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拾补曰:“‘涯’,水经注‘崖’。”案:天中记亦作“崖”。
〔五〕史记燕世家正义引作“亢,莽也,言平望漭漭,无涯际也”,(据日本会注考证本)御览七0引作“言其平望泛莽,无崖际也”。器案:涯、崖字通,说文有囗无涯,尔雅释水:“浒,水囗。”字或作涯,淮南原道篇高注:“浔,囗也。”文选谢希逸宋孝武宣贵妃诔注、沈休文应诏乐游苑诗注引许慎注作“浔,涯也”,江赋注引作“浔,水涯也”。庄子天道篇:“而积敛无崖。”成玄英疏云:“略无涯峙。”俱其证。
〔六〕“类”,拾补云:“水经注‘谓’。”器案:史记会注考证本正义、天中记引亦作“谓”。
〔七〕说文:“沆,大水也,从水,亢声。一曰:大泽貌。”徐锴系传引博物志:“停水,东方曰都,一名沆。”御览七0引述征记:“齐人谓湖曰沆。”汉书刑法志:“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园囿术路三千六百井。”汉纪孝文纪“沈斥”作“沆斥”,王制正义引异义:“
左氏说曰:‘赋法积四十五井,除山井坑岸三十六井,定出赋九井。’”“岸”亦“斥”之误。文选西京赋:“绝坑逾斥。”书钞酒食部五引齐地记:“齐有皮邱坑,民煮坑水为盐。”水经胶水注:“胶水北历土山注于海,土山以北悉盐囗。”“囗”亦当作“坑”,“坑”、“坑”通用。
〔八〕郎本脱“泽”字。后汉书马融传广成颂:“弥纶坑泽。”水经巨马水注:“巨马水又东经督亢泽,荆轲传之督亢地图也。”下引风俗通此文。御览三六引淮南地形篇“东南方曰沅泽”,今本淮南作“元泽”,“元泽”即“亢泽”之误,“沅泽”即“沆泽”之误,是“沆泽”又通作“亢泽”、“坑泽”、“坑泽”也。
沛
谨按:尚书〔一〕、春秋公羊传:“齐桓公〔二〕循海而东,师大陷沛泽之中。〔三〕”左氏传〔四〕:“齐景公〔五〕田于沛,招虞人以弓。〔六〕”传曰:‘送逸禽之超大沛。〔七〕”沛者,草木之蔽茂〔八〕,禽兽之所蔽匿也。
〔一〕拾补曰:“此或引大传,有脱文,今大传亦无考。”
〔二〕“桓”原作“景”,拾补曰:“‘景’非,此见僖四年。”今按:此盖涉下文而误,卢校是,今据改正。
〔三〕何休注云:“草棘曰沛,渐洳曰泽。”孟子滕文公:“园囿污池沛泽多。”赵注:“沛,草水之所生也。泽,水也。”
〔四〕拾补曰:“见昭卅年。”
〔五〕“公”字原无,今据拾补校补。
〔六〕孟子万章下:“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
〔七〕未详所出。淮南览冥篇:“过归雁于碣石,轶鹍鸡于姑余。”文意相似。
〔八〕诗甘棠:“蔽芾甘棠。”张迁碑:“蔽沛棠树。”易丰卦:“丰其沛。”释文引子夏传作“芾”,芾、沛通。说文无芾字,囗下云:“艸木盛,囗囗然,读若辈。”当为正字。
湖
谨按:春秋国语:“伍子胥谏吴王:‘与我争五湖之利,非越乎?’及越灭吴,范蠡乘扁舟于〔一〕五湖。〔二〕”湖者,都也〔三〕,言流渎四面所猥〔四〕都〔五〕也〔六〕,川泽所仰以溉灌也。〔七〕今卢江临湖〔八〕、丹阳芜湖县是也。
〔一〕“于”,拾补曰:“类聚‘如’。”案书钞一三七引“于”上有“游”字。
〔二〕按事见吴语、越语、说文囗下引吴语“于其心也囗然”,亦称为春秋国语,汉书艺文志国语列入六艺略春秋类。
〔三〕“都也”二字原无,今据拾补校补。拾补曰:“二字脱,以初学记补,下同。”器案:吴郡志四八引亦有“都也”二字。
〔四〕“猥”,钟本作“徼”,拾补校作“隈”。
〔五〕“都”字原无,拾补校补,今从之。
〔六〕御览六六、天中记十引作“湖,都也,流渎四面所隈都也”。
〔七〕说文:“湖,大陂也,川泽所仰以灌溉也。”
〔八〕“湖”字原无,今据拾补校补。
陂
谨按:传曰:“陂者,繁也。〔一〕”言因下钟水以繁利万物也。今陂皆以溉灌,今汝南富陂〔二〕县是也。
〔一〕拾补曰:“钱云:‘古读繁如婆,与陂音相近。’”
〔二〕“陂”,拾补曰:“汉志‘波’,水经注‘陂’。”
渠
谨按:传曰:“渠者,水所居也。〔一〕”秦时韩人郑国穿渠,孝武帝时赵中大夫白公复穿渠,故其语曰:“田于何所?池阳〔二〕谷口〔三〕。郑国在前,白渠起后〔四〕。举锸为云,决渠为雨。泾水一石,其囗数斗〔五〕。且溉且粪〔六〕,长我稷黍。衣食京师,数百万口。〔七〕”又郑当时穿渠以利漕运,若此非一,官民俱赖其饶焉〔八〕。
〔一〕说文:“渠,水所居。”
〔二〕汉书地理志上:“左冯翊池阳。”注:“应劭曰:‘在池水之阳。’”
〔三〕史记河渠书索隐:“瓠口即谷口。”案此谷口,即汉书地理志上九嵕山东之谷口。
〔四〕“起”,水经渭水注引作“在”,今案汉书沟洫志正作“在”,作“在”是。
〔五〕此言泾河水中含泥量之大。
〔六〕汉书沟洫志注:“如淳曰:‘水渟淤泥,可以当粪。’”
〔七〕拾补曰:“汉书‘亿万之口’。”汉纪作“百万余口”。
〔八〕事并见史记河渠书、汉书沟洫志、水经渭水注。
沟
谨按:周礼:“沟者,沟也〔一〕,广四尺,深四尺。〔二〕”汉书“高祖与项羽要,割鸿沟以东为楚”是也〔三〕。鸿沟在荥阳县〔四〕。
〔一〕拾补曰:“此无义理,当依匠人作‘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与下一例。”器按:释名释水:“水注谷曰沟,田间之水亦曰沟。沟,构也,纵横相交构也。”疑此当作“传曰:‘
沟,构也,言纵横相交构也。’周礼:‘沟广四尺,深四尺。’”今本有脱误,遂不可解。拾补迳改从周礼,亦未可从。
〔二〕说文:“沟,水渎,广四尺,深四尺。”周礼遂人注:“遂、沟、洫、浍,皆所以通水于川也。遂广深各二尺,沟倍之,洫倍沟,浍广二寻,深二仞。”汉书沟洫志注引应劭曰:“沟广四尺,深四尺,洫广深倍于沟。”
〔三〕史记高纪:“中分天下,割鸿沟而西者为汉,鸿沟而东者为楚。”正义引应劭曰:“在荥阳东二十里。”器按:汉书高纪、项羽传俱言割荥阳,史记则言鸿沟,疑此当作“汉书”为允。
〔四〕水经济水注一:“济渠水断阪沟,惟承此始,故云汳受囗然矣;亦谓之鸿沟水,盖因汉、楚分王,指水为断故也,郡国志曰‘荥阳有鸿沟水’是也。盖因城地而变名为川流之异目。”杨守敬疏曰:“案史记项羽本纪:‘羽与汉约,中分天下,割鸿沟以西者为汉,鸿沟以东者为楚。’裴骃、司马贞引文颖说,以官渡水为鸿沟,刘昭、颜师古并以为据。考渠水出荥阳北,河东南,迳阳武县为官渡水,又迳大梁城东南入颍,言楚、汉事者,或主荥阳,应劭注汉书,谓‘鸿沟在荥阳东南二十里’是也;或主大梁,张华谓‘始皇凿渠引河水以灌大梁,谓之鸿沟,楚、汉会此处’是也。盖鸿沟之约,未几即爽约,故人无定说。郦氏于此篇,叙荥阳鸿沟,于渠水篇叙大梁鸿沟,并有‘汉、楚指水’之说,乃两存之。至囗然水亦谓之鸿沟者,则因济渠水断汴沟,惟承此水,并渠水之上流,被以鸿沟之名耳。’又渠水注:“渠水于此有阴沟、鸿沟之称焉。项羽与汉高分王,指是水以为东西之别。苏秦说魏襄王曰:‘大王之地,南有鸿沟’是也。故尉氏县有波乡、波亭,鸿沟乡、鸿沟亭,皆藉水以立称也。今萧县西亦有鸿沟亭,梁国睢阳县有鸿口亭,先后谈者,亦指此以为楚、汉之分王,非也,盖春秋之所谓红泽者也。”范守己御龙子集十七璅谭一豫谭云:“汉书云:‘荥阳下引河,东南为鸿沟,以通宋、郑、陈、蔡、曹、卫,与济、汝、淮、泗合流,南入于淮者也。其支派与宋、郑、陈、蔡诸水,皆相流通。厥后河徙不常,故流遂绝。正统间河自中牟南行,由开封西南经通许、睢、陈支流入淮,由是汴南诸水之故迹俱没于河,已而河复北徙,止遗河形弥漫而已,古迹茫然,莫可复辨。今西华犹称古鸿沟。”
洫
谨按:周礼:“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故〔一〕谓之洫。〔二〕”论语曰:“禹尽力乎沟洫。〔三〕”
〔一〕“故”,拾补曰:“衍。”
〔二〕考工记匠人文。
〔三〕泰伯文。说文:“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从水血声。论语曰:‘尽力乎沟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