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虽然是目前唯一被发现的万物之灵长,但仍然是芸芸众生,其社会秩序必须方正有纲,井然有序,而法制纲纪绝不是建立在圆的理论基础上的。
论圆
太阳是圆的,月亮是圆的,地球是圆的,天上的星星是圆的,人们能够望见的苍穹也是圆的。
星体运行的轨道还是圆的。
圆,是整个宇宙宏观形态和运动方式永恒的定律。
只有流星在空间直行,但那是它们正在走向毁灭的最后瞬间的轨迹。
圆,就是存在。
直,即意味着消亡。
大道直行,将不容于世。
我们的先人似乎很早就发现了宇宙间这一铁的定律,并把它运用到了社会生活中。圆,成全了一代又一代无数人的显达与苟存。
然而,圆,只能是无穷宇宙的秩序,那一切都出自天定,各自的位置,各自的轨迹,“圆”然有序,互不碰撞,和谐永恒。
人类虽然是目前唯一被发现的万物之灵长,但仍然是芸芸众生,其社会秩序必须方正有纲,井然有序,而法制纲纪绝不是建立在圆的理论基础上的。圆,只会让社会永远地混乱下去,让少数狡猾者和无耻者掠夺多数人创造的社会财富,文明无法推进,社会进步迟缓。
圆,只是宇宙的几何构成;
绝不能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准则。
阉割“源头”
古代帝王及其家族为了满足他们极端荒淫的宫延生活,不断从民间征召大量的少女进宫服务。同时,他们身边也需要一批男性奴才。怎样才能保证这些单身的男奴不与女奴淫乱,他们最终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将男奴的器官割去,谓作宫刑。
太监制度据说最早起源于印度,我国自东汉之后开始推行这一灭绝人伦的办法。到了清代,京城还有类似现代公司的专业机构,为宫中增添太监提供阉割、培训一条龙服务,许多人家为把儿子送进宫里,不得不向他们花去许多银两。清末最后一个太监孙耀庭回忆说,他家里太穷,为了能到宫里去吃饭,他是被父亲按压在床板上用镰刀割去的。这种制度是极其残忍的。
阉掉公猪是为了让其安心长肉,阉掉公牛是为了让其蓄力扯犁拉耙,阉掉男人是为了防止他们越轨。要说从源头上治理,这类措施可算是到家了。朝朝代代,一拨又一拨变了调的阉人终日生活在如云的美女中间,还真没有闹出什么明显的丑闻。有些宫女与太监私通,大不了只是干闹几下,弄大不了女人的肚子,捅穿了也不至于太伤皇家的脸面。
然而,人畜毕竟有着本质的区别,使用价值也大有不同。对动物来说,你从源头上治理了它们,它们剩下的欲望只是吃饱喝足了,而对人来说,你割掉了他们的性别欲望,他们还有更险恶的富贵欲望,并不是所有的刑余之人都像统治者所想象的那样禀性温驯,情志专良。历史上,一例接一例的宦官专权,生杀予夺,玩帝王和重臣于股掌,给朝廷和百姓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有的甚至导致了一个王朝的覆灭。
欲望的有形源头系上苍所定,每个人都明摆在一个固定的部位,好找也好办,但欲望的无形源头,找起来治起来则复杂多了。
也不容易
在漫长的专制社会,做官其实是最不容易的。
功名利禄很能诱惑人,但其背后却时时隐现出刀光剑影,保住它往往比得到它更为不易。
像一只狼得到一个猎物,被一群狼觊觎着,猎物随时可能被夺走。
但这种争夺不是直接的,争夺者往往要借助统领狼群的那只虎。争夺者不仅要夺走猎物,有时还要置对方于死地。
为了夺取功名利禄,不知多少人搭进了身家性命。
如能登上龙位,面南而坐,更能得到无限的好处。可是,在无限的好处后面,必有无限的杀机。
专制时代,无论是帝王还是臣子,必须年年月月和每时每刻牢记的事情,就是要提防别人,保住自己的位子。
伴君如伴虎,为臣者必须万分谨慎小心,兽怒稍一引发,自己随时可能葬身虎口。
为君者也必须高度警惕,知人知面难知心,说不定哪一刻会突然祸起。
公仆的责任对象
公仆,作为一种制度的诠释,不但十分感人,而且再形象不过。然而,对许多人来说已经变味,却是不用诠释的。
何为仆?是那些旧时代住在洋式建筑中的顶层阁楼或一楼角房,准备随时听老爷差使的人,是那些恭立在高门大院廊柱下,准备随时进屋为老爷太太端茶倒水、捏脚捶背的丫环,等等。时代变了,现在除了“小姐”几经折腾幸存下来作为一种泛称之外,什么老爷、太太、少爷等名称被视为腐臭之物,没有人再取之沿用。到别人家打杂带娃讨生计的人,被称作保姆或家庭服务员等,层次高一些的以此为业的人,则称为炊事员、生活秘书、保健医生等等。被服务者却反称为仆,为公众之仆,公仆也。
公仆,原本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故对其衡量的标准也颇为抽象。在公众意志的代表机制很不完善的情况下,不能有效地对公仆进行命使、考核和决定留用或辞退,公仆就难免会渐变为一个空头名称。对全体群众负责,实际上就是对谁都不负责。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经过了一个艰难的过程,我们终于形成共识,公有制企业产权不“明”,生产经营的管理者名曰为公众而行使决策权,事实上则导致了产权责任者的落空。在责任对象不具体或者责任对象实际上“无行为能力”的状态下,这种责任是谁都可以去担负的。如果这种“责任”可以给个人带来无限的好处,更是谁都乐意去担负的。
把公众作为责任对象本来无错,问题是责任承担者利用了这种近似虚置的责任对象。不过,这不是某些现代公众之仆的创造,古代帝王声称以天下苍生为念,意在表白他的责任是福及普天之下的臣民。现在,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机关干部一起改称为公务员了,不是政府系列的干部,也被“参照管理”明确其与公务员相当的级别和待遇。乐意当公务员,更乐意当公仆的人,似乎比以往更多。可是,假如现在的公务员像过去扫楼道、捅厕所的公务员(多半是临时工)那样,实实在在地做一个机关干部的公仆,还会有这么多人愿做公务员和公仆吗?
公仆意味的变质,使某些人想方设法要谋取这种职衔。事实上,他们只是乐意给某一个能够决定他升迁的上司为仆,一旦被提升,便会有更多的人为他们作仆。
最丑恶的罪犯
世上最丑恶的犯罪行为,大概要算贪污了。
谋财害命的劫犯令人发指,但他们所侵害的对象相对于贪污犯来说,只是个别人或极少数人。并且,他们的罪行一旦败露,任何国家机器都不愿意为他们提供庇护,一般很难逃脱法律的惩处。
战犯杀人如麻,将千百万人推向战争的巨大灾难之中。但是,除类似希特勒那样的头号战犯外,多数战犯是在一种大环境中被某些情势和情绪驱动,而指挥千军万马走上战场的。尤其是在国家内部缘于阶级矛盾的战争中,战犯如果认真悔过,并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他们的罪责逐渐淡忘。他们分别作为当年战争中的个体参与者,尽管所起的作用相当重要,但由于是他们所处的时代不同,人们不会再像当年那样痛恨他们的某一个人,从而使他们中的许多人能够以新的政治身份投入社会生活。
试想,如果像当年我们的新生政权改造战犯那样,开办若干个贪官管理所,将那些鲸吞社会财富,并且具有相当级别的巨贪(因为现在被扳倒的贪污分子尽管如童话世界里的超常蛀虫那样肥硕,但也极少有被枪毙的)集中起来进行改造,再过若干年也分批对他们进行“特赦”,人民将会同意吗?即使他们能够获得特赦,他们还能得到人民的谅解吗?他们能有当年战犯获释后那样的脸面走向生活吗?人民会允许再给他们提供相应的政治舞台吗?
说贪污犯是最丑陋的罪犯,是由于腐败行为的社会破坏性极大,腐败分子掠夺的是广大百姓的血汗,在任何性质的社会都是不齿的。时下,明眼人一看,有些人显然是贪污腐败分子,但由于社会机制的原因,老百姓就是拿他们没法儿,只好任凭他们腐败下去。这大抵是腐败行为比其他犯罪更可怕、更可恶的又一个原因。
平民百姓面对腐败分子愈是无奈,就愈是不会宽恕他们。
两种荒诞
不久前的一天,某地的一家日报在同一块版面上披露了两个很怪异的信息,或者说是两件荒唐事吧,当时读过就不是个滋味,后来越想越觉得不是滋味。本来是两个毫不相干的事情,或许是因为它们同时出现在一期报纸上,叫人无法不把它们联系起来思考。
其一是讲,在一个夜阑人静的时刻,山西交口县庄严的县委大院内却灯火通明,数十位党政干部在县委书记和县长的率领下,齐刷刷地跪在香案前,“代表县委县政府”,虔诚地埋下桃木弓箭、铜镜、砖瓦之类所谓的“镇邪物”和“升官符”。之后,县领导又根据“风水先生”的指点,以各种理由在低于县委大院的地方重建了看守所,在县城大街上新建了牌楼,在县委大院东面新建了楼房,并在房顶上砌了一垛无用的女儿墙以高出西面的人大办公楼。原来,这一切皆缘于交口县主要负责人认为自己升不了官,是因为县委大院“风水”不好,才折腾出这般荒诞的举措。
这是一篇杂文列举的事例,虽然发生在几年以前,当时经过新华社和全国许多新闻媒体披露过,但今日读来,仍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在我们这个新的世纪,新的千年,在这个“意气风发”的伟大年代,怎么会有身居要职的这一大批官员,干出如此令世人耻笑的事情?
另一件事发生在英国,大名鼎鼎的英国天然气公司让大约五万名用户四年没有交上电费,有的连第一笔电费还没缴上,应收总额高达一千三百万英镑,因此一批准备迁入该公司的潜在用户放弃了原来的打算。
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看来,真是天大的美事。在我们的一座城市就不知有多少用户想着法窃电,使电价居高不下,偷电者肆意浪费,按规矩交费者连点灯都省而又省。试想,若有哪家公司只供电不收钱,不让整个城市都涌去报名才怪哩。
那家公司顾不上收钱,客观上不但没有起到“讨好”用户的效果,反而被国家能源监察机构指责为“犯了集体冷漠罪”。
媒体在报道英国这事时,把它说成是“怪事”,刊发那篇杂感时,也很尊重原作者的笔调,说明我们的媒体还是比较了解读者的,也还算比较客观吧。这两件事在我们的读者看来,都很怪诞,也就是说,两个故事包含了两种荒诞。然而,如果让故事的两个不同发生地的读者交换来看,来一个互相审视,恐怕只剩一种荒诞了。