓噪,低估贱卖甚至赔钱出卖国有企业是“明晰产权”的最好方式。2004年6月23日国家审计署所发表的审计报告显示,国有企业转轨改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十分严重,一部分人通过产权改革出现的漏洞一夜暴富。在产权由“模糊”到“明晰”的过程中,由于绝大多数为暗箱操作,国有资产被贱卖比比皆是,郎咸平教授所揭露的《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筵中狂欢》,当然只是冰山一角。若国有资产真是流到民间,继续为中国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做贡献倒是一种安慰。但是,“产权明晰”不仅停留在私有化,还有更重要的国际化,这是新自由主义理论与“华盛顿共识”政策的必然要求。私有化只是为国际化做好铺垫,让发展中国家财富“自由流动”,流到国际垄断资本的腰包才是目的。所以,不难看到,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到境外上市、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等,都是将财富流向境外的“成功范例”。韩裔英籍学者张夏准可能一语道破国有企业私有化、国有资产被贱卖的玄机,他认为“腐败官员有一种不惜一切代价推进私有化的动机,因为这意味着他们不再需要与他们的继任者分享贿赂,能立即‘兑现’未来所有的贿赂流(bribery stream)”。
经济基础与社会基础被严重侵蚀 以国有企业为主导的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工人阶级是中国的领导阶级。国有企业被大规模私有化,工人大批下岗,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被严重侵蚀。在2005年开展的国企改革讨论中,有些省市自豪地说,我们早就卖完了,怎么还讨论这个问题?在经济增长的政绩推动下,资本早已取代劳动成为地方政府的服务对象,资本成为政绩的代名词,而劳动者则成为“麻烦制造者”,越来越多富人进入地方人大与政协,参政议政,政权的性质在地方层次正在改变。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谆谆告诫:“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斜路了。”
社会矛盾日趋尖锐 鼓吹“产权明晰”私有化的经济学者目光短浅,只看中经济利益与成本,忽视了社会效益与代价。私有化的结果最后无不是以私有垄断代替国有垄断,而实际表明,私有垄断除了利己效率提高外,并不能保证在财富创造上比国有垄断更有效率。更为重要的是,私有化过程必然伴随腐败滋生、失业增加进而诱发犯罪与暴力上升、社会矛盾凸显甚至是社会政治动荡。
国企改制使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日趋严重,在被改制的企业,那些有幸在岗员工,其薪金也往往被压低到生活基本保障线。通钢集团工人之所以“闹事”,是传言被建龙集团控股后,要辞退数千名工人,并削减薪金(此前在职员工一度每月只有二三百元),而新任总经理的年薪至少有300万元。传言并非空穴来风,国有企业改制后,无论假公还是真私,企业经理的收入都有大幅度成长,与普通职工收入差距悬殊巨大,当然与买断、辞退职工的收入差距更大。收入差距的扩大不断加剧社会矛盾。近年来,由企业改制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而且“不明真相”的群众闹事越来越多,清晰显示社会矛盾正日趋尖锐。
贻误国企同时也贻误了民企的发展机遇 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报告,国有企业亏损70%左右与经营管理松弛有关。由于“认定”国有企业就是搞不好,于是从中央到地方一门心思就是对国有企业进行产权改造,而没有在企业治理上多下功夫。很多地方政府将国有企业当作一种包袱尽可能、尽快甩掉。有经济学家鼓噪,“卖掉了企业,政府甩掉了包袱,今后不再有补贴性支出,不再有人天天找上门来要钱、要物、要安置,不再天天发愁去解决国企内一大堆头痛的问题……里里外外,减支增收,比拖下去不卖要合算得多。”“冰棍理论”认为,与其让国有企业的资产逐渐地“消融”掉,不如让它被民营企业兼并。众多类似格林柯尔的民企感悟为商有“终南捷径”,终日盘算从国企那里获取各种资源,千方百计进行政府公关。2005年一场规模宏大的国资流失大讨论在全国尤其是互联网上掀起,国企改制成为官商勾结的同义词,一些民企的贪婪与官员的贪腐结合,导致“国退民进”之路遭受广泛的质疑,这两股力量的结合反而吞噬了民企的健康前进之路。在2004年实施新一轮宏观调控后,民企进入一些垄断行业的渠道越来越窄。
陷阱之二
知识产权:中国一直被动挨打知识产权属于“人赋法权”,而模仿与学习是“天赋人权”。在西方先进之前,包括中国、印度、波斯、阿拉伯等在内诸多文明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贡献了巨大的精神财富。而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在自己实现先进之后,便与国际社会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并且编织了一张严密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网,以努力保护与强化先行者的利益,防范发展中国家对自己的无偿学习与模仿。发达国家每年从发展中国家获得上万亿美元的“知识产权税”。
知识产权在成为发达国家持久与营养丰富食粮的同时,俨然成为悬挂在发展中国家头顶的利剑,成为发展中国家的烈性毒药。中国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全盘接受西方的游戏规则,实际上就是自觉地站在被告席上,不断拼命地证明自己的无辜。
知识产权(IPR)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或法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专门利用的权利。知识产权最早适用的主要是著作权,后来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纷纷被纳入,其中专利权为知识产权的核心。当今,由发达国家主导而编织的严密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强化对智力资本的保护,使知识产权不仅在狭义上成为大资本利用专利瓜分市场、排除新的竞争者的特权,更是富国对穷国、强者对弱者、资本对劳动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