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安眠药,不同的失眠者会有不同的态度,有的人一失眠就吃安眠药,有些人无论失眠多严重也不吃安眠药。那我们到底该如何看待这两种态度呢?当然,我们要承认安眠药的副作用和成瘾性确实存在,同时我们也要相信安眠药的副作用和成瘾性可以通过合理的选择和服用,控制在极小的范围内。
(1)药物不良反应
药物不良反应是药物在正常用法和用量的情况下引起的有害和不期望产生的反应。包括副反应(也是药物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依赖性、特异质反应、过敏反应、致畸、致癌和致突变反应。药物不良反应不包括药物过量、药物滥用和治疗错误。药源性疾病是由药物引起的人体功能或结构的损害,并有临床过程的疾病,其实质是药物不良反应的结果。药物不良反应是药物性质和患者对药物的先天性或获得性反应方式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
(2)药物不良反应的分类
药物不良反应有几种,根据药物不良反应的性质分类如下:
①副反应:指药物在治疗剂量时与治疗目的无关的药理学作用所引起的反应。例如安定类安眠药有肌肉松弛作用,老年人使用时需注意因肌肉松弛无力造成的摔倒。又如,几乎所有的镇静安眠药物都有逆行性遗忘的副作用,其遗忘程度与药物的血浆浓度有关,药物剂量越高,血中浓度也越高,遗忘也就越严重。
②毒性作用:指药物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有害作用。毒性反应可以是药理学毒性、病理学毒性和基因毒性(基因损伤)。毒性反应可表现为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如服用过量安眠药会引起不同程度的急性中毒反应。急性毒性反应多发生在循环、呼吸和中枢神经系统,而慢性毒性反应多发生在肝脏、肾脏、骨髓、血液和内分泌系统。
③残留效应:停药后仍残留在体内的低于最低有效治疗浓度的药物所引起的药物效应称残留效应。药物的残留效应可以是短暂的或是较持久的,前者如第一代和第二代安眠药物在次晨引起的宿醉现象,后者如长期应用锂盐,在停药后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
④依赖性:也称成瘾性,指持续用药导致患者强烈渴求继续应用该药或其同类药物,称药物依赖性。这种依赖性分为心理依赖性和躯体依赖性。心理依赖性是指强烈渴求继续用药,以达到缓解精神症状或精神上的愉悦。躯体性依赖是指强烈渴求继续用药以缓解戒断综合症。毒品类药物如吗啡、海洛因等引起的依赖性和药物滥用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⑤停药反应:苯二氮草类安眠药物最常见的停药反应是反跳性失眠,指在停止服用前几晚所服用的药物后,睡眠在1~2个晚上内比治疗前还差,多见于服用短效药物的病人停药后,或高剂量用药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缓慢减少服用短效和中效的安眠药,来避免出现反跳性失眠。
⑥特质反应:指药物引起的一类遗传性异常反应,这种反应的性质与药物在正常人中的反应可能相似,但表现为对低剂量药物有极高的敏感性,或者是对高剂量药物极不敏感。
⑦变态反应:也称过敏反应,是人体因事先致敏而对某类药或结构与之相似的药物发生的一种不良反应。例如安定类安眠药偶尔可引起过敏性皮疹。
⑧致癌作用:人体致癌作用、致畸作用和致突变作用是三种特殊的药物毒性,都是药物与遗传物质相互作用的结果。由于这三种特殊作用在早期不易发现,因此需特别注意。
⑨致畸作用:由于在妊娠第3~8周较易引发畸胎,因此应避免用药。如果必须用药,应尽可能选用有确定证据无致畸作用的药物。例如,应劝导孕吐的孕妇不要随意服用止吐药,如地西泮、巴比妥类等,因为这些药物均可能致畸。
⑩致突变作用:指药物可引起细胞的遗传物质(DNA,染色体等)异常,从而使遗传结构发生永久性突变。如果突变发生在精子或卵子等生殖细胞中,即可导致遗传性缺损。这种缺损可以出现在第一代子代,也可能为隐性遗传,在两个由药物导致突变的男性和女性结婚后,其子代才会有明显表现。
(3)服用安眠药7注意
①孕妇应避免使用镇静安眠药物;晚上需要执行任务的人也应该避免使用镇静安眠药物。喝了大量酒的人或老年人使用安眠药要十分慎重,因为酒精与安眠药物一起会降低药物的安全性。
②应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因为有些疾病是禁止使用安眠药的,如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对已服用安眠药者,如因其他疾病再服药时应向医生说明,以免其他药加重或减弱安眠作用。
③合理用药:要根据生理性、病理性、心理性和药源性产生的原因采取不同的方法。严格掌握用药的适应证,例如一般性失眠一般只要临时服用1~2次安眠药即可,短期失眠者一般服用安眠药不应超过2周。且一旦睡眠改善,即可停药,必要时可间断服用。对慢性失眠者,一般不宜长期持续用一种安眠药,可间断性或短期替换使用几种化学结构不同的安眠药。开始时应注意治疗剂量,量小效果差,易引起焦虑,睡眠改善后再减量。
④谨防不良反应:例如安眠药物易引起呼吸抑制,对慢性呼吸功能不全病人要慎用。长半衰期安眠药可引起白天困倦、头晕、精神不振、嗜睡等。这对于从事机械工作的人有潜在的危险性。必须警惕许多安眠药长期连续使用可产生耐受性和依赖性。安眠药物有肌肉松弛作用,易导致步态不稳,故服用后应立即上床,不宜再活动做事。其他具有中枢抑制作用的药物(如抗组胺药、镇痛药及酒精等)与本类药物合用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协同抑制作用,应高度谨慎。
⑤逐渐减药或停药:速度不宜太快,否则会引起反跳性失眠等不良反应。
⑥特殊人群的用药注意事项:除非用于治疗儿童夜惊和梦游症、癫痫,其他儿童不宜使用安眠药物。哺乳期妇女及孕妇应忌用,尤其是妊娠开始3个月及分娩前3个月。不要随意把安眠药放在孩子们和视力、智力较差的老人容易拿到的地方,以防误服或多服。老年人应格外慎用安眠药,宜选用中长效的苯二氮草类安眠药物,对长期使用者,不宜强行撤药,小剂量长期维持是必要的。
⑦不要随意将自己的安眠药与他人分享:如果他人未用过安眠药或用的品种、剂量不同时更应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